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大媒体最热门的话题就是提高个税基准,可是究竟应该提高到多少合适呢?个人认为应该以各地公务员的收入加福利作为基准,超过了就收,没超过就不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东西部发展不平均,各地公务员的收入及不同。大家都是明白人,东部地区发达,人家收入高是正常的,所以公务员拿的就多(当然灰色收入另说),这样的一个基数很好掌握,统计局到财政局查查各个单位的工资条,再查查各个单位的福利费用,容易解决吧(当然人家不愿意让你知道的小金库另说);
2、各类公务员包括一些事业单位的人员的工资都是普通纳税人的钱,对于他们不应该再征税了,收了的税由花在他们身上,不合适哈,对于其他人不太公平吧;
3、各类公务员应该本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发展中甘当先富不起来的那拨人,如果让他们交了个税岂不是认为他们富了吗,可是好多老百姓的收入比他们少啊,这样违反了我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啊;
4、更好的杜绝腐败。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不上税了,他们就拿的相对更多了,电视台现在天天说“50元能买好多东西”呢,这不变相又给调了工资了吗?而且这样他们的收入就更好计算了,你的收入数量固定了,如果银行存款出现大数额的变动,很容易掌握哈,是贪污还是腐败或者是合法收入,相关单位调查起来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