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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摘要:培育农地流转市场对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浙江省嵊州市农地流转的实地考察,总结出影响农地流转市场发育的主要因素有:(1)农地流转价格较低,农地市场驱动力不足;(2)农地供给不足,供给市场发育缓慢;(3)有效需求不足,供需市场发育失衡;(4)流转机制建设滞后,中介服务功能薄弱;(5)**行为不规范,农地流转市场管理滞后。应从法律法规、市场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等层面着手培育和完善农地流转市场。    关键词:农地流转,流转市场,嵊州市
    1  引言
    土地作为农村经济运行当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农村各种经济关系的载体,土地市场是农村市场体系的基础市场。培育农地流转市场对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培育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对推动农地流转、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构建和谐农村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为了了解农地流转市场建设推进速度、存在的问题等,课题组于2009年11月对浙江省嵊州市农地流转市场现状进行了考察,重点调研了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仙岩镇、黄泽镇、三江街道等6个乡镇,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与农户和村干部访谈,以问卷调查表和走访的方式对农地流转现状进行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69份。
    2  研究区概况
嵊州市地处浙江东部,北靠杭州,东邻宁波,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是全国第一批沿海经济开放县(市),经济发达,物产丰富。到2008年底,全市总面积267.6万亩,总人口73.5万,其中农业人口为60.5万人。辖22个乡镇,463个行政千寸,6920个村民小组,22.36万农户,农民人均纯收入9187元,总劳动力40.5万人,从事家庭经营劳动力数为22.26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为11.89万人,嵊州市耕地资源44.12万亩,园地23.35万亩,林地96.85万亩。
   3  农地流转市场现状分析
    3.1农地流转速度逐步加快
    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和农才捞动力就业结构的调整、国家惠农政策的推行和地方**的鼓励措施,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促进了嵊州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他们纷纷将农地转包给他人耕种,以多种形式流转出来,从而导致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现加快趋势。嵊州市耕地总面积44.12万亩,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1.75万亩,涉及承包土地经营权流出产10.2万户,占农村承包地总面积的26.63%和占家庭承包经营总户数的36.8%,较上年增加6.35万亩,增长117.4%。其中实行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4.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6.17%,土地经营规模逐步扩大。
  3.2农地流转形式逐渐多样化
    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流转形式也逐渐多样化。单一的转包发展成为转包、租赁、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并存。其中转包和租赁是当地农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全市农村土地转包面积8.34万亩,出租土地2.45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71%和21%。如水稻种植大户朱乃林,每年种植水稻均在千亩以上,大部分都是靠自己的信誉,去每家每户“转包”来的。
    3.3农地流转主体日益多元化
    嵊州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包括村级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都各自发挥了推动作用,并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全市流入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的经营面积达4.2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6.2%,较2008年增长47.6%,流入的家庭农户和专业大户1419个;流入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面积1.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3%,流入的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43家;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面积4.4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21.1%,流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
    4  农地流转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4.1农地流转价格较低,农地市场驱动力不足
    在转出的土地中,有87.6%的土地转包给本村的亲戚或其他村民,通过中介组织进行流转的只占极少数。其中,半数以上基本没有流转价,即使收取,其平均价格也显著低于外村人来经营的价格。土地流转租金最高只有200元亩,在进行过农地转出的全部农户中,有50.9%的农户未收到流转价款,有33.6%的农户得到现金补偿,有15.5%的农户得到粮食补偿。流转价格主要是基于自己耕种所获得的收益和耕种土地成本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该定价方式占67%。而通过市场竞争定价仅占10%。这表明虽然嵊州市农地流转逐步有偿化,但流转的价格普遍较低,市场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程度低。
    4.2农地供给不足,供给市场发育缓慢
    嵊州市劳动力总数为40.05万人,从事家庭经营的劳动力比例达55.58%,这说明大多数农村劳动力仍被束缚在土地上,非农就业率仍偏低。农户兼业化严重,这一比例达84.1%。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导致农户对农地的依赖程度较高。而在嵊州市现有的农村劳动力中,农民的教育水平大多是初中、小学。较低的受教育程度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在空间和区域上转移和流动的能力,直接影响到农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另外,农户不愿流出农地,调查中发现,认为流转收益能够满足基本生活保障的仅占24.6%,而期望把这一收入当作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更少,仅有8.7%。这说明农户对把农地流转收益作为家庭收入的期望值并不高,农地流转市场的供给量也因此受到影响。
    4.3有效需求不足,供需市场发育失衡
    农地流转市场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农业比较效益低。嵊州市农地流入原因因受亲朋好友委托的达56%,因扩大生产规模需要的只占12%,因家庭劳动力富足而接受的占17%,这说明因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催生的潜在需求尚不足,主要原因在于较低的农业比较效益直接影响到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二是**激励机制缺乏,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虽然嵊州市积极鼓励衣地流转,但多停留在政策层面,实质性的激励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在没有**物质、技术和资金支持的条件下,加之农户的市场化组织程度低,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不敢冒然流入土地,农村中小企业也不愿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三是年轻农民思想开放,务农意愿不强。嵊州市农地流入龙头企业、大公司的比例仍占少数,扩大农户内部流转规模是当前经济水平下发展农地需求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有效途径。然而从实地调查来看,大多数年轻一代因思想开放,不愿种地,农地内部需求市场启动困难。
    4.4流转机制建设滞后,中介服务功能薄弱
    嵊州市农地自发流转面积达95.91%,而通过委托中介组织进行农地流转的只占流转面积的4.09%。口头协议多,签订合同少,流转周期短,一般在l-5年,价格在每亩80-150元之间不等,多是自主协商定价。一方面是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不足,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只有4个乡镇,28个村,流转机构的设置规模远达不到嵊州市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是服务体系不全,工作效率较低。目前中介服务组织只是简单地发布信息,且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和片面性。农地流转收益机制缺失,如何在**、集体、农户间分配流转收益尚未界定清晰;机构设置不全,从已有的中介组织运作过程来看整个流转机构运作效率较低,形同虚设。
    4.5**行为不规范,农地流转市场管理滞后
    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约束,在农户处于弱势地位的状况下,一些地方**和集体经济组织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比如一些地方**强迫农民以农地承包经营权人股。**行为的不规范,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农地的流转价格,抑制了农地的供给和需求,而且导致了人为地增多交易成本,影响了农地流转市场配置的效率。而另一方面,对农地流转行为管理不力,**对农地流转的相关激励机制、监管机制、流转登记和合同管理机制、纠纷处理机制尚未建立,市场处于自发运行状态。据调查,嵊州市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面积5000亩,只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4.2%,大多数属于农户之间的私下转包,流转效率低下,运作程序欠规范,合同签订率只有38%。
    5  培育和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的建议
    5.1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发挥价格机制作用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运行的核心。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价格机制的驱动作用。农地的流转价格直接影响着农户的经济行为,对流出方,较低的农地流转价格不利于刺激农户流出土地,而对于流入方,较高的农业比较效益是刺激需求市场的推动力。从嵊州市的市场分析来看,流出意愿大于流入意愿,而农户不愿流入土地的根本原因在于较低的农业收益,导致农地有效需求不足。另外要使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则要提高农地的流转价格,首先应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充分利用地区资源优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深化价格体制改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强农户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增加农地流转市场的有效需求,激活农地流转市场的竞争机制,进而推动农地流转价格的提高,达到以需求市场来带动供给市场的效果。
    5.2加强农地供需市场培育
    从供给层面来讲,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非农就业率高,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就大,该地区土地的流转率就越大。农户受教育水平越高,流出土地的可能性越大。要使农户流出土地,一是扩大农户受教育途径,改变传统的土地观念,培养其市场意识,提高农地流出的可能性。二是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和城镇化建设,增加非农就业机会,降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活跃农地流转市场。三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四是按照“广覆盖、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的福利和保障功能,为农地流转市场营造良好的大环境。从需求层面来讲,应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参与农业生产,促进农地流转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支农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和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完善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单位面积农业收入。二是加强农地金融建设,综合运用财政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延伸和发展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从而加大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解决农业生产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
    5.3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机制
    农地交易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其运作程序复杂,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组织为之服务。建立和健全农地流转机制,对于培育尚不成熟的农地流转市场是必要和必须的。首先应构建与农地流转市场相适应的农地价格体系,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是农地流转的前提,为了控制和引导农地流转市场价格,首先在**层面应建立包括农地质量基准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标定地价在内的农地价格体系,实现国家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宏观管理;在农村应尽快制定农村土地估价指标体系,确立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其次,在各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站,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收集和定期公布市场信息;合理评估农地价格;协助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建立土地租金和土地收益同步增长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5.4完善相关法律机制,保障农地流转市场健康运行
    健全的法律机制是农地流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法律法规来促进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一是对农地流转市场运行的法律规范,尽管《土地承包法》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原则、范围、条件、形式、程序作了规定,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需尽快制定《农地流转法》,为规范和推动农地流转提供法律依据。二是通过法律方式明确农地产权交易主体,“量化”农户的产权职能,对农地产权各项权利的边界和内涵进行清楚的界定。保障农户的合法利益和提高农户对土地的关切程度,促进农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三是对**行为的法律规范,**对农地流转市场监管具有客观必然性,但针对**和集体经济组织在监管市场的过程中存在的越权行为,应用法律的方式来对其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使其成为一个目的明确、行为规范、有责任的服务型**。
    5.5规范**行为,提高执政能力
    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明确规定农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行政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影响农地流转市场供需的波动。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不管是城市土地市场还是农地流转市场都是**主导型市场。在农地的流转过程中,**起着主导推动作用,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的协调、引导、管理、服务等职能。在农地流转市场迅速发展的情况下,**首先应明确自身的职能和作用,规范自身的行为,根据市场的发育程度来确定**干预的重点,发挥好宏观指导作用。
    作者简介:邓晓玲(1 987一),女,湖南省衡山县人,  中国矿业大学环测学院09级硕士,研究方向为不动产估价。



作者:邓晓玲 张绍良 侯湖平 杨向飞 章兰兰 胡璐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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