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购买了一套房产原值 6000 万,现在这套房子其中一部分出租了,每月 6000 元,另一部分 自用,请问这样方式如何缴纳房产税?是按从价还是从租?
答:根据问题描述,我们理解贵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自用的房产是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出租的 房产则是以房产租金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您的描述,贵司属于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建议贵司将这两部分分开缴纳房产税。对于出 租的部分,按照房产租金收入 12%计算缴纳房产税;对于自用的部分,先按房产原值*(自用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计算原值,再依法按比例扣除计算余值后,按 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 税。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 的,税率为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