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是卢现祥的《寻找一种好制度——卢现祥制度分析随笔集》,其中有篇文章是《制度之间的竞争》,感觉很在理,帖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产品的竞争,是技术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但在这些竞争的背后都包含着制度的竞争。
目前,一些跨国公司正在利用知识产权抢占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市场。据统计,外国公司在我国获得的通讯、半导体类授权专利数量约占我国同类授权专利的90%以上,生物行业约占90%,医药行业和计算机行业约占70%。从表面看,这是一种技术上的竞争,但实质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竞争。在世界上,英国最早建立了专利制度。过去专利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发明者的利益,但现在专利制度已经成为国与国之间技术竞争的重要方面。在关税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外国公司收取较高的专利使用费,削弱了我国一些制造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如,6C和3C等外国电器制造企业联盟向我国部分出口DVD的企业发出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最后通牒,并扣了部分出口DVD产品;日本9家摩托车厂商指控我国24家摩托车生产企业存在“专利侵权”问题。
日本产品实行分级制度,分级制度规定一流的产品在国内销售,二流的销往欧美,三流产品销往中国等经济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日本销往中国的产品大多是其国内已经淘汰的“过时品”。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超过3000美元的时候,这个国家就会进入品牌消费时代。日本东芝公司因为向美国用户出售有故障的笔记本电脑,以赔偿2300万美元来了断官司。面对中国用户的质询,日本东芝公司的有关人士,强调中美法律制度不同,不能采取对等赔偿,因而激起中国用户的不满。法律制度不同,企业的行为和成本也就不一样。为什么跨国公司很重视对投资国的文化、法律、价值观等软环境的分析?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是制度的竞争。这主要表现在有效的制度安排可以大大地降低这个地区的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流入这个地区,有效的制度安排还可以大大地提高要素使用的效率。有人绕地球一圈后很有感慨地说,在美国办一个企业只要两三个小时,在香港要两三天,在深圳两三个星期也够了,但在我国内地一些地方可能得两三个月。这种差异并不仅仅是一个办事的效率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到制度、体制、文化、观念等深层次问题。这些不同因素将大大地影响一国“制度运行的费用”(即交易成本)。在我国沿海和开放地区从事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要比内地的交易成本低得多。
制度比较优势比其他要素的优势更重要。吴敬琏教授提出制度比科技更重要的观点是颇有见地的。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现象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宁愿花大量的钱从发达国家(或外国)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但是他们不愿在制度创新方面进行投资。这是因为前者往往看得见、摸得着,并且能立竿见影,而后者一般看不见、摸不着,并且制度创新显示成效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一些发展中国家花了不少钱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环境,这些先进的技术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是低效使用。
尽管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的竞争看不见、摸不着,但却客观存在,并且愈来愈激烈。经济全球化的竞争将是制度之间的竞争。谁的制度好,资源就会流向那里。人才、资金及技术等都会流向那些制度环境好的地方。我国加入WTO后,制度竞争对于我们的挑战更加明显。认识制度的重要性,是我们寻找一种好制度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