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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2
你的“价值”属于哪种?---十种价值定义
(黄焕金摘自某书)
    【从以下摘抄的观点来看,“价值”概念的介定真是纷繁复杂,几乎不可能得出一个可以一致认可,或者能够归纳大量观点的自圆其说的更高明的价值思想。但这里仍试图用一个价值思想来归纳以下10个价值介定。我的这个价值思想就是:价值表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由这个价值思想可以引伸出价值的一个定义: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这里,价值既是财富效用,也是获得财富效用的难易程度(我将这种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称为“代价耗费”);这两个价值属性显然是互相背反的,因为价值作为效用越大越好,而作为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则越小越好。另外,价值还必须要区分为“价值决定”与“价值实现”,以防将价值的这两方面混为一谈[而这两者是最容易混淆的]。---黄焕金】

第一种---“属性”说
有人从事物存在的形态角度来看价值,认为价值不是“实物”,而是实物的一种“属性”。例如水是实物,有时水有价值,水的价值就是水的一种属性。当然水还有其他多种属性,像水是液态的,是有重量的,是透明的等等,这些都是水的不同的属性。所谓属性,是依附于实物的一种性质。当实物与性质分离,实物依然存在,但属性则消失。比如把水带到太空之中,水依然存在,但重量则消失。同理,水与价值分离,水可以继续存在,其价值也就荡然无存了。毫无疑问,把价值看成是事物的属性是完全正确的,但人们并不满足这种回答。必然要进—步追问,价值是事物的哪种属性?质言之,水的液态、重量、透明等等是水的自然展性,而水的价值显然不是水的自然属性,因为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需要,水就不可能有价值。因此又产生另一种说法。
  【按这里的“属性”论,价值确实是一种“物的属性”,虽然价值本身也包含着不同的属性---比如价值就具有“财富效用”属性与“获得财富之难易程度”的属性两种。那么价值作为物的一种属性又是什么属性呢?这里还不能说明,需要“进一步追问”。根据我的价值思想,凡是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有意义的任何物质,它都有价值。因此这个“物的价值属性”就是“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有意义”。如果水跑到了太空中,远离了它对人的生存与发展的维护作用,则它自然就失去了任何价值属性与意义。】

第二种---“需要说”、“效用说”
水有价值的属性,说明水对人有用(效用),即水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如果水对人无用,即不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水就不会有任何价值。水如此,其他任何事物都是如此。的确,这种看法是言之成理的。凡是对人无用的东西,即不能满足人需要的东西,是根本不可能具有价值属性的。然而,以效用或需要来界定价值又不确切,因为并非有效用或能够满足需要的东西都有价值。例如空气比水的效用更大,人对空气需要的程度高于对水的需要程度,但空气—般没有价值,这又作何解释呢?还有,水与钻石相比较,无疑水对人的效用要大于钻石对人的效用,但通常钻石的价值却大于水的价值,这又是为什么呢?就以水本身来说,人对水的需要没有变,但当水供不应求时,水才产生价值;当水供大于求时,水又失去价值。由此可见,需要、效用并不是价值唯—的决定因素。
【任何价值概念的介定,都不可避免涉及到“价值悖论”:有用的东西并不一定有价值,而有价值的东西也不一定有用。这对以“有用”为标准介定价值的“需求价值论”是个打击。这必须要用我所说的“两个互相背反的价值属性”来解释。价值具有“效用”属性,又具有“代价耗费”属性。而人们一般只关注到价值的效用属性,因此简单地认为有用即有价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获得一个很有用的物品所需耗费的代价很小,那么这个物品的价值也会很小。比如由于水很多,我们获得一份水所需要耗费的代价很小,因此水的价值就很小,那怕水对人很有用。所以任何物品,从效用角度看价值很大而从代价耗费角度看价值很小,或者反过来,从效用角度看价值很小而从代价耗费角度看价值却很大。因此当我们说某物价值很大或者很小时,我们要知道我们所说的是价值的什么属性,比如说:水作为有用的物品价值很大,而作为耗费了代价的物品其价值则很小。】

第三种---“稀缺说”
对上述价值变化的现象,用“稀缺”能够得到较好的解释。比如空气之所以没有价值,就是因为空气不稀缺,即供大于求。钻石比水更有价值,是因为钻石比水稀缺,前者供小于求,后者供大于求。过去当人们可以任意取水时,水没有价值;当人口不断增加,用水量不断加大,水的供应越来越紧张时,水就开始有了价值,而且价值越来越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以稀为贵,货多不值钱。这可以说是价值变化的一条规律。然而有人仍然不满足这种回答,认为稀缺之所以能够产生价值,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稀缺使物品的价值增大,这是一个很强的价值经验,每个人都会强烈地感受到。比如当车票很稀缺时它的价格就很贵,而粮食稀缺甚至会使人宁死不食。但是稀缺之物并不一定有大价值,因为如果稀缺的物品并不是人们所需求的物品,那么无论怎么稀缺,它都不会有价值。比如许多自然物都是稀缺的,但它们并没有产生很大价值,因为这些自然物并没有受到人类的需要。价值的一个实质是:稀缺又为人类所需,使这种需要迫使人类耗费劳动。稀缺之物,人类又有需求,于是就迫使人类在这物品上面施加劳动,以图创制更多的这种物品以供需求。因此从代价耗费角度看,价值出自于人类劳动。如果物品不缺乏,那么它虽然得到人类的广泛需求(象水和空气那样),但它也不有价,没有价钱属性。物品之所以产生价钱属性,就是因为物品凝结了人类劳动,而这种劳动是因这种受到人类需求的物品的短缺所致的。】

第四种---“成本说”、“劳动说”
当物品供大于求时,垂手可得,就不会有价值。反之,当物品稀缺时,得之不易,就要下本钱,就要投入劳动,这时就产生价值。比如,雨水没有价值,而掘井取水,或用河水灌溉,这里有劳动生产,有成本投入,所以就产生价值。因为成本是有价值的,这些价值都要“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显然,产品的价值与劳动、与成本有关,这种看法是与某些事实相符的。不过又很容易被另一些事实所驳例。如许多自然资源,像未经开垦的土地、原始的树木和森林、地下的原油和其他矿藏等,既无任何投入,也未经任何加工,却能直接当商品出售,体现出它的价值;相反,生产中出的废品或过剩品,尽管包含着成本、劳动却毫无价值。所以成本、劳动决定价值的说法无法成立。
【这里的劳动成本说很符合我所指出的价值的代价耗费属性方面。价值作为代价耗费,体现为成本耗费,而由于成本需要最小化,因此它必定存在一个“必要成本”,即能够得到市场价格承认的必要的成本耗费。这个最小的成本耗费,实际上就是最小化的人类的必要劳动。至于那些自然资源的自然价值问题,也完全可以归结为这种劳动成本耗费说。因为自然资源受到人类的需求,当它稀缺时,就会引起人类劳动成本的投入,并因此而产生价值。比如一块未开垦的地皮的价钱,可以用人工制造(比如填海造地)一块类似的地皮所耗费的成本来衡量。如果人工可以创制出许多土地,那么未开垦的土地的价钱也不可能很贵。又如野生人参的价钱很贵,但如果种植同样的人参使其得以大量生产出来,那么任何野生人参的价钱都不可能很贵了。这是巧妙地利用人工代用品来衡量自然物品的价值的方法。关于废品或过剩品的价值问题,从代价耗费方面看,一个产品凝结着多少成本耗费,它的价值就是多少,而不管它是否废品或过剩品。这是从“价值决定”方面来看的,但从“价值实现”方面看,如果你生产了废品或过剩品,那么你凝结在这些废品或过剩品身上的成本耗费就不能在交换中得到实现,因此从“价值实现”来看,这种废品或过剩品就没有价值。价值实现就是交换价值,废品或过剩品自然不会有交换价值,因为它卖不出去。但它从“价值决定”和“代价补偿”方面来看仍然存在着价值问题,从“代价补偿”角度看,一个亏损性的产品由于也需要对这种亏损进行补偿(比如你借钱经营而亏损,但你仍然得偿还这笔借款的本息),所以仍体现其价值性。因此尽管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废品或过剩品,卖不出去而使资本亏损了,这些产品也是具有价值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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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09:09:26
第五种---“多因说”
鉴于上述分析,又有人认为价值产生有多种原因。离开了人和人的需要没有价值,离开了需要的对象---物,也没有价值。人需要某种物品,而它又比较稀缺,当然就产生价值。而这种物品只能通过劳动生产获得,那么它的价值必定要加进劳动和其它成本的消耗,即价值会相应增加。例如当人可以随意取水,水自然没有价值。当水缺少时,就要花钱买水,说明水产生了价值。卖水人从—里路远挑来一担水要卖一元线,那么从两里远的地方挑来的水,自然每担要卖两元钱。所以,决定价值的因素是多种的,不能把它绝对化。这种现象似乎也有—定的道理。不过对于哲学来说,搞“多元论”总是一大忌,自然会遭到人们的反对。
【这种价值多元论不可避免,但只要我们有足够的洞察力,仍然从这种价值多元论中洞察到价值的唯一本质,这个本质是什么?就是前面我的价值思想中所指出的:价值表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维持人与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首先需要物质效用,即物质对人的有用性。然后再自然地产生“获得这些物质的难易程度”问题,因为如果我们所需要的物质很难得到,那么对于我们的生存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是根本性的制约。比如我们的生活进步需要小汽车,但如果汽车用汽油很难获得(大多表现为价格昂贵),那么我们又谈何生活进步呢?因此价值从本质来说必定包含着这两个互相背反的因素,而从这两个因素又延伸出更多的价值因素,从而形成价值多元论。】

第六种---“关系说”
有人说,价值产生的原因虽然很多,但这是同一事物的多种方面,应该找出其中的一种最本质的联系。据此提出了关系说。即认为—种物品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需要,不可能有价值。同时,并不是任何东西都能满足人的需要,所以能否满足需要,与物品本身有没有效用有关。如人需要水,同时水的确对人有用。由此可见,人的需要和物的效用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体现出人与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所谓劳动和投资等,其目的仍然是增加物的效用,即更好地满足人的需要。其价值的增减,最终还是由需要---效用决定的。这才是价值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唯一的原因。所以说,价值是—种非自然的属性,而只能是人与物之间的一种有利关系。对这种价值关系说,人们一般不予否认,但总觉有些不足。因为关系和人的行为活动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因此又有另一种说法。
【从多种原因中找出本质性的唯一原因,这是哲学能力的体现。对于价值问题尤其需要这种能力。但这里想将价值本质归结为“需要---效用”,是错误的。因为在价值问题里,这种“需要---效用”也只是问题的同一个方面。前面已经多次说过,价值还具有另外一方面的问题,即:获得效用的难易性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是效用的价钱问题。如果能够将这两者内在联系起来,而构成一个唯一的“说法”,那么这种说法也就是价值唯一性的本质。这个唯一的“说法”也就是前面所说的:价值表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就是价值的最终本质。】

第七种---“趋向说”
人总是处在不断活动之中,人的任何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或趋利,或避害。而趋利避害首先要付出,以求得到好的结果,即好的回报。这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在活动之前,就要考虑自已的行为结果如何,即看“值得不值得”,这就是价值趋向。比如天旱,影响收成,价值减少。假设引水灌溉,虽然可以增产,增加价值,但要增加投入,又影构收益。那么是听其干旱,还是引水浇灌,这里就要进行价值核算,然居按照哪种做法损失较小而为之,哪种做法损失较大而弃之。所以价值实际上是人的一切行为活动的出发点,是人的行为趋向的指南。人们对这种“趋向说”,承认有—定的道理,不过又感到不够全面,故又提出新的看法。
【这里的“价值趋向”较好地体现了“表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价值最终本质的问题。只要对人的生存与发展有利,人就会去做,就会积极的热情地去办。比如一个人饿了,渴了,此时他的最大兴趣就是去找食物吃,找水喝;这是关于人的生存问题的方面;人首先总要关切自己的生存、活命问题。另外更进一步,人也会去争取活得更好,更发展,而不单纯维持活命。比如一个人想吃得更好、住得更好、工作环境更好、工资更高、职务更高,等等,这些有关人的发展的方面,与人的生存方面一起,构成了人的价值取向。
但是价值的这种本质性还要具体化为相应的经济运动,这种经济运动一方面体现为对一定物质效用的追求,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对这种物质效用的最小代价耗费的追求。如果我们想要一辆小轿车来增添我们的生活水平,但由于小轿车价钱太贵使我们难以得到它,这样,小轿车的效用对我们来说也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所以,效用与价钱,这两者要恰到好处,才能实现我们的价值趋向。】

第八种---“尺度说”
    因为只要有行为活动,必然会有一定的后果。那么后果是好成是坏,最终要落实到价值上。如上例,是听其干旱损失小,辽是引水灌溉损失小,最终要用价值来衡量。所以价值实际上成了人的一切行为活动得失成败的尺度。
不过以水为例谈价值,是指物品的价值或者说是指商品的价值。但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价值形式。如一个人投河自杀,或嬉水被淹,人说这样的死毫无价值。而当洪水泛滥,某人救灾抢险而牺牲,人说这种死很有价值。这些行为,既不体现人就需要死,也不反映水对人的效用,那么“死”的价值,又何所指呢?这种价值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人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体现为获得效用,另一方面体现为为获得这种效用所耗费的代价。这样,效用与获得效用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人的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果获得一个效用所要耗费的代价过大,也会使人的生存发展程度降低;比如你很想要一台最先进的电脑,但你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每天累得要死才能攒够钱来购买这台电脑,这样就显得不值得。一个人拚着命去追求某种东西,但这种东西并不能补偿他的拚命所耗费的生命损失,这是没有价值的行为。但是,如果一个人为了一个人类团体甚至全体人类而牺牲,也有可能是值得的,是有价值的体现。因为通过牺牲一个人所付出的代价,使人类获得了更大的生存与发展条件,这从人类整体来说是增进了价值。这是价值从个别人的生存发展问题扩展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的结果。但是价值意义到此即止,因为宇宙间再没有任何物质值得牺牲整个人类来为其存在与发展服务。因此,当人类最终全部消亡时,宇宙间就不再存在价值问题,虽然宇宙世界仍然在继续存在下去,但我们已经不必思虑价值问题了(当然也不再存在“我们”了)】

第九种---“多义说”
    对此有人认为,水的价值指的是经济价值,人的生死价值指的是社会意义,两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这说明“价值”是个多义词,彼此不可混同。然而这样解释,不但旧的疑问没有消除,新的疑问又产生了。即价值和意义的区别又在那里呢?还有,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舍生取义,证明“义”的价值大于“生”的价值,那么什么是“义”的价值,什么又是“生”的价值,两者的价值标准又是什么呢?......
疑问越解越多,最后有人出来圆场,又提出一种说法。
【“义”是一种“更大的道理”,对于价值来说,它表现更大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比如整个人类对于某个人来说存在着更大的“义”,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比某个人的生存发展问题更大。这样,舍去某个人的生而获得整个人类更好的生存与发展,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有“义”的事情。但是我们也不能滥用这种整体人类的“义”而随便牺牲每个人的生存权利,只有在真正值得这样做时,才能动用这个“舍生取义”的权力。这是尊重人权的体现。因此,只有当一个人自己认为值得为别人、为整个人类的“义”而牺牲自己的权利甚至生命时,才是真正的舍生取义行为,才体现出一个人的价值。】

第十种---“主现说”、“判断说”
这些人认为价值问题,就像利害、真假、善恶、美丑等问题—样,只存在于人的观念之中,所以被人称为“价值观”。因此,有没有价值,或价值的大小,完全来自主观的判断,而没有什么客观的标准,价值的本质是说不清的。并由此而一锤定音。
【价值作为表征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理念,是具有客观标准的,但它更多地通过人的主观意识来判断与实现。比如活命问题就较易客观确定,你要吃食物、喝水才能生存,这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识而定的。那怕你现在已经昏迷不醒,但你仍然得有食物营养输入身体内才能维持你的性命存在。但是如何活得更好,就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了。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的活法都不一样,许多人喜欢漂亮的衣物来装饰自己。但象许多历史伟大,他们却很少花心思在表面装饰上,他们认为这不值得花费时间与心思,他们的高贵心思要花在伟大的科学与政治问题上,花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航向上。所以,价值观有客观性,但它也要通过主观形态来体现与实现出来;越是高级的价值观,就越具有主观性质。】
【综述:由上面评述可知,十种、甚至更多价值介定,都可以用我的价值定义来加以圆满解释,这是难能可贵的。理论不求真理,只求自圆其说,即理论的自洽性。因此我不知道我的价值介定是否是真理,但它能够自圆其说,这样就使感到满意了。当然要看出这种自洽性,还需要一定的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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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09:18:48
恩,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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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10:43:57
所以简单树根说的对,在经济学中应该取消“价值”这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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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11:01:10
{:3_42:}我的价值就是我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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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3 07:22:04
使用价值只是价值意义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获得这个使用价值所耗费的代价。
所以我说: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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