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最低工资上升的对策选择
李厚喜
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流动是中国当代最为壮观的经济社会转型现象之一,与此引发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现实在给中国发展提供动力的同时,也增加了挑战。本文从解析农村剩余劳动力最低工资上升的原因出发,探讨中国农村劳动力最低工资上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剩余劳动力最低工资上升的**政策选择
(一)改善农业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生产率的提高首先需要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粮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有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关补贴,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其次,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借鉴以入股、抵押、有偿转让、转租等相关土地交易经验,推动农户的自组织化和农业生产经营单元的公司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农村人力资源、农村金融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合理配置,提高农业经营的集中化、规模化、知识化水平。最后,加大农村水利灌溉设施、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提高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基础条件。
(二)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素质,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的市场适应能力
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改善来自于全民教育水平和健康素质的提高。首先,采取适当的财税政策,引导优质师资力量服务农村地区和贫困群体,改善其受教育状况。其次,通过教育培训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财政支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义务教育后的技能水平,并鼓励建立各种培训机构,组织各类培训活动,以市场为导向设定培训内容,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再次,重视对农村劳动力的农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推动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知识化经营。最后,对农民工进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充实农村社会保障内容,改变农村社会保障弱势地位
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障体制的缺失以及全国不同模块的养老保障体制不仅不利于充分利用资源,更造成经济社会发展机制的混乱。当下的契机是以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切入点,建设城乡均等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首先,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其次,把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范畴,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水平;再次,做好农村留守人口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设,保障非熟练劳动力、非技术劳动力以及农村其他居民的基本生活;最后,建立以省级统筹或全国统筹为模式的统一社会保障制度,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创造制度条件。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为了最终形成城乡大致同内容和同质量以及能随劳动力流动的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大致相同的福利待遇水平,推动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全体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摘自《地方财政研究》(沈阳),2010.4.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