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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龙 发表于 2011-3-29 07:46 --------------------------------------- 一贯维护资本家利益的经济学家们,只承认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的才能等,对财富的生产有贡献,从来不谈论鲁班、蔡伦、瓦特与爱迪生等前辈的发明对现代财富的生产是否也有贡献。其实,人类祖先的知识遗产对后人的财富生产永远有贡献,对后人的专利技术发明永远有贡献。没有知识遗产的铺垫,后人突然发现新技术、新规律是不可能的。按照人类祖先的遗愿,知识遗产带来的财富应该无偿地均分给国民。然而,心怀叵测的经济学家们却违背祖先的遗愿,企图把知识遗产带来的财富视为资本、劳动与企业家的贡献。这样,资本家的利润当然会几倍、甚至几百倍于工人阶级的平均工资了。资本主义国家对资本家征税用于福利开支还成了资本家对社会的贡献。 与资本家辩护士一样,马克思也忽视了人类祖先的遗愿。他不懂得,资本家剥削的是全体国民,并不仅仅是工人阶级。工人阶级被剥削的根本不是剩余价值,而是他们应该享受的财富之母的慈爱。价值及剩余价值为何物?还不是对财富的占有权吗。马克思明明知道,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就是不承认,财富之母的慈爱是针对每一位国民的,而不仅仅是针对工人阶级的。 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土地是天下人的土地,这是公理。私有制维护土地私有制,不让其他人享受财富之母的慈爱,公然违背伦理道德。马克思也是五十步笑百步,不让每一位国民均享土地的贡献,只让工人阶级享受财富之母的慈爱。也许,对于人少地多的社会,还算公平。但是,对人多地少的现代社会,仍不公平。 实际上,科技知识也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富生产所需要的资源,科技知识也是财富生产所需要的资源。如果我们把土地比作母亲的身体,那么,科技知识就应该比作有关母亲身体的信息。土地与科技知识二者实为一体,都可比作财富之母。由于科技知识包括了人类祖先的知识遗产,因此,财富之母的大部分慈爱应该均分给每一位国民,而不是仅仅是工人阶级,或者资本家阶级。 几百年来,资本家并没有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而是与地主阶级一道,共同剥削了全体国民应该享受到的财富之母的慈爱。工人阶级除了应该获得工资外,还应该与全体国民一道,无偿均分一部分财富之母的慈爱。
fujo11 发表于 2011-3-29 10:27 楼主观点看似新颖,其实是基于对 马克思《资本论》的误解: 马克思的逻辑是,资本家,就是 资本主义社会的领导者和运行主载。 一切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社会, 都归结于资本的生产力, 归结于创造剩余价值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