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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面对不开发票引起的税款流失,许多地方的税务机关推出了索要发票参与抽奖活动,旨在以奖金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开发票,中大奖,在一些地方成为流行词。但是,这一举措真的那么有效吗?据报载,山东省地税局实行地税发票二次摇奖一年来,摇出奖金总额363万元,但只“送”出去了60余万元,有300万元无人认领,领奖率不足20%。发票抽奖缘何无人喝彩呢?
  发票是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证明,但“有奖”却将其弱化为“中奖彩票”,显然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提高。同时,国家机关的性质决定了税务局不可能将过多的财力投入到“有奖”活动中去。这样,奖金不会太高,中奖面不会太广,相对数额庞大的发票而言,中奖机会微乎其微。更何况,商家能够以降低价格、给予回扣等手段,诱使那些不需发票的消费者改用收据代替发票,从而轻松实现逃税。在许多商家那里,开发票与不开发票,商品价格相差悬殊已是公开的秘密。与近在眼前的差价相比,面对渺茫的中奖概率,别指望发动太多的消费者去参与“有奖”监督。即使中奖了,除非是巨奖,几元、几十元的奖金额,还要到指定税务机关领取,手续烦琐,路途又远,也许奖金还不够“打的”费用。这正是有的地方发票抽奖开始时轰轰烈烈,最后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
  实现税款应收尽收,关键在强化税务管理。许多人对洋人纳税意识的自觉大感钦佩,殊不知,原因在于人家的税务监督网络无处不在,且偷税一旦被发现,便被施以重罚,甚而至于倾家荡产,使得众人面对高昂的偷税成本,不敢以身试法。依笔者看来,与其去搞费力大、成本高、收效小的发票有奖,倒不如下大力气完善举报有奖制度,发动群众开展税务“打假”,同时采取稽查到位、严格处罚等措施,偷税蛀虫就会越来越少。如此,方为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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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8:44:15
楼主分析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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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8:52:24
我所在的城市的发票暂且还是有奖的,但是要发票的人还是微乎其微,明年的发票据说取消刮奖,那要发票的人就会更少了,一般人如果不是报销或者是开公司抵扣税款的谁会去要发票啊?如果是弄点奖鼓励一下,兴许要发票的人还会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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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09:04:03
恩,感谢楼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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