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万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发行股数: 2,70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01%
每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并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96 元(按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市净率:(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华泰联合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新股的有关当事人
发行人: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庆昌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 号
邮编:255068
电话:0533-2988888
传真:0533-2091578
联系人: 张国昌、王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25 楼
联系电话:0755-82492703
联系传真:0755-82493959
保荐代表人:刘钢、广宏毅
项目协办人:唐为
项目组成员:欧俊、王正航、张飞宇、任文冠、姚玉蓉、杜广飞、王进安、秦琳、赵兴源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曾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 号院北京国际中心3 号
楼安联大厦16 层
电话:010 -85879988
传真:010 -85879966
经办律师:唐金龙、李志强、刘广斌、林海燕
发行人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卫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学院国际大厦15 层
电话:0531-81283666
传真:0531-81283555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咏华、李海臣
资产评估机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仕彦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8 号房产大厦二十楼
电话: 0531-81666297
传真:0531-81666207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景轩、董立高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 经 理: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联系传真:0755-25988122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盛庭苑支行
开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00010209200006013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