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非对称性和不平衡发展,是融资平台与土地财政问题的根源。
以分税制改革为分水岭,在近15年间,中央财政收入占比从40%上升到50%以上,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支出占比60%持续攀升到80%。当然,整体财政收支通过中央再分配得以平衡。但地方守土有责,在之前经济滑坡期有保增长、保就业和保民生压力;在当前的通胀背景下又负有管住米袋子和菜篮子的责任;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期还承担着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能;再以当前热议的保障房为例,以大数4000万套,在不考虑建材成本呈现逐步上升趋势、不考虑土地成本,仅以每平方米建筑成本3000元计算,假设每套80平方米,则全部投入将接近10万亿元,这意味着投资总规模将超过2009年财政投资计划的2倍。
在如此逐步提高的刚性支出背景下,地方**具有持续“开源”的内在冲动——信贷和土地成为筹资的两大模式。
一是银行中长期信贷需要的抵押品,主要体现为土地。二是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连年攀升,2010年已经达到2.7万亿元。当土地出让金收入形成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所需自有资金比例,地方又可以再度完成杠杆化,以此撬动银行信贷。
于是,我们观察到一种土地与信贷循环往复的交易流,通过土地,财政和金融再度实现相互捆绑,成为地方**的融资圣经,并把房地产彻底改造为一种金融资产,所谓“大金融板块”。
一旦出现土地财政,且地方财政支出刚性,则房地产价格泡沫化,决策当局等于骑上了老虎背,只能随其狂奔而难以自拔。当前的“限购”令虽然一定可以形成抑制房价的效果,但只要土地财政问题没有得到本质解决,限购必然面临某种尴尬:一方面,限购抑制了土地出让金来源,将在根本上造成地方财政收支失衡,所有债务负担最终仍将体现为中央的包袱;另一方面,假如在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下放松或取消限购,房价反弹势必发生;此外,还蕴含着某种极端情形——不排除信贷违约时,土地和房产等抵押品会作为抵贷资产进入银行,又因找不到合格竞购对象,大量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将堆积到银行账面上。
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还在于设计某种机制,促使地方摆脱土地财政。
一是中央从地方剥离某些事权,民生主要归地方,投资主要归市场;由于整体经济景气周期和宏观政策造成的波动及损失,应由中央给予抵补。只要财政支出增幅有所下降,对“开源”的压力自然有所降低。
二是推动市政债券发行。当前的问题体现在两方面:不同地区发债筹资的难度是否不利于区域均衡发展?地方发债是否可能转化为中央债务?显然,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角度出发,发债可以在额度上加以控制,且有利于专款专用;从最终成本负担看,中央一旦控制了房价,就应该能够意识到地方借债已经通过银行体系把债务转嫁为中央银行金融稳定成本;从发行价格看,中央应该替欠发达地区代发,但发达地区债券发行完全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上随行就市。
三是分税制比例向地方倾斜。但需注意的是,整体宏观税负水平应呈现持续下降态势。当然,由于中央转移支付压力大,同时亦面临赤字风险,这一比例确定涉及存量改革,因而难度极大。
四是变征地为租地。既可为农户获得细水长流式的租金收益来源;又可打掉地价推动房价的循环,降低全社会对资产价格持续攀升的预期;再是可维持恒产者有恒心的稳定社会结构。作者:陆磊 来源:《新世纪》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