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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摘 要:过去五年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即便经历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我国GDP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然而,当我们为空前繁荣的经济形势欢呼时,也必须看清随之暴露的社会问题——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化已成为伴随中国经济发展的阵痛。面对这种形势,“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际必然面对的课题。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民生,改革,展望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正式公布意味着我国个税制度初步确立。然而,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较晚,各项配套法律并不健全。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过快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决定了个税改革始终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不断推进。因此,在“十二五”初期,个税改革作为财政改革中最贴近人民生活的一个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改革背景:经济发展背后的民生诉求
三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居民收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改革措施也在挑战中陆续出台。2009年,在经受全球金融风暴冲击之后,中国经济迅猛反弹,于2010年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空前繁荣的增长背后,同时也潜伏着通胀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等负面因素。在这种背景下,完善个税制度成为人们最为期望的改革措施。
1. 物价指数居高不下
2010年,受货币超发、劳动力成本上涨及国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我国境内物价持续攀升,CPI增长于11月达到5.1%的最高点(如图1)。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CPI增长趋于平缓,但未来一年通胀压力依然巨大,物价形势不容乐观。

图1:2010年3月-2011年2月我国CPI增长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2. 贫富差距逐步拉大
受经济发展模式与社会分配方式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如图2所示,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警戒水平,并在之后的十年不断攀升,截至2009年已达到0.47。这就意味着我国1%最富有家庭可能拥有全国近五成的累计财富。

图2:1978-2009年我国“基尼系数”1变化情况

1“基尼系数”是国际上常用的收入差距测量指标,数值在0-1之间。按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放眼全球,2010年联合国可统计的150个国家中,基尼系数超过0.49的不超过10个,而中国正在其中。也就是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步入世界贫富差距最大国家的行列。长期来看,这种差距导致的负面影响将愈来愈明显反映在国民经济发展中。
因此,无论是物价高涨还是贫富差距加大都时刻提醒着**对群众生活水平关注。随着新的五年规划出台,改善民生成为中国未来发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民生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然成为横亘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同时也有悖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强国的初衷。
二、现行个税制度隐忧
长久以来,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我国财税改革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导致这项制度常常与现实脱节。眼下,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量变”过渡到“质变”的关键时刻。因此,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过去二三十年个税制度的弊病,其主要表现为个税改革速度缓慢与个税占比偏低两方面。
1. 个税改革推进缓慢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后,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及相关部门又先后几次对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修正和补充,例如表1中,2005年与2007年我国先后两次调整个税起征点,由最初的800元提高至目前的2000元。可以看出,**为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纳税负担做出了种种努力和尝试,然而,对比我国经济总量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个税改革速度却显得过于缓慢。

表1:1980年至今我国个人所得税重要举措一览

时间

重要举措

201131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20098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20071229

《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31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51027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611800元提高到1600元。

200211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198091

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资料来源:国研网整理
2. 个税占比偏低
纵观国际社会,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一般为30%-50%,发展中国家也平均达到8%-12%,而2010年,我国这一比重为6.61%,即便是近五年来最高的2008年也仅为6.86%(如图3)。显然,我国个税收入所占税收总额比重仍明显偏低。

图3:2001-2010年我国个税收入与占税收比例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理论上,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可以对经济起到“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个税占财政收入和GDP比重偏低,从税制结构上严重制约了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正如上文分析指出,我国目前1%的最富有家庭可能拥有全国近五成的累计财富,可以说,现行的个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累积了这“五成财富”,制约了社会财富公平分配,使高收入群体纳税偏低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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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 09:17:59
三、改革展望:从提高起征点开始
2011年3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法案有望在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等级上做出调整。此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我国新一轮个税改革正式启动,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1. 提高起征点
从表1归纳的信息可以看出,我国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以来,曾两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分别为2005年(2006年起实施)和2007年(2008年起实施)。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已维持整三年,这三年中,我国GDP年均增长9.8%,CPI增长由负转正,经济与社会发展发生巨大变化。显然,三年前制定的个税起征点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变化。因此,今年个税改革将从提高起征点入手,以最简单的方法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
2. 减少税率等级
虽然提高起征点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但单纯依靠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往往使高收入者受益较多,中等收入者减税较少,占工薪收入者大部分的低收入者,则由于原本就不需要纳税而不会无从受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个税实行超额累进征收,因此在减税时也有累退效应。财政部在《关于个人所得税制度及管理情况》一文中曾举例指出,若起征点由2000元每月提高到3000元每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纳税每月减少100元,月薪为1万元的纳税人纳税每月减少200元,这就导致月薪更高者,减税额也更多。因此,单一提高起征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调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现状,调整税率级次级距也势必成为个税改革不可或缺的重点内容。
我国目前实行的税率等级分为9档,税率从5%-45%逐级升高(如表2),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在累进税制下,**通常会加上许多扣除、减免等优惠条款,导致高收入人群相对少纳税,难以实现纵向公平。与此同时,面对繁杂的附则,一些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筹划等活动来避税,极易造成横向不公平。因此,此次个税改革将调减级次作为一个重要思路,尽量减少级数、扩大级距后,尤其是将中低收入人群归入最低的一、二级税率之内,从而使大部分群众从中受益。

表2:我国目前税收等级与各级税率情况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

5%

2

超过500-2000

10%

3

超过2000-5000

15%

4

超过5000-20000

20%

5

超过20000-40000

25%

6

超过40000-60000

30%

7

超过60000-80000

35%

8

超过80000-100000

40%

9

超过100000

45%

资料来源:国研网整理
3.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虽然此次个税修正草案并未提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是否将考虑家庭赡养因素,但从各国经验来看,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更能够兼顾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等因素,同时也为**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税收福利创造了条件。以美国为例,两口之家和四口之家即使收入一样但由于人口不同,生活质量也会有所差异。如果按收入征收同样所得税额,四口之家的生活维系将较两口之家更艰难。因此,美国在个人所得税征收时将家庭人口差异作为十分重要的考量标准。
受国情差异和发展程度影响,我国税制尚有很多地方存在漏洞,因此在个税改革中引入家庭因素则格外需要谨慎研究与规划。然而,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民生工作的深入,我们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方案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税改工作中较为重要的课题。
4. 改变“一刀切”的起征点模式
从我国的个税体系看,硬性机制依然处于主要位置,例如上文提到的“起征点”,目前全国正在实行统一的起征标准。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受到各方面条件限制参差不齐,尤其是东西部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使国民收入的地域性差距也在拉大。面对这一事实,“一刀切”的起征模式背后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因素。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物价的不稳定性也凸现出来,“一刀切”的统一起征标准显然无法满足时常浮动的物价要求。因此,如何建立科学的物价联动个税机制将是长时期内我国个税改革值得思考的问题。
5. 体制改革与税源结构调整
事实上,对我国来讲,无论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是调整税率等级,都只是在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时作出的临时性调整。即便我们把起征点提到很高,税率级别减到最少,如果不完善征管体制,高收入人群依然可以通过不同手段避税,最终无法保证“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的原则。
与此同时,我国税源结构的不合理也折射出个税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洞。同样以国外为例,据统计美国50%的富人缴税占全部个税缴纳总额97%以上;而在中国,65%的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个税税源结构差别较大。因此,调整税源结构是我国在新一个五年面对不断发展的经济形势必须做出的改革决断。
因此,我们认为,长远来看个税改革更重要的任务是改革税收征管体制与税源结构,最终使社会收入分配回归公平合理的轨道。
综上所述,进入“十二五”元年,我国最新一轮的个税改革将从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提高起征点”开始,以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为目标不断推进。然而,正如美国哈弗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住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所说,**对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必须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要有不同于过去二三十年的做法。我们认为,他所说的做法不仅仅是提高起征点或加入家庭赡养系数等具体做法,更重要的是对于个税体制进行深入改革。这一点将是中国未来五年长期面临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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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 09:18:40
四、改革意义
2011年,我国将经济增长目标下调为8%,对比过去五年年均10.7%的增长率,8%并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改变,其背后的含义十分深远——“转变发展方式”与“改善民生”正式替代经济增长成为未来一年我国**工作的第一要务。在这样的宏观形势下,个税改革的影响与意义格外引人反思。
1. 为民生建设奠定财政基础
正如上文所述,个税改革的首要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态,通过个税的合理征收来调节财富分配,最终把主要税负从工薪阶层转移至高收入阶层。
其次,尽管个税理应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目前我国个税所占总税收的比例仅保持在7%左右,并非主体税。这部分收入即便全部用于社会保障福利事业,也无以弥合贫富差距,扶持社会中间阶层的期望更加难以实现。因此,推进个税改革将从本质上改变我国个税征缴结构,为民生建设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财政基础。
2. 引领税制更加科学的发展
近年来,建立和谐社会是我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着力发展的一项事业。而“和谐”二字首先要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因此,纳税人与国家之间和谐的税收关系将直接关系到个税改革是否成功。进一步讲,一旦个税改革在公正合理的方式下取得成功,将为我国其他税制改革提供更可靠的参考样本,使我国税收制度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改革与完善,最终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情的成熟税收制度。
五、小结
“改革”一词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市场经济建设三十年来,这两个字时刻围绕在我们耳边。进入崭新的五年,我国提出要将保障民生摆在**工作更重要的位置,因此,面对新的形势与目标,任何一项改革都成为国民目光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个税改革将成为2011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由此可见,今年的个税改革与过去将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的各项改革相比,带上了一丝民生色彩,而这种民生色彩恰恰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出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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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 09:43:47
中国个税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起征点的问题,而是税制的问题,必须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年度报税制度。一味提高起征点,只能是越提中低收入者越吃亏,越提越不公,越提贫富差距越大,越提社会矛盾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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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 10:09:57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别人回复的都已经显示出来了,我这转发的没有显示出来,就又发了一遍
和级别有关系吗?硕士可以直接回复不用bz审阅,级别低的就必须审阅吗?
希望看到的管理人员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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