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13年的每一年,在美国商会(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针对中国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所作的一项调查中,有一个调查结果始终没变。在2011年的调查中,大多数受访者(70%)表示,中国在知识产权的执行方面“低效”或“完全无效”。
这并不是说中国没有在努力。2010年,中国法庭终审裁决逾4.8万宗知识产权侵权案,较2009年增加三分之一。本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对于打击侵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措辞也更令人振奋。然而,“山寨”文化如此根深蒂固,让人们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去年10月,为期6个月的铲除“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在开展之初,各级**办公室收到指令不再使用非盗版软件,这很难让人看好这个行动。去年12月,一位**部长警告称,保护“山寨产品中的创新元素”也十分重要。距离上述行动结束还有数周时,罚款总额仅为1.91亿元人民币。
长期以来,投资者一直认为,中国法律及治理平台的发展,未能跟上机场、道路和桥梁的建设速度。在中国颁布首部《商标法》28年之后,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方面,仍带有明显的新兴市场特点:侵权行为的赔偿金额低;商标侵权禁令救济(injunction relief)的申请率低;用低质量的专利申请迫使外国企业交换专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海外提出知识产权申请:2006年至2010年,中国企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提出的国际专利申请增加了3倍多,轻松创下了大型经济体中的最快速度。但如果中兴(ZTE)和华为(Huawei)等中国企业希望在海外得到更为公平的对待,中国亟需加强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