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学思潮,它反对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的不必要干预,强调自由市场的重要性。但不同于经典自由主义,它提倡社会市场经济,即政府只对经济起调节以及规定市场活动框架条件的作用。在国际政策上,强调开放国际市场,支持全球性的自由贸易和国际分工。新自由主义者反对社会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和民粹主义,认为这会妨碍个人自由。
新自由主义的特点和主要内容是:
市场是完全自由的竞争
实质上是撇开人们的社会属性和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不谈,脱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制造一种抽象的“理想市场”作为理论前提。
倡导个人主义
每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首先是利己的,其次才是利他的动机和行为。集体的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任何集体的利益的实现不应该以压制合理的个人利益为代价。社会目标不能抑制个人目标。
提倡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
自由选择是经济和政治活动最基本的原则。应当自由地拥有私人财产,自由地交易、消费和自由地就业。
支持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力量
市场的自我调节是分配资源的最优越和最完善的机制,通过市场进行自由竞争,是实现资源最佳配置和实现充分就业的惟一途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集中决策体制下不可能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因为政府不可能有充分的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
反对国家过多干预经济
由国家来计划经济、调节分配,破坏了经济自由,扼杀了“经济人”的积极性,降低了生产效率,只有让市场自行其是才会产生最好的结果。因此,只要有可能,私人经济活动都应该取代公共行为,政府不要过多干预。
主张私有化
私有化是保证市场机制得以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私人企业是最有效率的企业,要求对现有公共资源进行私有化改革。
新自由主义是一个包括众多学派的思想和理论体系。狭义新自由主义主要是指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广义新自由主义,除了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外,还包括以弗里德曼代表的货币学派、以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和以拉弗、费尔德斯坦为代表的供给学派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伦敦学派、现代货币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