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差别主要在于股东承担风险大小不同、控制公司能力强弱不同、从公司收益多少不同。
①由于优先股通常具有盈余分配优先、剩余财产分配优先等特权,甚至直接领取固定比例的股息,因此,其投资风险大大小于普通股。
②优先股股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同时,其权利也要首要一定的限制,如股东对公司事务通常没有表决权、对公司控制能力弱于普通股等。它实质上是以盈余分配等方面 优先作为无表决权的补偿,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法治原则。
③优先股的存在不仅对投资者有降低风险的好处,对公司本身而言,也能起到增加资本金、降低资产负债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