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过去五年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即便经历全球金融风暴的冲击,我国GDP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然而,当我们为空前繁荣的经济形势欢呼时,也必须看清随之暴露的社会问题——收入分配不公导致的贫富差距扩大化已成为伴随中国经济发展的阵痛。面对这种形势,“十二五”期间,个税改革将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际必然面对的课题。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民生,改革,展望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正式公布意味着我国个税制度初步确立。然而,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较晚,各项配套法律并不健全。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过快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决定了个税改革始终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不断推进。因此,在“十二五”初期,个税改革作为财政改革中最贴近人民生活的一个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改革背景:经济发展背后的民生诉求
三十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居民收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改革措施也在挑战中陆续出台。2009年,在经受全球金融风暴冲击之后,中国经济迅猛反弹,于2010年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空前繁荣的增长背后,同时也潜伏着通胀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等负面因素。在这种背景下,完善个税制度成为人们最为期望的改革措施。
1. 物价指数居高不下
2010年,受货币超发、劳动力成本上涨及国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我国境内物价持续攀升,CPI增长于11月达到5.1%的最高点(如图1)。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CPI增长趋于平缓,但未来一年通胀压力依然巨大,物价形势不容乐观。
图1:2010年3月-2011年2月我国CPI增长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2. 贫富差距逐步拉大
受经济发展模式与社会分配方式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日益加大,如图2所示,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警戒水平,并在之后的十年不断攀升,截至2009年已达到0.47。这就意味着我国1%最富有家庭可能拥有全国近五成的累计财富。
图2:1978-2009年我国“基尼系数”1变化情况

1“基尼系数”是国际上常用的收入差距测量指标,数值在0-1之间。按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的平均状态,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超过0.4为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于危险状态。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放眼全球,2010年联合国可统计的150个国家中,基尼系数超过0.49的不超过10个,而中国正在其中。也就是说,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步入世界贫富差距最大国家的行列。长期来看,这种差距导致的负面影响将愈来愈明显反映在国民经济发展中。
因此,无论是物价高涨还是贫富差距加大都时刻提醒着**对群众生活水平关注。随着新的五年规划出台,改善民生成为中国未来发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民生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然成为横亘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同时也有悖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强国的初衷。
二、现行个税制度隐忧
长久以来,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我国财税改革中的重要内容,然而,由于经济发展速度过快导致这项制度常常与现实脱节。眼下,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量变”过渡到“质变”的关键时刻。因此,发展方式的转变使我们不得不正视过去二三十年个税制度的弊病,其主要表现为个税改革速度缓慢与个税占比偏低两方面。
1. 个税改革推进缓慢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后,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及相关部门又先后几次对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修正和补充,例如表1中,2005年与2007年我国先后两次调整个税起征点,由最初的800元提高至目前的2000元。可以看出,**为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纳税负担做出了种种努力和尝试,然而,对比我国经济总量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个税改革速度却显得过于缓慢。
表1:1980年至今我国个人所得税重要举措一览
时间 | 重要举措 |
2011年3月1日 |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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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 | 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取消“双薪制”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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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 | 《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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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 |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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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日 | 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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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1日 | 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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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研网整理
2. 个税占比偏低
纵观国际社会,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一般为30%-50%,发展中国家也平均达到8%-12%,而2010年,我国这一比重为6.61%,即便是近五年来最高的2008年也仅为6.86%(如图3)。显然,我国个税收入所占税收总额比重仍明显偏低。
图3:2001-2010年我国个税收入与占税收比例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国研网整理
理论上,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有效手段,可以对经济起到“自动稳定器”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个税占财政收入和GDP比重偏低,从税制结构上严重制约了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发挥。正如上文分析指出,我国目前1%的最富有家庭可能拥有全国近五成的累计财富,可以说,现行的个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累积了这“五成财富”,制约了社会财富公平分配,使高收入群体纳税偏低成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