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振伟 发表于 2011-3-20 17:55 
刘保强 发表于 2011-3-20 17:41 
杨兄,在认识问题上不可感情用事,一定要能给出较有说服力的说明。不妨谈谈你的看法!我是觉得我们不能因为贪官的不好和为了表示对贪官的憎恨,而去否定一切官员。
你说的没错,是不能因为贪官否认一切官员,但是,商品社会中的利益关系表面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然而物的后面是人与人的关系,所以,从这个背后的层次上说,实际商品反映的是一种支配权,你有我没有,我想要的话,那就只能听你支配,除非我不想要,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我认为商品首先反映的是商品制造者对社会的一种贡献,制造出了别人想要但无法自己制造或者自己制造时需要耗费较多的东西。人们想要交换是因为商品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且少付出耗费,而不是想让人支配。除了垄断的情况外,只要你的耗费比他低,你想要时也可以自己制造,并不是非要听他的支配。
而且,除了垄断的情况外,你想要,首先受的是自己的支配,然后才是要符合别人的要求。所以,我们需要去考察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所谓的支配权,而不是直接强调它反映的是一种支配权,好像商品本身就是一种什么罪恶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