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地说,“收入法”强调的是“要素收入”,通过对最终产品的获得来统计GDP。
如果石油是中间产品,收入法与支出法都没有对应的部分,因为GDP反映的是最终产品。
打个比喻,GDP就是一块最终成形的蛋糕(注意不是半成品)。这块蛋糕有多大,有两种算法:如果我们要看这块蛋糕究竟分给了谁,并通过每个人分得的那块蛋糕来统计整个蛋糕的大小,这就是收入法(注意收入法说的是,统计获得蛋糕的那些人而非制作蛋糕的那些人手中的蛋糕);如果我们要看究竟谁为制作该蛋糕做了贡献,通过每个人对蛋糕的贡献来统计整个蛋糕的大小,这就是支出法,这些贡献正是由别人的支付来表现的(注意支出法说的是,获得支付的一方而非进行支付的一方是蛋糕的制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