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购物时只看中产品的质量、品牌、式样和价格,最后忘记或不在意索要发票。即使发票要到了手,对内容逐条查验的也寥寥无几。当然,还有一些不法商家躲避开具发票的义务:消费者不要不开,消费者索要借故不开,或者用其他单据代替正规发票,即使开了发票也不详细填写商品型号、产地等具体内容。
众所周知,商家以各种理由在发票上做文章,其主要目的是偷漏税款。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躲开消费纠纷,逃避法律义务,这一点,相信并没有引起很多消费者的注意。商家不开购物发票,在顾客日后的消费过程中留下了“祸根”,比如在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期内,消费者如果找商家解决问题,往往会因为没有发票证据引发争端。本来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却因为没有凭证,由主动变得被动无奈,应该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更有甚者,假冒伪劣商品鱼目混珠,因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例时有发生,一旦出现电器伤人、食物中毒等问题诉诸法律的时候,举证时发票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有着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作用,因而消费者万万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