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1-3-2 02:28 
一、如果再往《资本论》更前面看,就会发现马克思原本是从计量财富多少角度引申出价值的,即价值就是衡量的财富多少的东西。但是这个出发点在抽象劳动出来后就被马克思扔掉了。
二、“必要”在马克思概念系统很模糊不清,我们并不知道何为必要。虽然按照阁下推理有“社会必要劳动力”这个概念,但是还是参与马克思的搅合比较明智。
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主要工种之间的关系。如果一个人手工织布,一个人用机器人织布,虽然布是一样的,但是前者是简单劳动,后者是复杂劳动。至于教书与搬运的差别我们就不谈了。
最终,我认为马克思没有看到价值=劳动力*劳动时间这个公式,于是就混乱地说了一气,以自圆其说。但是数学知识太差,不知道“平均劳动力”得以常数形式表现出来,而不能平均为“无”。这个常数的大小同样决定单位劳动时间所表示的价值的多少。为此,马克思后来还得为此打补丁,说由于国家和历史时期不同,相同劳动时间内创造的价值的多少不一样。
一、价值不是衡量财富多少的东西,财富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包括劳动力、劳动条件和劳动材料等等,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它体现着不同形式的劳动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是劳动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这种特殊的存在的形式就是交换价值形式。价值只能通过这种形式相对的表现出来,价值没有直接的、独立的形式。不论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财富有多少,在同样的时间内,价值量都是一样的。
二、马克思的必要劳动概念,我认为非常清楚哦!不信你自己去看看,在马克思理论里,必要劳动只有两种用法,一点都不复杂。在涉及到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关系的时候,必要劳动指的就是被社会承认的劳动。在涉及到社会或者个人的劳动过程的时候,必要劳动就是指维持个人和社会生存资料的劳动,这个时候,劳动过程被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个组成部分。
三、我上回说过,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是建立不同劳动转变为社会同一劳动的基础上的。你说的用机器或者手工生产麻布,这个本身仍然是建立在同一劳动的基础上的。用机器生产和用手工生产不过代表他们表现出来的生产力的大小不一样,而生产力的大小又体现为在同一时间内生产的量的大小,也就是说体现为生产率的大小不一样。如果时间一定,价值量就跟生产率的大小没有关系,不论生产率的大小怎样,在同一时间,他们产生的价值是一样的。而如果以某种特定数量的产品为标准,那么,生产率的大小,就仍然体现为某个特定数量产品里包含的劳动时间的倍数关系。
至于你的这个公式价值=劳动力*劳动时间,如果没有任何前提条件,我认为就是错的,如果加进前提条件,我认为你还是错的。理由如下:
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被社会所承认了的劳动,因此形成这种劳动的劳动力就是被社会所承认的劳动力,当然,这里的这个社会是指商品社会。既然个人劳动或者个人劳动力并不一定就能成为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力,那么,脱离了上述前提,你这个公式就是错的。如果加进这个前提,你认为马克思没有看到这个公式这种说法,就显得你离开数学领域的时间太长了。劳动力要么体现为同一时间内生产的数量,即生产率;要么体现为生产同一数量产品所用的劳动时间的多少。明白了这两点,再来看你的公式,显然错误十分明显。因为劳动力*劳动时间的结果是产品数量,而产品数量并不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