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资源是公共所有,也就是原始的公有制。何时开始,资源变成个人拥有的私有制,至今仍是历史悬案,但重要资源的私有制确实是可信历史时期的主要形式。
按大胡子导师的说法,人类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之后,又会回归到更高级的公有制。一声炮响之后,不少国家尝试过,似乎不灵,反思后,认为超前了,仍有待继续实践。
资源归属的不同形式就是“所有制”。个人拥有资源的“私有制”和多人共同拥有资源的“公有制”,是两种最基本的所有制形式,是理论上的传统二分法。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现实中的所有制,比理论分析中的所有制复杂得多,可以看成从单纯个人私有制到全社会公有制的系列光谱。并且,所有制的具体实现——所有权,又比这个系列光谱不知复杂多少倍。
所有制不单纯是谁拥有资源的问题,更涉及资源拥有者之间关系的问题,相应牵涉到效率和公平这两大社会问题。因为真正拥有资源的所有者才会高效率使用;不同人拥有资源的数量和种类,决定了他的收入和相对社会地位,主要是这点导致对所有制的爱恨情仇。
关于所有制,值得思考的是,如何恰当认识其性质和重要性。现在看来,将所有制与阶级、阶级斗争相联系,有点片面;简单地将所有制与社会制度等同,不太符合现实;习惯的简单二分法也值得商榷。
人类生存必须有资源,资源必定有归属,无论这种归属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这是不以人的主观好恶为转移的,但是,并不等于人们对资源归属的方式不可以有主观的道德评价。
道德主要功能是价值判断,是关于好坏、应不应该、值不值得等内容的评价。所有制的爱恨情仇也就是对所有制的价值判断,主要就是比较私有制和公有制的好坏、优劣,以及社会选择,这是非常艰深的理论问题,也是异常复杂的现实问题。
资源公有时,人人都可享用,但对资源的维护不上心,最终导致资源耗竭,经济学称之为“公地悲剧”。资源私有时,没有这种问题,但会出现每个人拥有资源不等、甚至有人没有资源的情况。所以,看到公有制导致的低效率时,人们自然失望;看到私有制相伴的不平等时,人们当然会抱怨,甚至愤怒。可见,对于公有制和私有制,并无完全一致的评价,看你站在什么立场,采用什么标准。
中国执政党采用为百姓幸福生活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取舍,是比较智慧的做法。
亚圣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己”。所以,久远的古代,人们就认识到一个道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不管是古代的“法制”社会,还是现代的“法治”社会,资源所有制都必须落实到法律层面的财产所有权,才能提供恒产的制度保障。
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传统的国度,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一直是弱项。加上根深蒂固的均贫富观念,一段时期“一大二公”的误导,以及几十年关于资本家的脸谱化认识,国人对私有财产存在天然的偏见。我国的《物权法》,1993年启动起草工作,历时14年,参与者从黑发人变成白发人,2007年才正式得以通过,其中的艰辛超乎想象,主要是观念枷锁的牢固。最终毕竟在立法上实现了“对私有财产权给予平等保护”的愿望,也是令人欣慰的事情。
同时,对于国有、集体财产所有权的立法保护,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博弈,也涉及政治、社会方面的复杂考量,更涉及这些财产占有、使用、处置、收益等多方面的具体措施,想想都令人头大,希望国人有智慧能有效解决这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