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并非只有在存在大量卖者和大量买者的市场里,竞争才是完全的。如2楼所说,完全竞争的实质在于每一经济主体皆认为自己是价格接受者。在存在大量卖者和大量买者的市场里,每一理性的经济主体认为自己是价格接受者是必然的。而在不存在大量卖者和大量买者的市场里,完全竞争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举例来说,在一个寡头行业里,如果所有厂商生产的商品是无差异的,而所有厂商又决定在价格上竞争的话,商品的均衡价格将会降低至其边际成本。这就是寡头竞争理论中伯特兰模型所反映的情形。
2楼认为“ 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就是在竞争性假设下,并不需要完全信息的假设,只要行为者能形成一种完全竞争的预期即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理性的经济主体是否形成完全竞争的预期是取决于许多因素的,比如经济主体的数量,信息是否完全,政府的经济政策等。如果竞争者的数量是很有限的,那么决策者就有运用自己对价格的影响力的激励,其形式可以是一定程度的竞争也可以是共谋。如果信息是不完全的,决策者可能会面临“有心无力”的情况:想进行充分的竞争但却不能通过价格获得所有的有效信息;在受产业政策影响的市场里,经济主体的预期还要受政策的制约,因为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补贴,管制等手段影响厂商的生产成本和进入。
完全竞争市场为何强调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而且要求信息充分呢?我觉得这两点都是为了使经济主体不得不形成自己是价格接受者的预期。 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并不一定意味着任何一个经济主体都面临着无数竞争者,它还要求信息必须要充分到一定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