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8596t 发表于 2021-2-23 13:51 
你的这种劳动量=产品量=任意价格量,从数学逻辑上分析是不正确的;
1,因为商品制作出来后,其劳动量, ...
交换价值,不是对方产品的劳动,不等同于对方的劳动。而是社会的劳动。
1匹布交换2只羊,设1匹布的劳动量=1月人的织布劳动,设2只羊的劳动量=6月人的养羊劳动,
则有:1月人的织布劳动=6月人的养羊劳动,此时,卖布的人,得到了对方的6月人劳动。站在布匹主人的角度来看,6月人的养羊劳动是换来的,是交换来的价值。
但是,1匹布=1两银子,2只羊=1两银子,此时等式变为:1匹布=1两银子=2只羊,亦即:
1月人的织布劳动=1两银子的相关劳动=6月人的养羊劳动。
此时来看,单独看这个1两银子的相关劳动,这是生产出1两银子的劳动吗,是1两银子自身的劳动吗?还是说,这是1两银子所代表的社会劳动?
结论是,答案是:这是1两银子所代表的那个社会劳动。
设1两银子所代表的社会劳动,为8月人,则又有:
1月人的织布劳动=1两银子这个特殊产品本身=1两银子所代表的社会劳动8月人=6月人的养羊劳动。
换一下写法:(布匹的)商品价值1月人=交换价值8月人=商品价值6月人(羊只的)。
大哥看到上述等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