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统计局在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时,将文化产品贸易划分为核心层和相关层两个层次,核心文化产品包括印刷品、声像制品、视觉艺术品、视听媒介等6个类别,遵循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分类原则。 我国确实出口了海量的文化产品,但这些产品,其中又有多少承载了我们自己的文化符号呢?以表现亮眼的游戏产业为例,我国电子游戏出口的大多还是硬件层面的产品,包括游戏设备、游戏机等相关产品,而从内容和知识产权的意义上来说,我国仍是进口国。韩剧《太阳的后裔》在中国卖出高价,但国产电视剧《琅琊榜》《甄嬛传》在海外却只能以“白菜价”出售的消息让不少人唏嘘不已。反差背后,体现出我们的文化产业在原创力、产业成熟度、国际化等方面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