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论稀缺的定义,却有三个推论,能可靠吗?
以下是个人理解:
稀缺:对于一个物品你需要的量与你拥有可随时消费的量存在正的差额,此种现象称为稀缺。
代价: 为获得一定量某种效用而失去的一定量的另一种效用,是代价。如果在获得一种效用中失去另一些物而该物并不稀缺,就不会失去效用,就不会有代价。
选择:在既定的备选消费品中,找到最能使自己满足的组合。这个过程中既受偏好约束,也受备选的各个消费品的稀缺程度约束。当不稀缺时,仅仅受偏好影响,但只是一种特例。
竞争:多主体选择方案的冲突是竞争。之所以冲突在于冲突品种的稀缺。没有稀缺就没有冲突,也就没有竞争。竞争的存在与竞争后达成的解决方案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