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二十四小时。其中,我们能自由支配的时间到底有多少呢?
有一个词叫“可支配时间”。听起来可能觉得陌生,但“可支配收入”肯定耳熟。
所谓可支配收入,就是指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税金和公共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也就是说,在收入
中,个人能够自由使用的金额。
把这种观点套用于个人时间上,就产生了“可支配时间”这个词。所谓“可支配时间”,就是指
从二十四小时中除去睡眠时间、工作时间和上下班路上的时间之后所剩的时间。即一天中个人能够自
由使用的时间。
由此看来,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个人不能自由使用的不自由时间。的确,上班下班对许多人而言,
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要”和“不要”的选择余地。从这一意义上说,是不自由的。对在公司工作的
人来说,“上下班的路上也属于工作部分”。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必定是紧随着劳动时间前后的。也就
是说,属于“准”劳动时间。
从这一意义上看,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没有个人自由的。上下班路上的时间是不自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