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世界,恰恰是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如果为零,不需要经济学,呵呵。如果把交易费用比作物理学中的摩擦力,那么没有摩擦力世界就难以生存,所以,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希望有交易费用的。如果分工水平提高,经济发展,总交易费用是增加而非减少。这是很多学者实证过的。
关于交易费用,大家都知道它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按照“绝对零度”所言,可以在边际上比较并排序,那么就跟“偏好”一样可以建立函数了,当然是好的。但是做到这点其实很难的,首先你就难以精确度量。所以,威廉姆森等人认为,只要能够大体上度量就可以了,然后进行“超边际”式的比较,寻找一个交易费用最小的治理结构,此即比较制度分析。这是次优的办法。窃以为,威廉姆森根据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行程度,进行比较静态分析,相对于科斯和张五常是一个大大的进步。后两者都是静态分析,而且难以检验。
其实,NIE的很多学者都意识到,在有限理性和完全理性之间、正交易费用和零交易费用之间,要取得一个合适的权衡并且建立严密的模型,是困难重重的问题。大家都在努力。
刚找到一篇介绍交易费用的文章,由杨其静博士提供,收入《制度、契约与组织》(经济科学出版社)。
如下:
交换费用的测量*
Alexandra Benham and Lee Benham
介绍
交易费用从根本上影响着一个经济体系的运行。它们影响着市场上生产什么和什么样的交换会发生;它们影响着何种组织得以生存以及何种游戏规则能够持续。在经济学中,关于交易费用的各种特定假设构成了大多数模型——无论是古典、凯恩斯、新开恩斯或者新古典——的基础。那些涉及垄断、垂直一体化、外部效应、战略行为、工资和价格粘性以及不完美市场的各种模型都要求关于这些费用的特定假设。正如可用证据加以证明的那样,交易费用是一个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价格集合。然而它们有多大?在不同的环境(setting)和时间之间它们的差异有多大?关于它们的大小和差异的经验性估计非常少。
这一章就是要考察交易费用的某些概念和经验估算上的各种实践方面的困难。随后,我们研究那些发生在某一交易中的总费用之中的一个子集,而这个子集就是我们所说的“交换费用”(the costs of exchange)。交换费用被定义为在给定的制度环境中,某个人使用某种给定的交易方式去获取特定商品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机会成本。一些例子将用来展示一种经验性地估计交易费用的方法。
交易费用的构成
在构造模型和政策讨论中,经济学家必然经常性地涉及到不同交易费用水平的暗含假定。经济学家关于经济绩效的各种理论都是基于亚当·斯密的思想,即财富依赖于专业化,而专业化又是依赖于交易范围,但是交易范围又是依赖于交易的低费用,即“低交易费用”。当今的经济学模型或明或暗地包含着交易费用的特定假设。新古典经济学假设它们为零。新凯恩斯主义模型则假设在某些资本市场上存在很高的交易费用。博弈论模型假设某些但并非全部契约具有很高的信息和执行费用。
让我们设想,已经使用了交易费用所涉及到的所有时间和制度环境方面的可靠信息。这些信息在提供那些根本性问题的答案方面是十分有用的。生产什么?为谁生产?在市场上什么样的交换将发生?¬是否存在具有低交易费用特点的贫穷的经济体系(poor economies)?是否存在具有高交易费用的富裕的经济体系(rich economies)?
当前,关于交易费用的经验性估计几乎没有,比较性估计更是缺乏。拥有比较好的估计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当前并不存在更好一些的信息呢?
首先,标准的术语还不存在。交易费用的不同定义出现在文献中。它们常常是启发性的(heuristic)而非真正用来测定交易费用。虽然这些定义提供了概念上的强大洞察力,但是他们并没能转变为被广泛接受的具有操作性的标准。K·阿罗把交易费用定义为“运行经济系统的费用”(1969,p.48,也可见Furubotn-Richter,1997,p.4)。Y·巴泽尔将交易费用定义为“与转移、获取和保护权利相关的费用”(1997,p.4)。T·爱格斯顿观察到“在通常的术语中,交易费用就是那些发生在个体之间交换经济资产所有权的权利(ownership rights)并且执行这些排他性权利过程中的费用。关于交易费用的确切定义并不存在,但是在新古典模型中的生产费用同样也没有被确切定义过”(1990,pp.14-15)③。
E·菲吕伯顿和R·瑞切特是这样认识交易费用的:
“交易费用包括那些用于制度和组织的创造、维持、利用、改变等所需资源的费用。…… 当考虑到
存在着的财产和契约权利时,交易费用包括界定和测量资源和索取权的成本,并且还要加上使用和
执行这些权利的费用。当应用到现存财产权的转移以及契约权利在个人(或法律实体)之间的建立
和转移时,交易费用还包括信息、谈判和执行费用”。(1997,p.40)
“交易费用的典型例子是利用市场的费用[“市场交易费用”(market transaction costs)译者注:划波
浪之处原文为斜体]和在企业内部行使命令这种权利的费用[“管理性交易费用”(managerical
transaction costs)]……(还有)一组与某一政治实体的制度结构的运作和调整相关的费用[“政治性
交易费用”(political transaction costs)译者注:划波浪之处原文为斜体]……对于这三种交易费用的
任何一种来说,可能通过这样两个变量来识别:(1)“固定”交易费用,即在建立制度安排中所发生
的专用性投资;和(2)“可变的”交易费用,即取决于交易数量的费用。”(同上,p.43)
其次,由于生产和交易费用是被联合决定,对交易费用的估计就成为了问题。这导致对交易费用的单独估计变得相当困难。经济理论暗示交易费用的差异对生产边界具有某种一阶影响力(a first-order impact)。低交易费用意味着更多的交易,更高的专业化,生产费用的变化以及产量的提高。生产费用方面的变化同样也对交易费用产生影响。
第三,如果交易费用非常高,许多种交易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生。即使某种特定种类的交易会发生,它也不可能出现在采用货币价格的开放市场中。结果,在所有潜在的交易中,仅仅只有一个很小的子集将真正发生,并且只有这个子集中的一个子集将出现在市场生上。为了搞清楚为什么某种特殊交易会被某个人采用,这就要求获得关于其他选择的机会成本的知识。为了理解这些选择的形成,我们有必要对那些并没有真实发生的交易的费用进行估算。
第四,一价定律(the law of one price)在此并不适用。在一个给定的社会中,个体和团体可能面对非常不同的交易费用,因此许多估算可能是需要的。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条件下,某个人的政治关系、种族以及其他特点也将影响特殊交换的机会成本。这些差异对于外部人来说是很少是透明的。
考虑到所有这些困难,因此很少有研究去试图确切地估算这些费用④。在收集交易费用的数据方面,与学术界相比,私人部门与世界银行和美国国际开发署(Agency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这样的组织更为活跃⑤。这些信息还没有被学者们用得很多,其中的部分原因是涉及到机密性问题。比较研究仍然存在困难,这是因为缺乏大家普遍认同的定义。
在相对稀少的经验研究中,威利斯和诺斯(Wallis-North,1986)考察了美国的交易费用的历史趋势。这份研究的焦点是交易部门(transaction sector)的大体规模,并且估计1970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5%归于交易部门。但是它没有对特定交易费用的大小进行估计。在一份罕见的比较研究中,斯通等人(Stone et al.,1996)比较了巴西与智利两国的商业交易费用(business transaction costs)。与智利相比,巴西的法律和管制结构更为复杂并且透明度更少一些,因此在巴西正式体系的交易费用就显得更高。然而,在所被考察某些竞争性部门(in some arenas),(他们惊奇地发现)巴西的多种私人制度已经发展起来以便减少这些费用。私人服务商为开展某个新业务而提供某种停止进入点(a one-stop entry point);一种创造性的可靠信息系统被用来减少那种通过法院收债的需要。这些研究结果突出展示了考察现实活动的重要性。
交易费用
我们建议考察发生在交易中的所有费用中的一个子集,这个子集就是我们所说的“交换费用”(the cost of exchange)。交换费用Cijkm被定义为:在某种制度环境m中,当事人i采用给定的交换方式j获取某一商品k而消耗的总资源——货币、时间和商品等——的机会成本。因此,交换费用就是当事人所面临的生产费用和特定交易费用的总合。虽然我们不能将这些费用直接分解为生产和交换两个部分,但是在比较分析中这种方法将集中关注区别交易费用所产生的总结果⑥。
该分析框架关注当事人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寻求采取某种具体交换方式(比如:通过正式契约,或非正式安排,货币或实物报酬)所面临的机会成本。这不包括建立市场制度的费用,建立适当政治框架的费用,或者建立个人人际关系、树立个人声誉或培养交易技巧的费用。
为了经验性地考察这些费用,我们需要一套标准化术语,用来描述具体交易中的交换形式、获得的商品、当事人的特征和环境状况。我们的方法就是选择并详细描述某些交易(比如:在一个正式市场上为某一较大的掘土设备品牌进口一种曲轴)以便于研究者可以测量在交易发生时所出现的时间或货币费用⑦。然后,那些具有指定特征的当事人能够被采访,而采访内容是了解他们在交易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时间和货币费用。
对于许多重要交换,常规的市场价格是没有的,或者即使有,也很难完全反映机会成本。在某些情况中,相关的信息可以通过调查那些直接卷入这些交易中的买者、卖者、经纪人、服务商而获得。在其他一些情况中,研究者只有亲自模拟这些交换过程才能获得这些信息。如果交换因为交换费用过高而几乎不发生时,这种模拟就显得特别重要。
我们对交易的最初选择强调了中间商品,比如获得商务电话、转让一件财产的权利(title to a piece of property)、开展新生意和进口替代性零件。这些中间商品的交易费用的差别将显著地影响生产什么和怎么生产。为了解释这种观点,我们在下面概括了近些年源于不同国家的一些案例。一部分案例来源于我们的调查,一部分来源于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些案例仅仅意味着,考虑到日趋完善的方法论和更广泛的研究范围,未来将有可能产生更系统的比较研究。
经验性案例
首先考虑拥有商务电话的费用。这将影响电话通讯网络的规模、电话运用的广度、市场的总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调查了在几个国家里拥有一部商务电话的费用。在两个星期内安装一部电话的实际价格从马来西亚的130美元到阿根廷的6000美元不等。在埃及,1996年官方公布的获得一部电话的价格为295美元、“紧急安装”的价格为885美元。为了表示机会成本,我们对开罗市内那些已安装电话的公寓与相似的但没有安装电话的公寓的购买价格进行了比较。它们的差别大约在1180-1770美元之间,这代表了那些与该市场没有很好联系的人们对于一部电话的预期现货价格。
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转让对于现代市场经济非常重要。与转让一套公寓所有权相关的费用可以在这里得到考察。在开罗,个人购买一套公寓并注册所有权的转让需向第三方额外支付的费用相当于购房价的12%,这其中6%用于纳税,6%用于支付法律规定的注册转让所必须的律师费用。房地产经纪人的服务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其费用大约是销售价的1.5%。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依法转让所有权的费用大约是销售价的1.5%;如果有房地产经纪人参与其中,他们的费用将占到销售价的6%。这些费用之间的差别是惊人的。在国家控制的部门,开罗的费用是圣路易斯的8倍;而在竞争性部门,开罗的费用仅比圣路易斯高1/4(Benham,1997)。
获得开办新企业的法定许可是另一个利益竞技场。在H•第索托(Hernando de Soto)的书《另一条路》(The Other Path)(1989)中提供了一个模拟方法的例子。1983年,一个研究小组在秘鲁利马亲历了依法建立一个新的小型成衣工厂所需的官僚程序。他们试图在不行贿(仅有两次不得不行贿)或不利用政治关系的情况下进行所有的程序。详细的注释和时间耽搁被记录了下来。模拟结果显示,一个采用适度手段(modest means)的人不得不花费289天才能完成依法建立这个工厂的程序⑧。我们并不清楚在秘鲁还有除第索托的研究小组外是否还有其他人也曾经历了获得许可的整个程序,但是机会成本的这种估算与某个人在那个时候所做出的选择完全一致。那些没有政治关系的人通常都是流在非正式部门,而没有依法注册。当第索托在佛罗里达州的坦帕(Tampa)重复这种模拟时,仅仅化了两个小时就获得开办一个小型企业的许可。因此在秘鲁的时间费用是佛罗里达州的1000多倍。在这样一个高度官僚化的环境中,那些在首都城市里没有被明确规定的费用高得令人畏惧。比如在坦桑利亚,与在Dar-ea-Salaam注册一个合伙企业的费用相比,在首都外面的Mwanza注册同样一个合伙企业必须花费5到10倍的费用(The Services Corporation,1998)。
跨国贸易是市场范围的重要指标。为了看一看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我们考察了为大型掘土机进口所需曲轴相关的交换费用。与美国相比,1989年的秘鲁,正式获得这种曲轴的所花的货币价格是前者的四倍,在等候上花费的时间是前者的280多倍(即41周对1天)。在阿根廷,货币价格是美国的2倍,等候时间是30天。相反,在马来西亚,货币价格和等候时间与美国大致相同。在匈牙利,在货币和进口管制被解除之前,即大约在1989年之前,为了替换一个西方制造的拖拉机的曲轴要花上30-40个星期;自由化之后,等候时间下降为2个星期。一个相关的指标是在港口办理清关手续(clear items)的平均等候时间。在新加坡,这一指标是15分钟,然而在坦桑尼亚却是7-14天,并且据报道等候时间长达91天的(同上)。14天的等候时间是在新加坡平均等候时间的1300多倍。
关于交换费用,这些例子向我们说明了什么呢?首先,交换费用的差异是巨大的⑨。我们观察到的差异有1到3个数量级那么大⑩。我们很少能够看到公开发表的用货币价格表示的数据来反映如此巨大的差异。比如,在发达国家中垄断很少能够使价格长期维持在超过竞争性价格的20%之上。其次,个人在获得某种商品中所发生的全部机会成本可能与通常观察的货币价格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经济学家在经验研究中通常使用的公开发表的数据可能很难代表个人在决策交易什么时所面临的机会成本。
未来研究的构想
为了测定交易的机会成本而所需的机会成本可能很高。特别是采用模拟方式时就更是这样。正如上面所述,第索托的研究小组在秘鲁模拟建立一个小型企业的过程就花费了289天。公开发表的数据很少能够提供所需的信息。在有的时候,可以找到一些聪明的替代指标(proxy)来表示这些费用,但是情况并不总是这样。不过我们相信,如果使用这种方法的国家之间进行更加系统的、更加协同的努力,收效将是巨大的。总之,已经开展的调查表明这种方法是可行的。在交换费用方面的前述巨大差异暗示着这种方法的重要性。
一个战略研究并不能提出所有的研究问题,但是在这儿推荐的是建立一个协同分析的框架,这个框架能够提供通用的可操作的定义和一个通用的研究草案。然后,不同国家的研究群体可以专注于估算本国的一个个部门的交换费用⑾。这些估算(结果)可以用于不同群体、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之间的比较研究。如果我们发现在A国为某种最终产品生产所需的某一种中间产品的价格是B国的十倍,那么我们不应该为A国不生产这种最终产品的现象而奇怪。
当积累了这种信息之后,我们能够描绘并且比较不同环境中具有不同交换费用的市场范围。一个给定特征的个人能够在多大的空间、时间和交易伙伴范围内开展交易?在契约执行费用非常高的地方,交易将集中发生在那些相互认识并信任的人们之间。在这些费用较低的地方,交易的边界可以从高度人格化扩展到非人格化,从而将家族成员、氏族、社会群体、国家群体、甚至外国人都包括进来。与之相似,什么地方的信息、测度和执行费用更低,交易就能够发生在更远的距离和更长的时期中。这些差异就暗示着一个经济体系的专业化水平和最终绩效水平。
* 我们感谢Michael Merithew 和 John Nye对于该文早期版本的有益评论。The usual disclaimer apply。
¬ Ronald Coase(1998, p.72)这样评论,“事实上,经济学家研究供应和需求如何决定价格,但是没有研究……那些因素——决定哪些商品和服务在市场上交易并因此被定价”。
Shelanski-Klein(1995)考察了经验研究方面的文献,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参考文献。他们对交易费用与节约,契约形式、组织形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关系的许多研究做了评论。
③ Eggertsson继续认为“当信息十分昂贵时,与个体之间财产权交换相关的各种活动也使得交易费用上升。这些活动包括:
1.寻找关于商品和劳动投入品的价格和质量分布的信息的活动;寻找潜在的买方和卖方以及关于他们的行为和环境的相关信息的活动。
2.当价格是内生决定时,买卖之间务必发生的确定实际交易价位的谈判活动。
3.制定契约的活动。
4.监督签约人是否遵守契约规定的活动。
5.执行契约以及当签约人未能履行契约义务时追讨赔偿金的活动。
6.保护财产权免遭第三方侵占的活动——比如防止海盗活动,或者甚至在非法交易的情况中防止政府的活动”。
④ 作为关于对那些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惯于轻视的一个考察,可以参见Benham-Benham(1997)。
⑤ 服务公司(the Services Corporation)已经有了一些列的关于经商的比较费用的研究,其中包括下面我们将要谈论到的一个关于坦桑尼亚的报告。
⑥ 大多数“工程性”生产技术通常被广泛知道并且也容易转移。然而,制度性技术却很少被人知道,同时也难以转移。因此,在给定的环境中,对生产效率的有效约束似乎就是交易费用——制度性技术的显示——它限制了我们使用已知生产技术的能力。在全世界内,若某国在计算机技术上的提高就将可能改变生产边界。但是生产是否真正发生变化将取决于制度因素。
⑦ 这些问卷通过函索方式获得(Benham-Benham,1989)。
⑧ 这种机会向每个人开放,但是在该社会中这种费用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禁止性的。这些费用的差异取决于那些卷入该交易的个人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如果在这个非正式部门中我们模拟着完成开办工厂所需的这些交易,不同的人群可能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拥有某种比较优势。
⑨ 考察交换费用差异的来源的工作超出了本章的范围。在某种程度上,那些在经济学文献中占支配地位的解释变量——如战略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垄断、价格歧视以及信息不对称——是否是构成这种差异的基础还不清楚。上述变量只能解释这种差异的很小一部分。其他的来源,比如贸易管制、关税、税收和价格控制可能使这些差异的主要解释变量。一般的教科书对于那些与政策相关的价格扭曲的分析仅仅谈到对交易费用的直接影响。然而,关税、税收和价格控制也会要求管制,监督和官僚程序,而这些本身就会提高交易费用。它们的影响可能会超出直接受到管制的部门。
⑩ 对于那些到法国参加会议的人来说签证就是重要的中间产商品。在帮助几个与会者获得这种签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某些情况中所花的时间价格很容易是另一些例子的100倍。
⑾Benham et al.(1995,pp.30-32)讨论了各种鼓励国际间开展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合作研究的方法。
看来我的更名受到大家的批判了!
我认为解释真实世界的现象从没有交易费用的状态考虑,也许是个不错的出发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7 15:34:02编辑过]
经济学的分析力在于它建立了一个理想的参照系,然后来对比现实。科斯建立的“零交易费用”世界与阿罗-德布鲁体系一样,是分析问题德出发点。这也许与人们的实际做法相反,但是研究都是这样做的。好比物理学,并不因为假设不存在摩擦力就失去效果,对吧。
如果说零交易费用的假设与稀缺性不符,那么新古典岂非自相矛盾?科斯的本意,就是强调人们应该重视交易费用,重视产权。正因为交易费用不为零,所以产权才是重要的。界定产权需要确立有效的法律、政治制度,这是宪政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的范畴。
进一步,仅仅确保产权明晰和可执行也是不够的,到底哪种产权结构更适合一些交易呢?这就需要引入交易费用经济学了,威廉姆森就是干这个的。在产权结构、治理结构既定的条件下,如何具体使资源优化配置呢?新古典就大行其道了。我理解的经济学就是这样层层演进的。
回5楼,你的观点很有代表性。这涉及到一个方法论的问题了。记得弗里德曼在《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中认为,经济学的基本假定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可证伪性,而这个假定与现实吻不吻合是次要的,经济学的主要任务是提供能解释现象的假说或者说预言,然后用现实去验证它,能立住脚的,就是有用的理论,被推翻的,则要改进和重建。应该说这就是芝加哥学派或者说主流经济学的观点,绝大部份经济学论文也是在这种方法论基础上做出来的。然而,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则认为,经济学的基本假定不但要求能证伪,而且必须与真实世界相一致,他毕生的心血也主要用在寻找一个既能被证伪,又与现实一致的经济学基本假定,他走出了坚实的一步——找到了交易费用大于零这一符合他要求的基本假定,从而拓宽了经济学研究领域,加深了人们理解真实世界的能力,弥补了新古典在基本假定上的不足,正因为如此,新古典经济学得改进或重写。至于科斯定理的问题和不足可见张五常文章。
顺便说点题外话。是的,科学的进步往往是从一个个极端开始的,意识到交易费用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意识到基本假定要符合现实是不是也是个进步?我记得从错误假设开始可以推出任何你想得到的结论,包括谬论。与现实不符是不是错误假设,我不肯定,这有待大量事实检验,但这毕竟是一个重要的角度,或许能给你、我一点启示。
另外,你说:“经济学的分析力在于它建立了一个理想的参照系,然后来对比现实。”我不知道你所说的理想的参照系是什么样的。我认为,只有现实中的不同现象用理论来比较才是有意义的,你不能拿现实与想像或者说理想中的标准作比较而得出什么结论,除非你把两种或多种现实与理想的标准作比较,但可何必这样做?直接比较现实中的几种现象得了。新古典,因为用完全竞争、信息费用为零等等不全实际或者说理想、想像中的假定和标准来解释现实经济,所以遇到了不少麻烦,对许多现实没多少解释能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9 13:16:36编辑过]
7楼的网友:
你说,“他(科斯)毕生的心血也主要用在寻找一个既能被证伪,又与现实一致的经济学基本假定,他走出了坚实的一步——找到了交易费用大于零这一符合他要求的基本假定”。——我认为不是这样的。科斯的确是想寻找一个既真实又可处理(边际替代标准)的假设,“正”交易费用才是这样的假设。而零交易费用只是一个新制度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想的参照系。
在新古典那里,理想的参照系则是阿罗-德布鲁世界。在其他理论中,它很可能是指满足社会最优的结果。
建立理想的参照系,不是为了让现实符合理想,而是对比之后,用来解释现实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因为理想的世界有着严格的逻辑结果,但现实世界则由于掺扎各种因素而难以完美起来,所以参照系选理想的。为了实现理想的目标,有时需要从现实的几个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或者次优的一个,这在交易费用经济学那里叫做比较制度分析。所以,以理想世界为参照系,同样要比较现实世界。
经Arrow-Debreu公理化论证之后的这个一般均衡是交换经济中交易费用最低的制度。接着,可以引入福利经济学的剩余概念,将其他制度的交易费用通过比较与这个均衡的不同交易剩余来衡量。那么可以这么直接定义:某种制度的交易费用就是此种制度下偏离Arrow-debreu 均衡的剩余损失。或者说,某种均衡状态所代表的制度运行的交易费用可以用此种均衡状态下的剩余福利与完美一般市场均衡的偏离程度来衡量。在这种视角下,古典的一般市场均衡被看成一个用于衡量不同制度的交易费用的基准点,任何不同于此的制度形式与这一基准点的剩余不同被视为一种绝对比较,而不同制度之间的效率不同则是一种相对比较。
——dingding《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经济研究>,1995年9月。
经Arrow-Debreu公理化论证之后的这个一般均衡是交换经济中交易费用最低的制度。接着,可以引入福利经济学的剩余概念,将其他制度的交易费用通过比较与这个均衡的不同交易剩余来衡量。那么可以这么直接定义:某种制度的交易费用就是此种制度下偏离Arrow-debreu 均衡的剩余损失。或者说,某种均衡状态所代表的制度运行的交易费用可以用此种均衡状态下的剩余福利与完美一般市场均衡的偏离程度来衡量。在这种视角下,古典的一般市场均衡被看成一个用于衡量不同制度的交易费用的基准点,任何不同于此的制度形式与这一基准点的剩余不同被视为一种绝对比较,而不同制度之间的效率不同则是一种相对比较。
——dingding《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经济研究>,1995年9月。
丁丁的这话该界定为共识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9 16:52:21编辑过]
我举两个例子,不知道可不可以用交易费用来说明。
雅培奶粉案例: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缨儿的吃、穿、用等物品的质量格外重视。由于国内奶粉问题不断被爆光,人们不得不购买进口奶粉,其中市场上最为火爆的是美国牌子雅培缨儿奶粉。
由于雅培奶粉在配方上和质量上最接近母乳,缨儿吃不会上火,尽管其价格很高,依然引来大家购买。而且随着网上母亲们的相互交流,购买雅培奶粉的人不断增加。但是,正当各种品牌的奶粉不断遭到爆光之后,最后一个著名雅培品牌也被爆光:雅培奶粉在国内销售的配方与其他地区不同。在香港销售的雅培奶粉注明“含有益于大脑发育的DHA/AA”,但是国内市场上可以买到的雅培奶粉却注明“人体可以自行合成DHA/AA”。
科学家证明,大人体内可以自动合成DHA/AA,但缨儿不具有这种能力。因此,雅培奶粉的注明从原则上说没有错,而且非常诚实地表明了香港缨儿与大陆缨儿所食奶粉的配方是不一样的,但价格却是差不多。
消息公布后,引起很大震动,但是谁叫我们是大陆人呢?很多人想尽各种办法从国外购买奶粉:有直接从美国购买雅培奶粉寄往国内的,大量的人到香港抢购雅培奶粉;但是更多的人是没有办法,只能继续给自己的小孩吃大陆配方的雅培奶粉。
我无法知道,雅培公司为什么要执行这种营销策略,甚至在事件被爆光之后,依然继续他们原来的做法。但是,谁能够计算美国人的这种营销策略给中国消费者带来多大的交易费用呢?(在香港购买其他商品时,港币对人民币的比价按1:1,但是对于购买雅培奶粉的人商场要按1.08:1进行对换)
以上是一个真实世界的例子,可能也是远离绝大多数大学生的例子。以下是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节目今天播出的一个虚构的法律案例:
两个人打架,其中一个人拿起铁棒打另一个人,结果铁棒子触电。另一个人由于不能见死不救(否则成本可以说是无穷大),也不能用手去拉被电的人,结果急中生智,拿起一块砖向被电的人手臂拽过去,被电的人得救了,但造成了粉碎性手臂骨折。被救的人因此将救人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问题是谁应该负赔偿责任?这能用交易费用来说吗?还是可以辩理?或者只能由每个人去向上帝交待?
回楼上的雅培奶粉:大陆与香港的配方不同价格一致,作为一个学经济学的人,应该明白雅培一定会这么做:价格是由供需形成的,有需求,可是没有相应的替代品,甚至于明知雅培的配方不是象香港的那么好,可是在大陆也比其它的替代品好,你说不买又怎样?若是雅培不卖得与香港同价甚至更高,我们倒要找找原因了。与人家说什么商家道德没用的,人家仍然提供的是比较而言最好的产品,而且伴随着国内竞争者的质量增长,人家还可能进一步提供更好的,也就是还有竞争潜力尚未用净,用不着一下子亮出全部底牌不是?跟交易费用无关。当然,若大陆的消费者可以组织起来抵制的话,也许质量上升,这倒会涉及交易费用的大小,但我认为这样反而不是一种均衡。
我不讲道德问题,我只希望国产奶粉厂商能够再自利一点,把雅培能赚的钱抢过来。
至于第二个虚构的案例,英美法系一般是用陪审团代替上帝,处理这种按现有法律说不清楚的事,陪审团相当于处于“无知之幕”后面,本着人的本性来判断了,然后为后人树立一个规则。这可以节省交易费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6 10:13:51编辑过]
也谈谈交易费用。
中国现在有大量的剩余资本。(国内大量储蓄与外汇)同时也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什么剩余劳动力不去雇用剩余资本?同时剩余资本也不去雇用剩余劳动力?这种“剩余资本”与“剩余劳动力”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同时存在,按照新古典经济学,此时的交易成本趋为零,也就是任何生产要素都可以卖得出去,也就是不可能有剩余的资本或劳动力。——请问版主,从制度的层面上说,怎样解释这一独特现象。
也谈谈交易费用。
中国现在有大量的剩余资本。(国内大量储蓄与外汇)同时也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什么剩余劳动力不去雇用剩余资本?同时剩余资本也不去雇用剩余劳动力?这种“剩余资本”与“剩余劳动力”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同时存在,按照新古典经济学,此时的交易成本趋为零,也就是任何生产要素都可以卖得出去,也就是不可能有剩余的资本或劳动力。——请问版主,从制度的层面上说,怎样解释这一独特现象。
没有有效率的资本市场和企业家市场
我赞成版主观点。
即我国的金融体制下的资本市场是没有效益的——这就是要引进外资入股的理由,即引入的主要是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只是代价太大了一些,按其股份与独资银行的利息,初步框算,国外银行已圈走了我国1600亿元,以后可能还要多。赚钱的时候自然可以,观此景,放开金融市场的声音不绝于耳,当真当银行对内融资的时候,情况就要复杂得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 18:22:49编辑过]
机会主义行为已经成为所有契约理论的基本假设,不只是制度经济学。只有有限理性,主流经济学是不用的。你可以看看威廉姆森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Money]交易费用在解释现在的中国失业问题上是如何运用的
威谦姆森好像有过这样的看法:
争来婚去好像没什么用,用你的理论去预测未来,让它来证明你的理论。
诺思好像也有一个类似的思想:
理论应该可以被证伪。
[求]谁能上传Brazel 85年的这篇文章:
“Transaction costs: are they just costs?”,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March 1985.
另外,回25楼:
Alchian 1969年受Stigler启发,用Information Costs解释失业(见Information Costs, Pricing and Resource Unemployment).在”经济 解释”(三卷本)中, 张五常对失业有精彩分析.这些都可参考.
谁能上传Alchian的1969年文章?
楼上引用 汪丁丁关于交易费用的表述“某种制度的交易费用就是此种制度下偏离Arrow-debreu 均衡的剩余损失。”
我看不出这样定义的交易费用有什么用。交易费用是种净损失或某种意义的浪费,我同意。但这样定义的概念能增进我们的分析水平吗?概念首先是要界定清楚内含和外延,但往往概念的产生并不是界定清楚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概念的意义在于置于理论框架中,不应该孤立的讨论概念。
用于制度和组织的创造、维持、利用、改变等所需资源的费用是交易费用;信息、谈判和执行费用也是交易费用,等等。而问题是“什么是交易费用?”我们需要的是对概念内含的规定。
再有,关于引用物理学的概念“摩擦力”来比喻交易费用,并不能增进我们确切的理解。反而可能更模糊。理论是用概念分析现实的,我们反而要求助于比喻来解释概念。那么为什么不直接用比喻来解释世界?历史上,越是前代,越是更多的比喻或隐语构成很多至理名言。而人们日常行为的内在准则,往往是比喻的,很少有人是建立在抽象概念上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8 13:21:2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