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但总体上仍慢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从而出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扩大的现象。本文对这种现象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结果发现,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具有正效应,但它们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影响则有所不同,其中,城市化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工业化则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机制同我国特定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模式以及各种制度和政策性因素存在密切关系。
关键词:城市化,工业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经济结构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地区间和城乡间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两个主要表现形式,对收入差距分解的研究结果表明,地区间收入差距本身就与城乡收入差距有关(Tsui,1993;Kanbur&Zhang,1999),城乡收入差距是影响我国整体收入差距的最大因素(梁军,2005)。当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并阻碍着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现有文献的研究揭示,影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及其变动的因素众多,如经济发展水平(王德文,2005)、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刘社建,2004)、经济开放程度(高展军等,2005)、金融发展规模与效率(姚耀军,2005)、城乡要素积累差异(刘文忻、陆云航,2006)等,此外,各种制度与政策性因素的影响也不可忽略,如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蔡继明,1998)、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陆铭、陈钊,2004),等,而这些制度与政策性因素的形成同发展战略和政治压力密切相关(蔡防、杨涛,2000)。
在发展中国家,城乡收入差距通常与二元经济结构及其转变相联系。由于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是一个通过城市化与工业化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Lewis,1954),因此城市化与工业化就必然会影响农民收入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来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水平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有了较快的增长,一些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李美洲、韩兆洲,2007;李梦觉,2008)。然而,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与城市居民相比要缓慢得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结构越来越向城市居民倾斜。面对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严峻现实,除了关注农民收入绝对水平的变化外,我们更需要充分重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对收入的变化——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现象与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有什么样的关系?城市化与工业化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究竟起到了缩小还是扩大的作用?上述问题已经引起了一些研究者的关注(许秀川、王钊,2008),但到目前为止尚缺乏深入研究,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二、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现实考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8年的45.68%,年均提高0.93个百分点(图1)。30年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总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余斌、魏加宁,2008):第一阶段是1978-1984年,这一时期的特征是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市化发展;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这一时期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对城市化的推动作用比较明显;第三阶段是1996-2000年,该时期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第四阶段是2001年至今,该时期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联系更加密切。同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业化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走过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道路。综观我国30年的工业化进程,大致经历了1978-1995年由工业化初级阶段向工业化中期过渡的阶段,1996-2000年逐步确立需求导向和市场调节型工业化模式的阶段,以及2001年以后向重化工业发展转变的阶段。不过,与城市化进程主要以城市化率的提高为表现形式不同,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不仅表现为工业产值比重的变化(图2),还体现在工业就业比重的提高、工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以及工业发展模式的变革等方面。另外,从广义工业化的角度看,工业化的实质是非农产业的发展以及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因此,除了工业本身外,服务业的发展也是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一个标志。
在城市化与工业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也有了较快增长。从1978年到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加到4760.6元,增长了35.63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7.99倍(图3)。另外,农村居民的收入结构也不断趋向多元化,尤其是工资性收入取得了快速增长,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因素。但是,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相比,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显得过于缓慢。从趋势上看,得益于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在改革初期曾一度缩小,并在1984年降到最低点。但此后,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直到1995年**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城乡收入差距才有所缩小。不过,随着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下降,城乡收入差距又进一步扩大。到200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已经从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3.31倍(图4)。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医疗补贴、教育补贴等因素,城乡收入差距将更大(李实,2003)。另外,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在绝大多数年份也低于当年的国民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这使得农民收入增长长期滞后于经济增长。




三、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分析
(一)一般规律
1.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双重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世界各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大卫·李嘉图早在19世纪初就在其《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说明了产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源在于工业和农业两部门在生产方式和产品需求方式上所存在的差异。至20世纪中叶,柯林,克拉克又指出,在工业化进程中,农业产值比重的下降速度超过其就业比重下降的速度,将导致农业劳动者收入水平低于城市就业者的收入水平,从而形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实际上,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同时存在着扩大收入差距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因素。一般来说,城市化与工业化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包括三方面。一是工农业两大部门的比较生产率。城市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与制度进步一般快于农村农业部门,另外,城市还能够形成农村所难以形成的聚集经济效应,克服收益递减规律,从而使得前者的劳动生产率与劳动者收入水平都高于后者。二是工农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相对较低,因此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相对于工业品的价格会趋于下降,从而导致农产品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这自然会促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三是经济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结构。由于城市的生产效率较高,投资机会与就业机会多,因此,无论是资本、劳动力还是教育资源,都趋向于往城市集中,并进而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然而,城市化与工业化同样也存在着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效应。城市化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机制在于:首先,城市化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能够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从而提高农业边际生产率和农业经营收入;其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能够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收入,其中部分收入又通过汇款回流到农村,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次,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还加剧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压低了城市居民工资,也促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对于工业化而言,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机制表现为:其一,在减少农业就业人口的同时增加非农就业人口,从而改变农产品的供求格局,扩大对农产品的有效需求,提高农业收入水平;其二,工业化发展需要大量初级农产品作为原料,这直接增加了对农产品的需求,从而带动了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其三,工业化还有助于促进农民的非农就业,拓宽农民的收入来源,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
2.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数理模型分析。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的过程也是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而农村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我们通过构造一个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中的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型,从理论上分析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般规律。
(1)模型的构造。考察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结构的经济体,抽象地分析,可以将该经济体分为两大部门:一个是农村部门,另一个是城市部门。假设农村部门只从事农业生产而城市部门只从事工业生产,这样农村部门就对应于农业部门,城市部门就对应于工业部门,农业与工业部门分别满足整个社会的农产品与工业品需求。
设有T1和T2两个时期,在T1期,农村部门与城市部门之间只有产品交换而没有劳动力流动,农村的发展相对封闭,农业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可以看作是二元结构转变的初始状态。这时的农村居民人口为Nr1,城市居民人口为Nu1,总人口为Nr1+Nu1,假设人口总数在两个时期保持不变。工农业生产由整个社会对工农产品的需求来决定,T1期对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人均需求量分别是X1和Y1,于是农业与工业的实物生产量分别是X1(Nr1+Nu1)和Y1(Nr1+Nu1)。引入价格与成本变量,设T1期农产品与工业品的价格指数是PX1和PY1,而农业与工业的平均生产成本是CX1和CY1,由此农产品和工业品的平均净收益为PX1-CX1与PY1—CY1。此时,可以得到净农业生产总值和净工业生产总值,分别为X1(Nr1+Nu1)(PX1—CX1)与Y1(Nr1+Nu1)(PY1—CY1),于是,农村居民的人均(净)收入是X1(Nr1+Nu1)(PX1—CX1)/Nr1,城市居民的人均(净)收入是Y1(Nr1+Nu1)(PY1—CY1)/Nu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用城乡居民人均(净)收入的比值来表示,则初始状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G1=Y1(PY1—CY1)Nr1/X1(PX1—CX1)Nu1。由于T1期的城市化水平U1=Nu1/(Nr1+Nu1),通过变量替换得到G1=Y1(PY1-CY1)(1/U1-1)/X1(PX1-CX1)。
再考察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的某个时点T2期的情况。假设从T1期到T2期,共有△N的农村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通过与前面相类似的演算,不难得到T2期的各个经济变量值。为了方便比较,将两个时期的结果列在表1中。
(2)模型的分析。我们对比两个时期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先分析两个时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比值:
首先,随着经济发展与人们收入水平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总量肯定会上升,因此X2>X1。其次,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将缓解农村人地关系紧张导致的边际产出过低甚至为零的现象,根据边际产出、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之间的关系,边际产出提高的过程也就是边际成本与平均成本下降的过程。另外,城市化还具有拉动农产品的有效需求、改变农产品价格疲软状态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廖丹清、郭慧伶,2002),因此农产品价格也会趋于上升,这样农产品的平均净收益必定会提高,即PX2-CX2>PX1-CX1。最后,Nul>Nrl△N总是成立。由此可见,Rr2/Rrl,必然大于1,这意味着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推进,以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农业部门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为标志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变将促进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增长。
再分析两个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比值:
城市化与工业化在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也会促进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那么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哪个更快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否会缩小呢?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分析相类似,对G2/G1进行分项考察。首先看Y2X1/Y1X2,将它等价表示为(Y2/X2)/(Y1/X1),根据恩格尔定律,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用于食物支出的比重将下降,即需求结构将发生变化,农产品在需求中的比重会降低,因此可以得到(Y2/X2)/(Y1/X1)>1的结论。其次再分析(1/U2-1)/(1/U1-1),由于U1<U2,所以(1/U2-1)/(1/U1-1)<1。最后分析(PY2-CY2)(PX1-CX1)/(PX2-CX2)(PY1-CY1),它等价于
,该式表示的是工农业产品平均净收益增长率之比,它取决于工农业产品相对价格变化和工农业比较生产率变化两个因素。一般而言,由于工业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快于农业,在缺乏对农产品价格进行有力支持以使农产品保持较高相对价格水平的情况下,工农业产品平均净收益增长率之比往往会大于1。综上,在二元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需求结构的变化将会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而城市化水平提高带来的劳动力转移效应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此外,工农业产品平均净收益增长率的对比关系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业生产率提高速度过慢就会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3)模型的结论。以上分析结果可以归纳为两个基本结论:首先,城市化与工业化可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水平,这个结论也得到了有关经验研究的证实(李美洲、韩兆洲,2007;李梦觉,2008);其次,由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影响具有正反双重效应,因此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最终效应尚不能通过理论分析而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出于简化分析的目的,上面的模型没有考虑服务业发展、财政转移支付、国际贸易等因素,但这些因素同样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变量。例如,服务业的发展将增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从而通过提高非农就业水平而促进农民增收;财政转移支付对农村的倾斜能够产生收入再分配效应,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外,各种经济、社会、法律与政治制度(如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也构成了二元经济结构转变中的约束性条件。以上种种因素交错在一起,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显得非常复杂,并且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二)我国的特殊情况
由于特定的国情,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机制既有一般性又有特殊性,其中的特殊性是与我国特定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模式以及各种制度和政策性因素存在密切关系的,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特殊模式。
(1)“圈地式”城市化运动对农民利益的侵害。上世纪末,全国掀起了城镇建设的热潮,地方**在上级政绩考核压力和自身经济利益驱动下,使城市化过程演变为新的“圈地式运动”,导致农用耕地急剧减少,使原本紧张的人地矛盾更加恶化。地方**对于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又较少,失地农民往往会因为征地而失去今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圈地式”城市化模式无疑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乃至其未来的生存权,并造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2)农村工业化道路的利弊。我国的工业化走的是城市工业化与农村工业化并举的道路,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工业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本地非农就业的机会,有效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不过,由于农村工业化属于一种“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就地转移模式,因此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另外,农村工业化发展模式本身也具有封闭性、分散性等固有弊端。因此,农村工业化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净效应,还需要通过实证分析来确定。
(3)重工业化发展对农民就业和收入的影响。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开始向住行游等方面升级,我国的工业化重新出现了向重工业方向转变的趋势。尽管这种转变具有客观性,符合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协调发展的要求,但从就业的角度看,重工业化发展将由于资本密集程度的提高而降低工业增长的就业弹性,抑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对农民就业存在歧视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会成为受重工业化冲击影响最大的群体。不过,服务业的发展将有助于缓解重工业化对就业的冲击,从长期看,劳动力从工业向服务业的转移有望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2.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自由流动,并造成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农民进城就业进行限制会阻碍城市竞争性劳动市场的形成,一方面,减少了农民的就业机会,降低了农民的工资;另一方面,减少有城市户口的劳动力的竞争对手,使其获得较高的工资,从而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彭代彦,2002)。其实,不仅仅是工资,在各种福利待遇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也无法取得和当地市民平等的权利与待遇。因此,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严重损害了进城农民的利益,成为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体制原因。
3.相对滞后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因此土地问题始终是“三农”问题的根本。但是,与城市化进程相比,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显得相对滞后,尤其是农地产权(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这突出表现在农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所有权代表不清和权能界限不明、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和权限狭窄、农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地市场不完善等方面(王振江、李世平,2002)。现行农地产权制度缺乏完备的法律规范与约束,是造成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受到制约以及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这些都将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
4.城市偏向的经济社会政策及其转变。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中的各种城市偏向的经济社会政策,一方面制约了城市化与工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又放大了城市化与工业化加剧收入分配失衡的消极效应,从而成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人为因素。除了前面提到的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外,在我国城市偏向的政策体系中,城市偏向的财政政策也长期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财政政策曾一度向城市居民倾斜,而对农民则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农民的税费负担较重,并且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异巨大。然而,随着2006年农业税的取消以及近年来公共财政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这种城市偏向的财政政策体系有望实现转变。我国**正在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和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四、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检验
前文的理论分析从定性角度探讨了城市化与工业化影n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一般规律和特殊机制,不过由于存在正反双向效应,在理论分析中我们尚难以判断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最终影响方向,因此还需要通过实证分析与检验,从定量上确定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一)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1.应变量(被解释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incomegap),它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表示,即incomegap: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所有收入数据以1978年为基年,用不变价格来表示。
2.自变量。自变量包括城市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两个解释变量,以及若干个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有较大影响的控制变量。
(1)解释变量。对于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目前学术界的测量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城镇人口比重(u1)来度量,另一种是用非农业人口比重(u2)来度量,本文将同时采用这两种指标进行分析。对于工业化水平(industrialization),考虑到衡量工业化程度的复杂性以及我国工业化的特殊模式,用以下几个指标来度量:一是从产业结构角度出发,用工业产值比重(i1)来表示;二是从就业结构角度出发,用工业就业比重(i2)来表示;三是从农村工业化角度出发,用乡镇企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i3)来表示。另外,配第一克拉克定理说明了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劳动力从工业向服务业的转移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而在广义工业化的视角下,服务业发展水平也是衡量工业化程度的一个标准,所以我们用服务业就业比重(i4)来表示服务业发展水平,并将它作为广义工业化发展水平的衡量指标。
(2)控制变量。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除了城市化与工业化这两个解释变量外,还要将其他一些比较关键的影响因素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中,以提高模型的解释力与拟合优度。根据前文数理模型的分析结论,农产品相对价格(price)(即农产品贸易条件)和农业比较生产率(ploductivity)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本文用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与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比值来表示农产品相对价格,用农业产值比重与农业就业比重的比值来表示农业比较生产率。此外,根据库兹涅茨倒U型理论(Kuznets,1955),收入差距还与经济发展水平(gdp)密切相关,因此也将它纳入模型中并用人均GDP来表示。考虑到除人均GDP以外的其他变量都是比例变量,为了降低由人均GDP可能导致的异方差和时间序列的波动性,我们将人均GDP取对数形式。
3.模型设定。根据前面所选取的变量,建立如下所示的时间序列计量经济模型:

模型(1)表示城市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模型(2)表示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之所以分51j独立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对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回归方程,其原因在于城市化与工业化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将两者同时纳入一个回归方程很可能会产生多重共线性的问题。
模型中的X表示控制变量矩阵,包括农产品相对价格(price)、农业比较生产率(productivity)和经济发展水平(sdp),为了检验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在我国的存在性,将人均GDP的对数设为二次函数形式。对于各个变量系数的符号,根据理论分析,农产品相对价格、农业比较生产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都呈负相关,因此预期这两个变量的系数符号为负。此外,如果倒U型假说成立,那么(ln sdp)2的系数符号也应该为负。至于其他变量系数的符号,由于难以在理论分析中判断,从而需要通过实证检验确定。相关的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乡镇企业年鉴》和《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样本的时间跨度为1978-2008年。本文实证检验的目的主要是验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最后,由于城市化水平采用了两个度量指标,而工业化水平采用了四个度量指标,与各个指标相对应,需要相应地在模型(1)下建立两个回归方程,在模型(2)下建立四个回归方程,总计六个回归方程。这六个方程的解释变量分别是城镇人口比重(u1)、非农业人口比重(u2)、工业产值比重(i1)、工业就业比重(i2)、乡镇企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i3)以及服务业就业比重(i4)。


(二)实证检验及其结果
1.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对于时间序列分析,首先要进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这是时间序列计量分析有效性的基础,可以防止伪回归现象的出现。检验时间序列平稳性的标准方法是单位根检验,其中最常用的是ADF检验法(Dickey&Fuller,1981),本文主要利用该方法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
ADF检验结果(表2)显示,除了农产品相对价格是平稳序列外,其余变量都是非平稳的,但是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序列(△u1除外)。对于△u1,考虑到ADF检验法存在功效偏低的问题,在对含有时间趋势的退势平稳序列进行检验时有可能失效(张晓峒、白仲林,2005),因此采用Ellion等(1996)提出的DFGLS检验法再次对△u1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u1是平稳的,于是认为△u1是一阶单整序列。由于农产品相对价格是平稳序列,而其他变量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将前者纳入模型可能会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将它剔除出去,这样控制变量就只剩下农业比较生产率(productivity)和经济发展水平(gdp)。

2.OIS回归。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分别对六个方程进行回归,由于方程Ⅱ出现了一阶自相关性,因此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进行估计,各回归方程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各个回归方程的样本拟合度都很强,在不同回归方程中,控制变量的系数符号都保持不变,说明模型具有较高的结构稳定性。农业比较生产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表现出十分显著的负相关性,城市化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是负相关,工业化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关系和工业化指标的选取有关,从狭义工业化角度看,两者表现出正相关性,而从广义工业化(即从服务业发展)角度看,则表现出负相关性。另外,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说并没有得到证实,相反,根据估计结果,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表现出来的反而是一个U型曲线的变化规律,这与王德文(2005)的研究结论相同。
3.协整检验。虽然各原始时间序列变量是非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但这些变量可能存在某种平稳的线性组合,这种组合反映了变量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即协整关系。协整关系从检验的对象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回归系数的协整检验,如Johansen协整检验(1988);另一种是基于回归残差的协整检验,如EG协整检验(Engle&Granger,1987)。本文运用EG(两步)协整检验法,对各个回归方程进行OLS估计后,再对各式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如果残差序列是平稳的,那么原回归方程中的各个变量之间就存在协整关系。对各式的残差进行单位根检验后发现,它们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城市化、工业化等各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4.误差修正模型(ECM)。协整关系反映的是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没有涉及短期的动态变化关系。格兰杰定理(1987)指出,如果一组变量时间序列存在协整关系,则这些变量之间存在一个有效的误差修正模型(ECM)。由于ECM模型同时包括了变量的水平值(原始值)和变量的差分值,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这两者所提供的信息,用数据的短期动态非均衡过程来逼近长期均衡过程。
令ecmt=et,即将各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作为误差修正项,建立如下的误差修正模型:
从ECM的估计结果(表4)看,模型的样本拟合度较强,并且所有的误差修正系数都为负,符合反向修正原理,但是误差修正系数的绝对值相对较小,说明了在短期内一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偏离它和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农业比较生产率、经济发展水平的长期均衡关系,那么向均衡水平调整的速度较慢。

5.因果关系检验。变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存在因果关系。OLS回归、协整检验与ECM模型只提供了变量间相关关系的分析,至于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需要通过因果关系检验加以判定。我们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法(1969)时各自变量与应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由于本文主要关注的是自变量(城市化、工业化等)是否成为引起应变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因此表5只显示单向因果关系的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表明,所有自变量都是引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Granger原因。
(三)对检验结果的分析
从以上实证检验结果看,城市化、工业化、农业比较生产率以及经济发展水平都是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原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受到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并且它们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1.城市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的实证检验证明了我国的城市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而也证明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回归分析结果,以城镇人口比重为衡量指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城市化率每提高0.0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约可以缩小0.0567。据此推算,如果我国城市化率在2020年达到55%,那么就能够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下降0.567左右,这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有望从2007年的3.33降低到2020年的2.763左右,从而在较大程度上缓解我国城乡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问题。
2.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的工业化非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出现这种现象与以下因素有密切关系:一是就业结构转变滞后于产业结构转变,我国农业产值比重的下降没有带来农业就业比重的同步下降,使得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仍旧长期滞留在农业部门;二是重工业化对就业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冲击,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进入新世纪后表现得极为突出,而这段时期恰好是我国工业化向重工业方向转变的阶段,两段时间的契合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重工业化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关联性。
此外,从回归系数看,工业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效果的大小,与工业化水平度量指标的选取有关。当选择乡镇企业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作为度量指标时,工业化扩大收入差距的效应最小,这说明了农村工业化在扩大农民非农就业、提高农民非农收入水平方面还是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然,由于农村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内在缺陷,这种工业化发展方式从净效应看依然不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若从广义工业化角度分析,我们却发现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显示出较强的负相关性,这证明了由服务业发展所带来的就业效应,能够有效地扭转城乡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
3.其他因素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1)农业比较生产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部门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必然会通过部门间的收入差距表现出来,农业比较生产率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负相关性证实了这个结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实际上是我国农业比较生产率过低的结果,尽管农业比较生产率低和农业产业的天然弱质性有关,但就业结构转变与产业结构转变不协调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略。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产值比重降幅达到60%,但农业就业比重降幅只有39.6%,农业生产中人多地少的矛盾依然没有根本解决,这是我国农业技术进步缓慢与农业规模经营程度低的根源,也是农民增收困难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成因。
(2)经济发展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本文的实证结果看,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城乡收入分配并不符合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所表现出来的变化规律,反而是一个U型曲线的变化规律。这种变化规律可以从我国经济改革战略的演变中得到解释:我国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真正起点和推动力量(吴敬琏,1999),家庭承包制的实施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因此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发展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然而随着改革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不断加强的城市偏向的经济社会政策开始制约经济发展的收入均等化效应,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五、结论
我国农民收入水平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而作为一个正在从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一元经济结构转变的发展中国家,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对经济现实的考察,并依据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得到三点基本结论。
第一,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带来了农民收入水平的快速增长,但城市化与工业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则存在差别。我国的城市化发挥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净效应,但对于工业化来说,如果不考虑服务业的发展,狭义工业化起到了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净效应,而从广义工业化角度看,服务业的发展则有助于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
第二,农业比较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影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比较生产率过低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之一。经济发展在改革前期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但在后期却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间呈现出U型变化规律。
第三,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变过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既有一般性又有特殊性。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的一个经济社会问题,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既体现出二元经济结构转变的一般规律,也反映出我国特定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模式以及各种制度与政策性因素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城市化与工业化是发展中国家迈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尽管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从目前来看,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模式还存在不少弊端,再加上各种不合理的制度约束和政策偏差,形成了不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种种负效应。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城市化与工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在提高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的同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寻求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城市化与工业化道路,加快破除各种导致城乡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制度约束,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公平、合理的城乡收入分配格局,使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作者简介]潘文轩(1982一),男,上海人,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是公共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
作者:潘文轩 来源:《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