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送你点东西老曹呵呵
“最初一看,资产阶级的财富表现为一个惊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则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存在。但是,每个商品表现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方面。
商品首先是,按英国经济学家的说法,“生活上必需的、有用的或快意的某种东西”,是人类需要的对象,最广义的生活资料。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这种存在,和它的自然的、可以捉摸的存在是一致的。例如小麦是以种不同于棉花、玻璃、纸等使用价值的特殊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只对于使用价值,只在消费的过程中实现。同以种使用价值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但是它可能有多少用途全在于它作为具有一定属性的物的存在。其次,使用价值不不仅在质上是一定的,而且在量上也是一定的。不同的使用价值,按照它们的自然特征,具有不同的尺度,例如小麦论舍费耳、纸论刀、麻布论码,等等。
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例如,这个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是一颗钻石。从钻石本身看不出它是商品。当它作为使用价值时,不论是用在装饰方面还是机械方面,在娼妓胸前还是在玻璃匠手中,它是钻石,不是商品。成为使用价值,对商品来说,看来是必要的前提,而成为商品,对使用价值来说,看来却是无关紧要的规定。同经济上的形式规定像这样无关的使用价值,就是说,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只有当使用价值本身是形式的规定的时候,才属于后者得研究范围。它直接是表现一定的经济关系即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各种使用价值可以相互交换的量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它们成为同一交换量。因此,1卷“普罗佩尔提乌斯歌集”和8盎司鼻烟可以同一交换价值,虽然烟草和哀歌的使用价值不相同。作为交换价值,只要比例适当,一个使用价值和另一个使用价值完全同值。一座宫殿的交换可以用一定数量的鞋油表示。反过来伦敦的鞋油厂主们曾用几座宫殿来表示他们的大批鞋油的交换价值。因此不论商品的自然存在的样式怎样,不管商品作为使用价值所满足的需要的特殊性怎样,商品总以一定数量彼此相等,在交换时相互替代,作为等价物,因而尽管他们的样子形形色色,却代表着同一个统一物。
使用价值直接是生活资料。但是,这些生活资料本身却优势社会生活的产物,是人的生命力消耗的结果,是物化劳动。一切商品,作为社会劳动的化身,都是一个统一物的结晶。这个统一物即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的特性,是我们现在所要考察的。”全集13卷--p15-p17
那段文字的几句话看到没:
1 使用价值只对于使用价值,只在消费的过程中实现。
2 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
3 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
看到财富和使用价值的关系了吧,在看资本论里关于使用价值的说法: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 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 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这下看清了没?
你所说的悖论,始终没有离开那个“抽象的”“财富”概念。这个抽象的财富概念虽然在我们现代人眼里再正常不过了,但在马克思那里是不存在的呵呵。
在看看你的观点:
阿儒:,马克思没定义财富,但是从他及一般人对财富的运用来看,财富是很抽象的概念,用与抽象使用价值对应。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是:商品的价值与其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这就是说当生产力提高时,由于活劳动没变所以产出的总价值量没变,另一面由于商品量正比增加了(马克思没直说),所以有单位商品的价值反比降低。
记住没有财富量这个概念作基础,马克思的反比定律、利润率下降规律都是都是没法表达的。就是其它任何经济理论都必须有财富量这个概念作基础,这必须的。——这里不管人家用什么词表达“财富量”。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中是单指具体的产品---并且是用“价值”来衡量的,而不是使用价值。
“抽象的使用价值”不但跟马克思的表述相违背,更要命的是,它要是真的存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就不存在啦呵呵。你看看资本论中马克思在最后归纳交换价值实体的时候,直接归到了抽象劳动上面---就是因为他的思维里没有其他抽象的东西干扰---若有这个抽象使用价值存在,他还敢用这个归纳逻辑啊呵呵。
“抽象的使用价值”是主观效用论,马克思批判过的,我前两天刚看过的。好像也是在刚才那个政治经济学批判里面。所以,现代人常用,也被大众认可,但老马那里可是从来不用的哦
我说过我们很难否定马克思在有意回避商品的流动这一点,所谓的使用价值与社会关系无关只在于不提商品的流向,免得露馅。不管马克思怎么说使用价值与社会关系无关,但是他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使用价值是社会关系(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这矛盾正是我说的悖论的基础,二者没有别致,只是悖论听起来有些吓人。
其实用马克思的辩证法中的量质关系一下便能指出他的矛盾所在。当我们从质和量二方面考查商品时,则,从使用价值角度的描述是质的描述,如我为资本家生产了商品,从价值角度的描述是量的描述,如我为资本家生产的商品有10价值。所以,从价值上看出的社会关系始终是量上社会关系,它不可能说明质上的社会关系。质上的社会关系只能由使用价值上说明。
当然,你可以说依价值的定义,价值不是商品的量,从而避开哲学上的不利分析,但是马克思在讨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时的确是将价值当量来用的,你送的这段话中就是这嚒个意思。另外,马克思最开始就是从商品量的角度引出价值的。——这也说明马克思在定义上让价值与商品的量无关是蓄谋的。这种蓄谋是悖论最初的原因。
商品的流向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这是马克思不能否认的。我还是坚持,如果能从马克思理论中的逻辑说价值不是用来说明商品交换的,那么我说的悖论就不存在。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中是单指具体的产品---并且是用“价值”来衡量的,而不是使用价值。
“抽象的使用价值”不但跟马克思的表述相违背,更要命的是,它要是真的存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就不存在啦呵呵。你看看资本论中马克思在最后归纳交换价值实体的时候,直接归到了抽象劳动上面---就是因为他的思维里没有其他抽象的东西干扰---若有这个抽象使用价值存在,他还敢用这个归纳逻辑啊呵呵。
“抽象的使用价值”是主观效用论,马克思批判过的,我前两天刚看过的。好像也是在刚才那个政治经济学批判里面。所以,现代人常用,也被大众认可,但老马那里可是从来不用的哦
问题就在这儿,所以很多人说有抽象价值就一定有抽象使用价值,——这意思是说马克思否认抽象使用价值是在定做其理论。
一我们可以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质(马克思也是这么个意思),所以商品与使用价值可以互换使用;二所有商品的集合就是能交换的财富——依马克思的概念财富就是抽象的商品,所以商品与财富可以互换使用。这也是马克思用词习惯。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在《资本论》一卷12页,你看看就知你理解上的错误。“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没有“使用价值(商品)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是得不出来的。
我说过我们很难否定马克思在有意回避商品的流动这一点,所谓的使用价值与社会关系无关只在于不提商品的流向,免得露馅。不管马克思怎么说使用价值与社会关系无关,但是他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使用价值是社会关系(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这本身就是矛盾的。——这矛盾正是我说的悖论的基础,二者没有别致,只是悖论听起来有些吓人。
其实用马克思的辩证法中的量质关系一下便能指出他的矛盾所在。当我们从质和量二方面考查商品时,则,从使用价值角度的描述是质的描述,如我为资本家生产了商品,从价值角度的描述是量的描述,如我为资本家生产的商品有10价值。所以,从价值上看出的社会关系始终是量上社会关系,它不可能说明质上的社会关系。质上的社会关系只能由使用价值上说明。
当然,你可以说依价值的定义,价值不是商品的量,从而避开哲学上的不利分析,但是马克思在讨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时的确是将价值当量来用的,你送的这段话中就是这嚒个意思。另外,马克思最开始就是从商品量的角度引出价值的。——这也说明马克思在定义上让价值与商品的量无关是蓄谋的。这种蓄谋是悖论最初的原因。
商品的流向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这是马克思不能否认的。我还是坚持,如果能从马克思理论中的逻辑说价值不是用来说明商品交换的,那么我说的悖论就不存在。
1,马克思没有回避商品的流动这个问题。他的整个资本论都是讨论商品流动--所有商品,劳动力、劳动资料生产工具都在流动。
2,从量和质的角度,“质”是劳动,“量”是劳动的大小。因为“同质”才能比较,能比较才有大小,有大小才有量。马克思之所说使用价值不能比较,就在于他们属性不同,“不同质”。
3,以价值的定义,价值就是商品的量。
4,在定义上,马克思的价值与商品的量有关!
老曹,你为什么不肯从价值的角度按部就班的看马克思所有的命题呢,非要从一个“抽象的使用价值”来看这些命题?这根本就像开玩笑一样呵呵。
问题就在这儿,所以很多人说有抽象价值就一定有抽象使用价值,——这意思是说马克思否认抽象使用价值是在定做其理论。
一我们可以认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质(马克思也是这么个意思),所以商品与使用价值可以互换使用;二所有商品的集合就是能交换的财富——依马克思的概念财富就是抽象的商品,所以商品与财富可以互换使用。这也是马克思用词习惯。
马克思的反比定律在《资本论》一卷12页,你看看就知你理解上的错误。“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没有“使用价值(商品)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是得不出来的。
1,一般意义上的"价值"概念,是交换价值的实体。马克思继承的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李嘉图是用社会成产费用来衡量这个价值概念的。马克思继承了这个观点,所以,从宏观角度讲,马克思认为劳动社会生产的惟一费用。也只有这个惟一费用才能够构成交换价值的实体---这是成本角度衡量社会经济的。
现在效用价值论,更多的是从财富增加量角度来衡量社会经济,对社会成本没有单一的规定。---这是收入角度衡量社会经济的。
我说过,这就像GDP的衡量,收入法和支持法的结果会相同,但决不能交叉使用。
2,商品是交换的财富---所以有交换价值---所以有交换价值的实体存在--但这个交换实体的内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3,其实老曹你的观点非常简单,那就是,既然马克思承认了这个“交换价值实体”的存在。那就意味着,凡是你所找到的,能够成为交换基础的东西都可以往马克思理论里面套---如果马克思的理论是对的,那这个理论必然适用一切意义上的交换价值实体,如果这个理论不能适用,那这个理论就是错的。
所以,当你在生活或西方经济学范式下,看到了或感觉到了一个“抽象的使用价值”的时候,也就自然用这个概念往马克思的理论中套,来证明这套理论的对错。
我不能简单的否定你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上面,我已经用支出法和收入法作比喻来说明了。
我想补充的是,将交换价值实体等价成劳动,是马克思理论中风险最大一个环节---你抓着不放可以,但完全可以单纯就这个论证环节进行反击---如果是通过将另外一个等价实体的概念来取代劳动价值---就象你所说,用使用价值取代价值---然后再放到马克思的全套逻辑里面去找问题---我敢说,你所可以找到的决不会是一个两个,恐怕是千百万个毛病都出的来。因为马克思的整套逻辑,在跨过了最初的这个风险之后,在劳动量纲下面的分析非常流畅---你突然换成了效用量纲,那必然会处处呆滞---然后以此为依据来批判这个逻辑!!
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你换了效用量纲之后,不管有多少问题,也只能说马克思价值论开始论证有问题。但不能说逻辑有问题,为什么?因为他的整套逻辑是在劳动量纲下论证的。
尽管你读过资本论,但从你的这些观点来看,你的资本论是在效用量纲下面读的。而不是用马克思劳动量纲读的---所以感觉会很生涩---如果你肯放下心中的偏见,脱离开始的价值论环节,在劳动量纲下平心看看资本论,我想呈现在你面前的,一定是个非常美丽的景象。
如果,你坚持用效用量纲去套马克思的逻辑,讨论是很进行的--至少在正统的马克思研究人员那里是很难讨论的。因为正统的思维,都是把马克思理论进行解构之后进行研究的。价值论论证是相对独立的部分。而逻辑过程也是个相对过程。讨论价值论的时候可以比较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哪个更合适。但讨论逻辑的时候,一般都把交换价值的实体暂时固定为劳动量纲之后在进行讨论。
用效用量纲来研究马克思,好像也有人搞---但从没见过有真正意义上的创举出来---因为我觉得,用效用论衡量马克思的大多数都是出于意识形态的敌意对这套理论进行诋毁的。从建设性角度,依据效用论建立起来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已经非常发达了,在这个量纲下无论怎么套马克思或修改马克思都没有实际意义了。
所以,老曹我向你坦言:
如果你想把自己标志成意识形态论者,那不妨继续用效用价值论去套马克思逻辑,因为套的越多,问题也就越多,这套理论的名声就变的更臭。
但如果你真的想研究马克思或改造马克思--我建议你要改一下目的或方向了--我相信,以效用量纲来改造马克思几乎不会给你带来任何有实际意义的结果的。相反,很可能会成为你跟正统的马克思研究者交流时无法跨越的障碍,甚至在这些人眼里,会觉得你这种随意套用是种不严肃的行为,或者看成你“认知上的硬伤”.
当然,你可以充马克思理论中抽出一些命题来方在效用量纲下面研究---但此时,必须要有相对严格的效用量纲范式作基础---换句话说,可以在一些西方经济理论下面来论证马克思的部分命题。
抽象的使用价值和效用论之间的关系:
使用价值是自然的属性--这点是马克思定义的---但是能够满足各种主观需求--如果从量的角度去衡量不同的属性,那是无法做到的---马克思已经说了---所以,在不同的属性之外,必然有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直接把这个交换实体等价成了劳动了---但是,若把使用价值跟财富联系起来---这个交换价值的实体可以看成人的主观需求---不同的属性满足不同的需求,但不同的需求在同一个那里是能够比较的。
就好象说虽然苹果跟馒头的味道不同,但每个苹果和馒头带给人的快感却是可以比较的--有了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可以比较的主观快感,才能够进行量的比较,这个人才知道放弃多少苹果来换取多少馒头。
周惠中的微观经济学开头就举过山顶洞人的例子。
问题是,老曹会逼问我,无论是效用论还是劳动论,特殊属性的使用价值最终都是被抛弃了。那我凭什么说抽象的使用价值就是效用呢?!
其实,这里有我杜撰的部分,我觉得,这里的抽象使用价值,与抽象的财富基本等同---抽象的财富,首先表现为交换价值,其次呢,我觉得一般意义上的财富,就是人们心目中各种消费品的比较---也就是主观快感的比较---自然也就是成了效用论了呵呵
“当然,你可以说依价值的定义,价值不是商品的量,从而避开哲学上的不利分析,但是马克思在讨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时的确是将价值当量来用的,你送的这段话中就是这嚒个意思。另外,马克思最开始就是从商品量的角度引出价值的。——这也说明马克思在定义上让价值与商品的量无关是蓄谋的。这种蓄谋是悖论最初的原因。”
这种理解是有根据的:如果让价值和商品的量有关,则劳动就不能说是商品的唯一来源,就推不出劳动价值论了。
1,马克思没有回避商品的流动这个问题。他的整个资本论都是讨论商品流动--所有商品,劳动力、劳动资料生产工具都在流动。
2,从量和质的角度,“质”是劳动,“量”是劳动的大小。因为“同质”才能比较,能比较才有大小,有大小才有量。马克思之所说使用价值不能比较,就在于他们属性不同,“不同质”。
3,以价值的定义,价值就是商品的量。
4,在定义上,马克思的价值与商品的量有关!
老曹,你为什么不肯从价值的角度按部就班的看马克思所有的命题呢,非要从一个“抽象的使用价值”来看这些命题?这根本就像开玩笑一样呵呵。
如果现在你认为马克思没有回避商品流动问题了,那么我说的悖论也是可能的,你现在要做的是解开这个悖论,或说明这个悖论不存在。
如果“质”是劳动没问题,不同劳动间可以比较大小,那么对使用价值也是这样。请注意,劳动与织劳动、种劳动不同,劳动是属概念,是对织劳动和种劳动的总称——即是织劳动和种劳动的抽象。同理,电视机、大米是具体财富,财富是电视机和大米的统称——即是电视机和大米的抽象。马克思不理顺这关系说好听点,他属种不分,说真的,他有意回避问题,以便不从商品流向上说明剥削问题。
马克思价值在定义上有商品量这个内涵,是第一次听说,还望阁下再拿出证据。
我说了很多次,如果马克思的价值不在于说明商品流动,那么我说的悖论就是有意刁难马克思。
使用价值不是交换的前提(基础),那么商品交换就没有意义。如果你一定要像马克思那样乱玩文字游戏,说前提与基础不是一个内涵,那你先玩一下让我看看。
当你说使用价值与社会生产没有关系时,是否知道你真正需要的大米的充饥性能?那么是不是说人们努力提高生产力是发疯了?
1,马克思没有回避商品的流动这个问题。他的整个资本论都是讨论商品流动--所有商品,劳动力、劳动资料生产工具都在流动。
2,从量和质的角度,“质”是劳动,“量”是劳动的大小。因为“同质”才能比较,能比较才有大小,有大小才有量。马克思之所说使用价值不能比较,就在于他们属性不同,“不同质”。
3,以价值的定义,价值就是商品的量。
4,在定义上,马克思的价值与商品的量有关!
老曹,你为什么不肯从价值的角度按部就班的看马克思所有的命题呢,非要从一个“抽象的使用价值”来看这些命题?这根本就像开玩笑一样呵呵。
如果现在你认为马克思没有回避商品流动问题了,那么我说的悖论也是可能的,你现在要做的是解开这个悖论,或说明这个悖论不存在。
如果“质”是劳动没问题,不同劳动间可以比较大小,那么对使用价值也是这样。请注意,劳动与织劳动、种劳动不同,劳动是属概念,是对织劳动和种劳动的总称——即是织劳动和种劳动的抽象。同理,电视机、大米是具体财富,财富是电视机和大米的统称——即是电视机和大米的抽象。马克思不理顺这关系说好听点,他属种不分,说真的,他有意回避问题,以便不从商品流向上说明剥削问题。
马克思价值在定义上有商品量这个内涵,是第一次听说,还望阁下再拿出证据。
我说了很多次,如果马克思的价值不在于说明商品流动,那么我说的悖论就是有意刁难马克思。
使用价值不是交换的前提(基础),那么商品交换就没有意义。如果你一定要像马克思那样乱玩文字游戏,说前提与基础不是一个内涵,那你先玩一下让我看看。
当你说使用价值与社会生产没有关系时,是否知道你真正需要的大米的充饥性能?那么是不是说人们努力提高生产力是发疯了?
1,老曹对马克思推导价值论的逻辑很不熟练,马克思的财富概念只是一个“集合”--是对各种具体使用价值的集合。并不是对大米和电视机的集合--而是大米和电视机的使用价值的集合和交换价值的集合---财富的定义一开始就提到了。所以,如果抽象的财富存在,只是说抽象的交换价值存在--这个在老马那里是劳动。
2,价值和商品量---商品都是具体的商品,其中仍然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价值和商品的量的关系,体现在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上面。如果,价值总量不便,单个商品必要劳动时间降低,商品总量就增加了。反过来也是。
3,如果单个商品必要劳动时间不变,劳动总量和商品总量是比例关系的。
4,你所说的抽象财富--假如说仅仅是使用价值的抽象--其实深究起来也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因为抽象的使用价值必须可以用来交换的。需求解构的变动会影响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主观满足程度的变化。所以,在劳动之外,也有各种因素影响着财富的变化---就象比方说以前人爱吃肥肉,现在喜欢的人少了,肥肉再多,需求量也已经减少了。这个变化是因为抽象的使用价值是建立在主观需求上面的。
5,不管用什么抽象的内容来衡量财富---其实都是以种交换价值的实体,这个实体的变化套在马克思这里可以证明劳动价值论的错误,那因为决定这个实体变化的因素不适合马克思---说马克思逻辑是劳动量纲的逻辑,那是因为马克思研究的劳动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其中交换价值被归纳或规定成了劳动--这样就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干扰。
而,若是把效用价值论放在这里讨论,必然出现很多问题,那是因为决定以效用为主的交换价值实体的变化不是由劳动决定的,而是由主观效用或者生产效用决定的。此时讨论这个效用交换价值的变换自然会觉得劳动变化跟它没有太紧密的关系了。
使用价值不是交换的前提(基础),那么商品交换就没有意义。如果你一定要像马克思那样乱玩文字游戏,说前提与基础不是一个内涵,那你先玩一下让我看看。
当你说使用价值与社会生产没有关系时,是否知道你真正需要的大米的充饥性能?那么是不是说人们努力提高生产力是发疯了?
1,使用价值是前提不是基础。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实体有逻辑上的关系但没有量上的关系--请再看看马克思的价值推导过程吧。马克思的文字游戏可不是乱玩的。他的整个全集,尽管有些认识有变化,但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上面,我所看到的文章中,从头到尾都保持着严格的一致性---光这一点,就非常让人佩服马克思了。
2,大米充饥,是人们生产大米的原因。提高大米的生产力,是通过往这个行业增加劳动量来进行的(固定资产是已有的劳动的积累,新投入劳动力是劳动量的增加)---此时,单个看大米的数量增加是一种单纯的衡量过程,只跟大米生产的历史数据有关,也就是自己跟自己比,只能比历史---若是从交换价值上来衡量,那就是投入的劳动量的增加,假设生产大米的必要劳动时间不变。
3,若是通过提高机器或其他生产方式来提高大米产量,在既定劳动投入下,大米的增加体现在必要劳动时间的降低上面。
做一个简单比拟,更便于对交换价值的理解。
1,如果我们报道今年的大米获得了丰收---怎么报道?必然是通过历史比较的方式报道,说去年生产多少多少,今年生产多少多少?
2,但是如果说大米丰收对国家财富增加作了多少贡献,还能用大米量表达吗?显然不能---只能说每斤大米多少钱,这些大米加起来多少钱,构成了国家GDP的百分之多少。因为国家财富必须用交换价值实体来衡量的。
3,那如何在GDP衡量下体现大米丰收?如果大米价格不变,可以说去年生产了价值一万元的大米。今年生产了价值两万元的大米。
可是大米价格改变了怎么办?就必须说,由于改进了生产方法,使生产大米的成本降低,去年一块钱一斤,现在五毛钱一斤。
1,由此可见,大米的数量变化是一回事,可以进行历史性比较--不管是劳动价值论下还是效用价值论下都可以进行这种历史比较,因为大米和大米之间的属性是相同的。把甲地的大米产量也可以跟乙地的产量相比较。
2,但是大米数量的变化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抽象财富”的变化。上面谈论价格问题时就谈到了。不管你用什么概念套马克思的理论都不得不面对“交换价值实体”这个概念。抽象的财富是通过交换价值实体来表示的。
3,你直接把单个商品数量变化等同于抽象财富变化,是有点不严肃的。这种等价过程,就意味着你潜在使用的“交换价值”没有变化。而马克思的理论就是讨论这个交换价值的变化的,以此来论述经济变化。
4,如果以此逻辑,那就是用一个恒定的交换价值来套马克思那个变化的交换价值---那自然会觉得处处都是毛病。
抽象的使用价值和效用论之间的关系:
使用价值是自然的属性--这点是马克思定义的---但是能够满足各种主观需求--如果从量的角度去衡量不同的属性,那是无法做到的---马克思已经说了---所以,在不同的属性之外,必然有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直接把这个交换实体等价成了劳动了---但是,若把使用价值跟财富联系起来---这个交换价值的实体可以看成人的主观需求---不同的属性满足不同的需求,但不同的需求在同一个那里是能够比较的。
就好象说虽然苹果跟馒头的味道不同,但每个苹果和馒头带给人的快感却是可以比较的--有了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可以比较的主观快感,才能够进行量的比较,这个人才知道放弃多少苹果来换取多少馒头。
周惠中的微观经济学开头就举过山顶洞人的例子。
问题是,老曹会逼问我,无论是效用论还是劳动论,特殊属性的使用价值最终都是被抛弃了。那我凭什么说抽象的使用价值就是效用呢?!
其实,这里有我杜撰的部分,我觉得,这里的抽象使用价值,与抽象的财富基本等同---抽象的财富,首先表现为交换价值,其次呢,我觉得一般意义上的财富,就是人们心目中各种消费品的比较---也就是主观快感的比较---自然也就是成了效用论了呵呵
我不是意识形态者。
你同经典经济学一样,不懂测量学。测量的逻辑基础是:
一、先确定要测量的量是什么。
二、确定测量法。测量法有二:一是直接测量——用量测量量,用尺子测量物体的长就是直接测量,此时尺子和物体有共通物——长。二是间接测量——通过测量与被测体有因果关系的事物的多少来测量被测体的多少,如用钟测量时间——我们真正测量的是钟的运动,用钟的运动表达了时间。水表、电表都是间接测量。
三、当从理论上确定了测量方法后便确定计算公式,如A=VT(加速度)。
四、依公式寻找测量器。尺子、温度计、天平都是测量器。
由上可见,马克思强调共同物实际上是从直接测量上作出的陈述,但是他不知道何为直接测量,何为间接测量,于是乱的一团糟。从间接测量上看,马克思是通过测量劳动的多少测量价值的,劳动时间是测量器。事实上马克思也有这种表述,只是没有将表述贯彻到底。
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测量与商品有因果关系的事物的多少来间接测量商品的多少呢?如测量生产事件的多少,如测量消费商品后效用的多少,等等。
我不是意识形态者。
你同经典经济学一样,不懂测量学。测量的逻辑基础是:
一、先确定要测量的量是什么。
二、确定测量法。测量法有二:一是直接测量——用量测量量,用尺子测量物体的长就是直接测量,此时尺子和物体有共通物——长。二是间接测量——通过测量与被测体有因果关系的事物的多少来测量被测体的多少,如用钟测量时间——我们真正测量的是钟的运动,用钟的运动表达了时间。水表、电表都是间接测量。
三、当从理论上确定了测量方法后便确定计算公式,如A=VT(加速度)。
四、依公式寻找测量器。尺子、温度计、天平都是测量器。
由上可见,马克思强调共同物实际上是从直接测量上作出的陈述,但是他不知道何为直接测量,何为间接测量,于是乱的一团糟。从间接测量上看,马克思是通过测量劳动的多少测量价值的,劳动时间是测量器。事实上马克思也有这种表述,只是没有将表述贯彻到底。
我们为什么不能通过测量与商品有因果关系的事物的多少来间接测量商品的多少呢?如测量生产事件的多少,如测量消费商品后效用的多少,等等。
马克思对一般劳动的描述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在资本论之前,这个一般劳动是从“交换”范畴下定义的。尽管将它描述成脑力的和体力的消耗,但实际上通过交换体现出来的---在资本论所描述的经济关系中,用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这个一般劳动,各部分的利润平均化过程,可以解决不同职业之间的比较问题。但在他哥达纲领批判中所描写的劳动联合体中,劳动生产是一个合作过程,而不是交换过程,此时如果实现“按劳动量来领取自己的消费品”的目的,就必然意味着对一般劳动有个绝对的衡量标准。此时对劳动的衡量就脱离了交换范畴---这个绝对量的衡量是极为麻烦的,尽管当时的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很多公式,但都无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有些公式还不得不适用利润平均这样的交换范畴。在1882年的那封关于人的劳动热量的消耗的书信中,就可以发现马克思恩格斯也感觉到了一般劳动一旦脱离了交换范畴所面临的巨大的衡量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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