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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金融投资论坛 六区 金融学(理论版)
2107 1
2006-07-01
"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由于受发行新股额度的限制,只能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对这部分资产的盈利能力只能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其中"从原有总资产中剥离出一部分资产折股作为发起人股"是什么意思?可以这样做的吗?这样做有什么用?具体怎么样操作?这样操作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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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 23:32:00

就是部分改制。98年以前上市的国有企业,大部分就是部分改制,把集团部分优良资产剥离出来,根据该部分资产报表假设该部分资产独立运营前提下,模拟前三年报表,以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其他烂资产就留在集团里面了。股权割裂和部分改制,是A股的两个先天不足,万恶之源。

2001年核准制实行后,已经不允许部分改制上市了。2005年保荐制度实行后,更是强调独立性,部分改制百分百不可能了。2006年5月证监会在股改后证券发行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企业的独立性是IPO的首要条件。

这个东西已经进了历史垃圾堆,就不要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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