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2>最初的人类社会,性关系处于无限制的混乱状态。后来,随着自然选择和经济发展,逐渐过渡到以下几个形式:</FONT></P>
<P><FONT size=2>1,血缘家庭</FONT></P>
<P><FONT size=2> 血缘家庭时代,婚姻集团按辈份划分。即家庭所有的父母互为夫妻,子女也互为夫妻。这样的婚姻制度排除了同辈之间的性关系。</FONT></P>
<P><FONT size=2>2,普那路亚家庭</FONT></P>
<P><FONT size=2> 在血缘家庭排斥同辈之间性关系的基础上,进一不排斥兄弟和姐妹之间的性关系,就形成了普那路亚家庭。这一进步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排斥近亲结婚的后代显然要优于近亲结婚的后代。在此时,也形成了氏族制度。原始的家庭分为了数列姐妹的氏族和数列兄弟的氏族,他们之间按一定的规则进行婚配。这个氏族所有同辈的男子和另外一氏族同辈的所有女子互为夫妻。这时的氏族处于母系阶段,因为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FONT></P>
<P><FONT size=2>3,对偶制家庭</FONT></P>
<P><FONT size=2> 随着自然选择的加强,婚姻规则的日益复杂,群婚越来越不可能,从而被对偶婚所代替。对偶婚是指一对符合婚姻规则的男女暂时而唯一地结合在一起,他们的离婚是很容易的。刚开始的对偶制家庭还属于共产制家庭。妇女占有统治地位。</FONT></P>
<P><FONT size=2> 在这种对偶制家庭情况下,群婚已经缩减到它最小的单位。自然选择的推动力已经到了它的及至,而经济发展在以后的家庭形式变换中起主要作用。</FONT></P>
<P><FONT size=2>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能够获得超出人类基本需要的生活资料,在此基础上还产生了奴隶制度(最初被俘虏的外部落人员都被收归氏族作为平等的氏族成员,因为生产力还不够形成剥削阶级)。多余的财富最初肯定归氏族所有,后来渐渐归家庭所有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人作为谋取食物和劳动工具的力量,获得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奴隶的所有权,其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女性的经济地位确正在降低。但是,由于但是属于母系社会,财产的继承只限于氏族内部。这样,当父亲死的时候,其子女没有继承权(其子女属于他母亲的氏族,而他们父亲则属于另外的氏族)。财富的增加一方面使的丈夫在家庭中的地位增强;一方面,增强了他们利用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继承方法,为其子女谋利益的动力。从而,氏族转换为父系社会。父系社会和母系社会的区别是:父系社会男性成员的子女留在氏族内,女性成员的子女则加入其父亲的氏族;而母系社会则相反。</FONT></P>
<P><FONT size=2>4,专偶制家庭</FONT></P>
<P><FONT size=2> 它是建立在男性的统治之上的,其目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父亲的子女,以确定子女的继承人资格。这种家庭和对偶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更稳固一些。专偶制下,女性被限制了性的自由,但是男性却可以通过纳妾,嫖娼而享有性自由。在一般情况下,专偶制是以男性对女性的怒驭的表现的。</FON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