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FONT size=3>在血缘家庭几普那路亚家庭中,由于不存在固定的婚姻关系,性关系的两方只要遵守必要的规定就行。到了对偶制家庭时,就有了暂时的婚姻。但是缔结婚姻并不是当事人本人的事情,而是由他们的母亲决定的。订婚的往往是两个并不认识的人,只是到婚期临近,才告诉他们。此时的婚姻还可以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而解除,没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FONT></P>
<P><FONT size=3> 随着婚姻由对偶制变为专偶制,也伴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婚姻越来越由当事人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所决定,结婚的权利也被当事人父母所掌握。不无例外,统治阶级的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总是权衡利弊的婚姻(就象我们所说的门当户对)。</FONT><FONT size=3>在私有制情况下,父母可以通过继承权来限制子女的婚姻。此外,男子的经济强权,也使得妇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一定担心。所以,婚姻都是作为经济的考虑而进行的。当然在经济的考虑之外,婚姻还有一定的自由。</FONT></P>
<P><FONT size=3> 爱情在婚姻中如何发挥作用呢?男人可以通过纳妾,卖淫来获得性爱;而妻子则通过给丈夫戴绿帽子。所以,恩格斯诙谐的说,伴随着个体婚制的是,出现了两种经常的人物:妻子的经常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男子获得了对妇女的胜利,但是它是由失败者宽宏大量的给胜利者加上的。而夫妻之间的爱,更多的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属物,真正的爱情关系只有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关于西方社会的婚姻和爱情,《傲慢与偏见》写的很生动,而我国流传下来的美好的爱情故事,基本上都是有封建家长反对的。王子个灰姑娘的爱情故事,永远只是童话)</FONT></P>
<P><FONT size=3> 因此,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私有制之后,从而把对选择配偶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找不到别的动机了。此时,男子一生中将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利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原因而考虑委身于不爱的男子,或由于担心经济原因而拒绝自己喜欢的男子。</FON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