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echencj 发表于 2010-12-21 20:48
债券应该是回笼民众手里的货币吧,这个已经是经过之前银行体系成数效应后的货币了
(不妨这样考虑)
这里先有几个概念:央行券、商行存单、其他债券——它们都是信用凭证,表明了持有人与发行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注意:它们都不必是纸质的)。央行券就是基础货币的一部分。
商行派生出来的“货币”,并不是央行开出(发行)的信用凭证(欠条),而是商行开出(发行)的信用凭证(欠条)。
再直观一些说,商行派生出来的“货币”,是商行开出的某些活期存单,而央行投放的基础货币,是央行发行的央行券。
央行在公开市场上操作时,要用其他债券换回自己以前开出的欠条(央行券),而非换回商行以前开出的欠条(存单),从而经济中的基础货币会相应减少。
这里有两种等价的方式:
(1)公众先到商行那里取出存款(即提现:公众用自己手中的商行存单换回以前存入商行的央行券),然后用央行券换来央行手中的债券。
(2)即使公众直接用自己的银行存款购买央行出售的债券(即公众直接用自己手中的商行存单换来央行手中的债券),央行拿到这些存单后,就可以凭借这些存单向商行“讨回”自己以前开出的欠条(央行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