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10-11-13 00:53
我的意思是效用是一个导出量,不是一个“基本”量,所以不能直接规定单位(如米),而是如速度那样“米秒~-1”是单位的幂积(或基本量的幂积),所以效用量的性质是用量纲表达的,不是由直接经验规定的基本量单位表达。
如此说来,还是不太清楚你说的意思。
首先,经济学有没有类似于物理学那样的“基本量”?(注意:这里的“基本”并不是“单位”的意义)
(若沿袭物理学)如果尚没有统一确认(或规定)“经济基本量”,恐怕还不能定义(或规定)某一“经济学量”的“量纲”。
即使“效用”这个“经济学量”真地有了量纲,仅从量纲去说明其性质,还远远不够(即使物理学也是如此),更不能把量纲与“量的性质”截然等同起来。
说白了,“量纲”并不是什么玄奥高深的东西(它无非就是表明某一量与“基本量”间的关系而已),使用它并从它的角度“说事”,也不能表明自己的理论有多伟大深刻(若混淆了量纲的意义,反而使自己的理论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