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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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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又即将是一年的年末了,年底是很多企业解决成本票解决企业所得税的高峰期,比如建筑工程的企业,有不少大额的开支都没有办法取得成本票,这样一来账目利润还是虚高的状态,那么公司自身就要承担一部分本不该承担的所得税税负。

特别是年底一些材料费,工程款,装修款,人工费等,公司要支付,但是部分的成本费用票是拿不到的,那么如何解决呢这些费用缺乏的问题呢?

那就是自然人个人代开:

什么是自然人代开?简单来说,根据我国F票的相关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该向付款方开具F票。这里的销售方一般是已经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税务部门领票然后进行开票。

但是如果销售方是自然人个人呢?自然人在没有进行临时税务登记的情况下,是不能自行开票的,只能是通过个人在税务部门申请代开。

如建筑公司在年末支付包工头,包工人员大额的工程款时,没有相对应的成本票回来入账,就可以让收款方去申请自然人代开,当然如果是普通情况下,个人代开应该是要按照20%起的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对于收款方来说是不会去承担这么高的个人税负的。

其实不用担心,目前在山东河南等一些地区是可以申请自然人代开的,主要是可以按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当地将代开的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户的形式,个人缴纳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所得税核定为0.5%,综合票面税率1.56%即可完税,然后开出来的成本票直接提供给支付方做成本入账。

目前山东能开票的类目非常的广泛,基本不受限制,但是只能开普票,一个自然人限500万以内,操作简单,流程便捷,不设企业,无需开户,不用维护,不用注销,成本低,资料一经提交1-2天即可出票,并附有完税凭证,且是无需汇算清缴的,走账开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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