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数据一般是由官方统计部门核算的。以上三种方法都使用,只不过是从三种不同的角度,生产法的基础是先算出各产业总产值和中间投入,以二者的差额表示该产业的增加值,各产业增加值之和即为GDP,但生产法的增加值是分不出增加值以下价值构成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这种收入来源构成由收入法来核算。而支出法则从国民收入使用的角度来核算GDP,分别计算各产业的消费量、固定资本形成量、产成品库存、出口和进口(地区还要核算流入、流出),由这些分量构成支出法的GDP。
一般来说三种方法核算出来的GDP肯定会有较大差距,这也是难免的。统计局的核算部门会对其进行平衡,实在无法平衡的就归到一个误差项下。现行核算制度下,季报使用生产法核算GDP,因为季度资料没有更详尽的基础数据支持收入法和支出法GDP的核算要求。一般统计公报上发布的GDP数据即为第四季度累计的GDP数据,称为GDP的初步核算数据,年快报数据可以使用三种方法核算GDP并得到三种GDP结构,这样的GDP数据称为初步核实数。但初步核实的GDP数据也是较为粗略的数据,一般等到下半年或三季度以后,才会有更详细资料来重新核实上年GDP数据,这称为最终核实数,并在统计年鉴上公布。
最终核实数,也不一定是最终的,因为现在有经济普查,最新的普查数据出来以后,还要据以对相关年度的“最终核实数”进行调整。这时候才算是最终核实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