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1-2-27 02:05 
为了问题简单明了,附资料如下:
一、然则,它的价值量要如何去测量呢?由其中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劳动——量去测量。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
二、如果一商品的价值由其生产期间支出的劳动量决定,或许有人以为越是懒……。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等一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支出。社会的总劳动力,表现为商品界全体的价值的,虽然是由无数个别劳动力构成,但在此,是被看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每一个人的劳动力,只要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并且当做社会平均劳动力来作用,只使用平均必要的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就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和任何别一个人的一样。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就是在现有的社会标准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强度,生产任一个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为了学究们思考,提问如下:
一、个人认为说“价值由劳动量测量”是可以的,但是说“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就不可以。因为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如果劳动力不一样大,则相同劳动时间内创造的劳动量肯定不一样大。那么马克思凭什么说“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
二、“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中,“社会”的范畴是什么?是指某个部门还是指所有部门之和?如果是指某个部门,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每个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一样,不可通约?
三、“生产任一个使用价值”中,“任一个”是指同一种使用价值中任何一个,还是指不同使用价值中任何一个?
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的前提是“社会平均劳动力”,作为一个学究,您看到没有?马克思为什么要给定这个前提条件?
回答第一个问题,如果劳动力不一样大,相同时间内的劳动量肯定是不一样大.马克思之所以说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是他假设了劳动力是平均劳动力.
回答第二个问题: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中,社会,是指全社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中的社会,则是指部门,当然从总量上看,也可以指全社会.
回答第三个问题:任一个,对你所给定的两种情况都适用.
回答第四个问题:马克思不给出这个前提,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理论,就不成立了.平均社会劳动力这个前提来自斯密.这是古典劳动价值论最根本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