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上人大经济论坛看看各位的文字。发现论文发表还是最热门的话题,当然毕业要求发表论文,评职称要求发表论文。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不过看样子和研究有点远了。很多年了,我还是固执的坚持我的观念,博士毕业没有必要发论文。发论文仅仅是面对现实的妥协,评职称也是一样。都是妥协的产物,和研究水平的高低或许关系不是特别大。或许我的认识是偏颇的,可能和我个人的研究领域有关。我个人的研究方向是数理金融和先秦管理思想史。可能这两个领域发表论文并非讲故事或者做实证,需要的是功底和积累。
很多时候容易见到的是实证型的论文,做实证需要很好的视角和洞察力。一直认为LLSV在法和金融领域做的实证研究是比较有洞察力的,但是国内这个领域的研究却很难照搬。普通法框架下的法律经过了长期的演变,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复杂的体系。这套体系包括立法的原理和司法原则,这是LLSV研究的制度基础。但是中国的法律制度起源和观念与LLSV截然不同。近代的瞿同祖撰写的《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和杨鸿烈撰写的《中国法律发达史》等等都有介绍。中国的法律从概念上讲更注重“协调”而不是“保护”。换句话说法律可能提供的是一个“可以重新谈判”的场所,这属于不完全契约的内容而不是传统法学的内容。于是,我们需要换一个视角看待这些问题。可惜,脱离了对这些现实的洞察而谈法和金融的实证,有点难度。这些论文发表的杂志都很不错,却忽视了对中国历史和制度的关怀。当然,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并非短周期能够完成的,毕竟文献的阅读和查找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与此相关的是制度变迁的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张居正改革和雍正改土归流,都属于制度变迁的范畴。当然,相关的数据散落在《明实录》和《清实录》中,也没有见到这些文章。缺乏对历史事件的思考,或者换句话说现行的评价机制难以提供足够的激励去思考历史事件,可能让我们的研究很难形成本土化的特色。如果做为中国人,对于本国历史事件的经济学研究尚不及外国人,那么面对他们的时候自然会信心不足。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方法”的流行。新出来一个模型叫“域变”,于是就开始用计量软件“域变”。而域变的前因后果却鲜有考察,域变的优化问题以及平滑粘贴解法更少有关注。
与此相关的是“署名”的纠结。老板是不是应该放在第一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老板做了多少贡献?对于论文的写作和形成如果没有做贡献,为什么要署名?因为你是老板的学生,所以要把老板放在第一位。这从逻辑上讲不通。当然,清朝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御撰***”这样的书籍,不过皇帝仅仅是名义上的编辑。似乎这种署名惯例不合乎激励原则,如果将老板放在第二位会怎样。大家会觉得你不懂事,对吧。可是懂事又意味着什么呢?难道让老板“御撰”一回么?这毕竟是学术,不是公文。在某种习惯之中,我们已经将自己摆在了奴才的地位。当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有家学底子的人越来越少了。对这些问题也就习以为常了。如果你有家学底子呢?这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我有时候在想,我们可能努力的目标是做个好爹或者好妈。积累点家学吧,攒点钱。所关心的无非就是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