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ero 发表于 2011-3-21 19:26 
20年代胡适在北大任教,当时的胡适是教授头衔,每月400块大洋,而社会的平均收入只有8块大洋。1931年10月,梅贻琦出任清华大学校长,为招聘贤能,清华大学颁布规定教授:月薪300—500元,每位教授可拥有一栋新式住宅。月薪500元,约合2000年1.5万元。当时大学教授常有兼职,收入更多,例如在学术界地位和陈寅恪齐名的辅仁大学校长陈垣兼职所得月收入可达上千元,甚至达1500元左右,约合2000年4.5万元,也就是年收入超过2000年的50万元。当时的物价波动不大,1角7分可买1斤上等黄酒;1元钱可买8斤猪肉;可在正阳楼吃两只上等的“高梁红”肥大螃蟹,且伺候十分周到;可吃一汤三菜的西餐(小吃、面包黄油果酱、咖啡)。2元钱可买一袋上等面粉,年租8元可得一个约有20间大房的四合院。当时北平一家四口,每月12元伙食费,即可达到小康水平。如果又说那是旧中国,那就比比新中国。文革前,一级教授的工资300多元,超过省长,可以达到或接近国家领导人的水平。
如果胡适现在还活着,工资水平高于省长、部长也很正常,也不会有人有意见,关键是你有胡适人家的本事吗?
还有,以前一个村有一个识字的就不错了,人才稀缺。以前的教授供给是多少?现在呢?什么叫做就业市场,不嫌工资低,可以不干,后面排着队呢,不见得人家就比你学术水平差。
做学术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吗?难道现在的高校教师工资在社会上不属于中高阶层吗?不够满足基本生活吗?把工资低当作是种种不合理的不务正业的去捞钱的合理理由,辩解的很乏力。主要是制度上的问题,给了高校教师种种捞钱的漏洞,不捞白不捞,才会出现现在的不合理现象。
我承认中国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但是最应该改善的是低收入阶层,这句话不错吧。中小学教师比高校教师更应该先改善吧。
中国的富人,为了体现自己的优越性,穷人多赚一块钱,他至少多赚10块钱才肯罢休,当然这是靠富人在社会经济上的强势地位体现的。于是乎,穷人永远是穷人,富人永远是富人。这就是中国的现状!
不改变这个现状,贫富差距缩小就等于是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