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逸的风趣 发表于 2021-10-28 21:23 
脑力劳动包括抽象思维劳动和形象思维,甚至扩散思维,这些劳动方式都创造价值。
另外劳动创造价值包括具体 ...
我觉得可能大家都比较不能理解抽象的意思。抽象的意思是在思维上从某物中提出一部分来,验证这一部分是否是其它事物共有的。并不是真的割除出一块肉来,而只是想象。在这种想象中,当我们说人都有心时,心不是被切割出来的,而是从人身上抽象出来。这种抽象应当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即人除了心之外,他的肺,其它器官,其实也还是存在的,只是现在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所以,劳动,也只能抽象地说脑力和体力,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谁能真的将大脑和四肢分离开?
所以,抽象思维中,难免会和现实观念有所冲突,似乎说一个人用脑,它就没有手一样。人们一下子不习惯了:怎么可能没手,手一定也在发挥作用。 是的,手是在发挥作用,但是手发挥的,不是大脑能发挥的作用。
所以,我们需要理解的是抽象劳动在一个劳动中,发挥了和具体劳动不同的什么作用。也就是说,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在此同一劳动中,虽然追求同一结果,但是却使用了不同的方式。抽象劳动使用了什么方式呢,它提供能量,就像输出电力一样。具体劳动使用了什么方式?进行机械运动。从这点上理解,抽象劳动是机器的动力系统,而具体劳动是机器的骨骼系统,二者共同作用,完成了一项工作。
我们很清楚,仅仅是电力的提供,对于事物的形态改变毫无意义。只有机器的骨骼系统,才能影响事物的形态,从而造成新的使用价值,所以我们只认定,事物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直接作用的结果。而作为电力的抽象劳动呢?它的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能量守恒定律,倘若要造成这样的形态改变,就必须提供如此多的能量。当然,此等能量不一定造成事物这样的形态变化。因此形态变化与抽象劳动无关。却与抽象劳动的消耗量有关。所以当机器已然存在时,要启动这样的生产,就必须提供如斯多的能量,价值量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