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7-11 20:24:00的发言:
即使是所谓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也不是无政府主义。只不过政府的作用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使是真正的市场失灵,政府干预也不一定比市场范围内的创新更有效果,政府干预永远只是一种次优抉择。政府也存在着市场经济中存在着的信息不完全,市场不完全的情况,而且政府原本在各个国家都是不值得信任的。不过完善的市场经济中的几个因素包括:1.明显的产权结构2.民主的政治制度3.发达的交易规则4.不存在障碍的意识形态。不过这些条件都不存在,这其中的原因有多少是政府的原因呢?呵呵。即使是政府必须要干预的时候,政府官员寻租的可能性也是必须要考虑的。
同意,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政府同样是经济人,是我们纳税雇佣的为我们服务的,这是契约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
官员完全有可能为了私利欺骗大众.像路边卖水果的我们自然也会怀疑水果不甜不好一样.不值得信任是普遍的,并不是
政府本身带来的,就像法律的制定都是在"人性恶"的假设之上的.所以重要的是认识到政府可能不顾大众谋求私利以后,怎样
有效的约束控制.而我们当前的政府恰恰没有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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