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以金融为终极目标的数字科技进化仅仅只是以传统的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这种进化非但没有任何想象力,而且与产业数字化的大潮流相悖,非但无法彻底改变金融行业的面貌,甚至还会失去数字化浪潮的红利。这种进化的底层逻辑其实与互联网金融并无二致。只不过,这个阶段的收割对象从互联网金融时代的C端流量,变成了金融科技时代的B端流量而已。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看到很多人在其中乐此不疲,虽然他们的公司名称已经变成了数字科技公司,但其实仍然在做着收割B端流量的买卖,甚至做着金融相关的业务。大财配资认为这种所谓的披着金融科技外衣的数字科技,我们不要也罢!
因为从名头上来看,这些公司已经是数字科技公司,但是,实质上他们依然在从事金融相关的业务,他们眼中的数字科技仅仅只是自我陶醉的概念游戏而已。如果数字科技仅仅只是如此,那就太简单了;如果数字科技仅仅只是如此,那就太低端了。如果数字科技仅仅只是如此,它就不是“照妖镜”,是无法辨别是人还是妖的,更加无法担纲起引路人的重任。
这其实与概念频出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如出一辙,很多表面光鲜的“数字科技”公司,其实只不过是换上了一个美丽的形骸,在美丽的形骸下面依然是欲望满满的妖怪。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看到的大部分“数科”玩家其实依然在做着金融场景的事情,并没有从本质上做出改变,其主营业务依然聚焦在电子支付、数字信贷等领域,但是,未来究竟会走向何方,会不会进化成为数字科技玩家,我们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很显然,他们无法担纲起引路人的重任。
不幸的是,他们是多数派。
可以确定的是,以金融科技为目标的发展仅仅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并且是没有太多想象力的“中间道路”,因为金融科技改造的仅仅只是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