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职能有:
①确立一套有关汇率政策、与经常项目有关的支付以及货币的可兑换性问题上的行为准则;
②当成员国纠正或避免其国际收支不平衡时,
应向其提供短期信用帮助;
③为会员国在国际货币问题上进行磋商和协作提供场所;
④消除“竞争性的货币贬值”与“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⑤督促会员国执行相应的基金协定条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主要的业务活动是向会员国提供资金融通,以协助会员国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基本职能:
①与其他国际机构合作,为生产性投资提供长期贷款,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并鼓励不发达国家开发生产与资源。
②通过保证或参与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对外投资。
③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 维持国际收支平衡。
④在提供贷款保证时, 应同其他方面的贷款相配合。
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通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