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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是否存在所有权?如果这种所有权属于耕作者自己,那么他当然不需要缴纳地租,无论这块土地是甲级还是丙级,无论他在这块土地上提高还是降低了劳动生产率,都不需要缴纳地租。这一点是楼主根本没有考虑到的,他所考虑到的只是土地所有权不属于使用者的情况,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发生缴纳地租的现象。
2、如果土地的使用者不是土地的所有者,那么他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就必须向土地的所有者缴纳地租,这时的土地所有者我们就称之为地主。很显然,土地的所有权问题是地租产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我们把地主看成是一种经济关系,那么地主就是与地租同时产生的;如果我们把地主看成是凭借土地的所有权而获得地租的人,那么地主就一定是先于地租而存在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57642&page=4&from^^uid=1123236
你显然是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是从哪里来的?同时也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
1 最初由于地广人稀,小农们只会选择在很小范围内耕作同一等级的优级土地;由于这些优级土地之间没有明显差额,所以不会产生级差地租,所以不会发生争夺土地的战争,所以不会形成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2 后来由于人口增多,小农们开始选择在更大范围内耕作不同等级的土地;由于不同等级的土地之间已有明显差额,所以势必产生级差地租,所以势必发生争夺土地的战争,所以势必形成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你看:这里究竟是先有了级差地租的内容,还是先有了地主占有权这个形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