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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如果企业是主营国际货代业务,经纪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进口业务是否免增值税?进 出口业务换单费收现金收入是否可以开免税的普票?

答:根据财税〔2013〕106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2 号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服 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必须是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才可以免征增值 税。

简言之,企业要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必须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征增值税。
————

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 号)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四)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 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 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2 号)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 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附件 3 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二、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 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三、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间接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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