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精忠岳飞在2006-7-9 16:35:00的发言: 土地的征用机制是非常严格的,各种矿产的开采许可也同样如此。几乎每亩地的征用都得经过省级批准,国务院备份的。可是三无矿和非法强制征地却极普遍。特别是非法征地,其程度几乎占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可以说,近年来我老家征地就没见过一块地是按法律程序征的。
土地在计划经济下有一定的影子价格,这个国家需要算出来,要考虑成本问题进行核算。
当然这是均衡计划经济理论,
对于工业化还没有完成或不发达的国家,不能这样,不能让配置资源捆住手脚,必须实行倾斜计划经济,牺牲某些人的利益,进行强制性工业化。
均衡计划经济只有发达了才能搞。
土地问题也不是价格问题,因为非法征地并不涉及价格--中国《土地法》已经规定了农用地转城市用地的强制性。价格仅仅是作物最近三年平均值的6-10倍,而在执行价格一般都是20倍--到30倍。
土地作为“资源”的控制,就是从农用地转为城市用地这环节。在这个环节上怎样控制总量是中央政府的关键,现在看来,虽然有控制劝,但中央并没有行使,基本上是放开征地行为。
至于土地从农用地变为城市用地之后,那已经从自然资源进入了生产领域---进入之后的买卖价格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根据科斯定理,在忽略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可以不考虑初始分配的。
所以这里讨论不是要素的再分配问题---而是自然资源在进入生产领域这个环节上中央根据什么来进行控制,这个根据以及控制的方法是否能够用计划经济的理论来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