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开卷一个20多页的简介真的挺难读懂的,旁征博引各种学者对制度的定义,很多概念还是第一次听,啃得牙齿崩了几颗。。。
关键词:博弈论 制度观
博弈论视野下的三种制度观
1.部分经济学家 将制度直接视为博弈的特定参与主体(企业,政府,大学,司法机关等)认为制度是经过了人的明确设计
2.诺斯 认为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即人类制定的对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正式和非正式的)
赫尔维茨从技术上定义了博弈规则说,侧重于博弈规则的实施问题
3.博弈均衡观
基于不同博弈观——进化博弈观和重复博弈观
1. 进化博弈观:人们的习惯是自我形成的,不需要第三方实施或设计。在惯例的演化过程中,参与人在进化选择的压力下,倾向于发展某些适应性更强的特征,最后惯例会朝着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
2.重复博弈观:举了中世纪西欧行会的例子来说明,商人和城市或者交易地的管理者的博弈,子博弈均衡精炼理论下,有些行为永远不会被观察到,被博弈中的组织预期到和避免了。
不同于传统的博弈论假定参与者对博弈过程的客观结构具有完备的知识,主观博弈模型认为博弈参与人对博弈结构之拥有个人的不完备观点,无法达到全能感知。
在本书中,作者将制度理解为参与人主观博弈模型中显明的和共同的因素,即关于博弈实际进行方式的共有信念。(shared beliefs)
这里是定下了全书的分析方法和视角吧大概。。。
新制度观适用于比较制度分析的理由
(1) 对制度起源和实施进行内生性分析
(2) 历史是重要的
(3) 制度间的相互关联和依赖
(4) 不同符号系统竞争而诱致的制度变迁
(5) 成文法和公共政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