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_who 发表于 2011-3-13 22:08 
86# 刘保强
“阶级对抗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我难道就是说是贯穿人类历史的永恒规律?你奈何要做如此理解。所谓规律无非是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阶级斗争作为阶级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这一客观事实有错吗,这不是必然规律是什么。今后的历史,阶级社会仍存在阶级斗争,倘若无阶级差别社会当然不会存在阶级斗争,这不正是规律。规律永远是历史的一般过程在人脑逻辑中的反映,而不是人们所寄予的期望。
由于前面的那个帖子的后半部分没有来得及回复,我在这里结合前面的内容来一并谈一下我的看法!
我认为:如果是在谈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那么阶级这个东西是明确存在的,因为它将人以制度的形式给人为的划分为三六九等,使人在政治地位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平等,不同等级之间在政治上存在着根本对立,虽然他们之间也会有合作的情况,但对立是占据主导地位的。所以,此时我们谈阶级和阶级斗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可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已经完全没有了这种人为的对人划分等级,人与人在政治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人与人的区别只是在财富拥有上的不同,以及因此而带来的谋生手段上的差异。严格说来,这已经不能再以阶级这一概念来加以区分,最多只能是冠以阶层。因为,人与人之间在地位上已经没有了级别的差异,只是在拥有财富的多少上处于不同的层次,以及因此而存在着的人们之间生产方式的差异。此时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不再是那种在政治上存在着根本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在政治上完全平等,在经济上既有合作又有竞争、既有一致利益也有分歧的新的利益关系。如果此时再以阶级来划分,其实是言过其实的!
这一点,其实是可以从你引用的马克思所做的阶级论述中得到印证的!“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在这一叙述中,马克思并没有提到“地主和农民”这一对封建社会中的重要成分,是马克思忘记了这两种很具代表意义的身份吗?显然不是!只能解释为马在当时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不同阶级。
我能够理解马克思在看到贫富严重分化和劳资矛盾尖锐后在经济领域进行阶级划分的想法,但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不能只是出于满足情感的要求。我们要冷静的、仔细的分析出为什么会出现贫富分化,找到造成贫富分化的真正原因。只有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从而真正的造福全人类。而不是将穷人和富人简单的进行一下阶级划分,然后让穷人和富人去进行阶级斗争。其实,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划分是很没有道理的或者说很不符合逻辑的!
因为,按照对马克思剥削观点的理解,资产阶级所对应的就只能是工人阶级,因为由工人的劳动形成的商品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所以他们是对立的阶级。而与无产阶级所对应的一个概念则应是有产阶级,而有产阶级中则不只是靠剥削雇佣劳动的资本家,而是还要包括地主、自耕农、以及个体手工业者等通过其他形式使自己有了财产的阶层。他们并没有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谈不上与工人阶级的对立和斗争。而在无产阶级中,则可能包含有失地农民、失地地主、破产的资本家和手工业者等等所有没有独立生产条件的人。这些人中除了靠去给资本家打工生活的工人外,有的可能是靠租种地主的地来生活、有的则可能会通过乞讨、偷盗等一些其他手段来生活,在无产阶级中也不是只有工人。显然,从他的这一阶级划分中,我们是很难能得出一个对他所说的阶级的清晰认识的!更何况他所说的价值观点和相应的剥削观点也是需要商榷的。
至于你在本帖中说的,将阶级斗争作为阶级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这是不会有什么争议的。但关键是要对阶级这一概念做一准确的把握和认识。最终,还是要回到对阶级这一概念的准确定位上来。我觉得你用红字标出的那句话,对你也同样具有启示意义,大家不妨都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