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读理论、做研究的人常会有这种想法,前人把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我们还能干什么?
连步步累积不断向前的自然科学推进一步都异常艰难,更不用说循环往复,百家争鸣的人文社会科学了,几千年前的哲学也不会老,几百年前的社会思潮照样可以流行,就是说对社会科学来讲,每个时代在“深度”上都是很难超越的。
可是我们仍旧可以看到很多的书和论文面世。
如果我们要求每一篇论文、每一本书都是向前推进的话,那很多东西都该避开人眼,永不要出版了。理想状态下,每一论文、每一本书都是在对相应的领域透彻了解后形成的新的、更有深度、更简洁解释或解决问题的知识凝结。可是,譬如一个人出版了关于论述自由经济的书(我们排除单纯为名利需要而出版的书,就假设作者真的是尽力的在做了),你难道真的期望他比之前的几位神人还要有深度,有见地?
可是知道了这个悲观结论之后,我们还是要做点什么的。我的理解是,
(1)每个时代都会有新特点,这些新特点很可能“激发”我们得到新的理论,这不是证明我们比前面里程碑式的人物更“天才”或更有“深度”,而是“时势”给了我们灵感和能量。
(2)即使“时势”不足以让我们颠覆、修正以往的理论,也可以退一步使用“酒瓶”盛上“新酒”,做诠释之用,阐释旧的理论的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改变形式,诠释旧的理论在新的时势下如何闪光。就如翻拍金庸一样,新的一代人估计不会看翁美玲了,他们通常只知道胡歌和林依晨了,怎么评判哪个好?我宁愿花等号,不要拒绝接受新事物,哪怕他本质上仍是旧的。
(3)即或连诠释都做不来,大不了作为知识的传承,就如“综述”,文献汇编,易于教书育人的教材,史实编著等,传承好知识也不是容易的事,我们被很多不称职的老师害得够惨了。
(4)做不好传承,那就当做观点的表达吧,在信息资料和能力范围内表达出自己的“偏见”,哪怕是旧的,哪怕是错的,这是一种维持社会均衡的力量,必不可少,但要保持警醒,自己的东西总归是一家之言式的“偏见”,不要固执的把自己当做“掌握真理”的裁判。
就如我表达这些东西的时候一样,我知道前人曾经表达过关于经济学家分类的东西,并猜测肯定还有更系统的论述,可我仍旧愿意去表达,这就是我们能做的第四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