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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1-11-10 18:01:26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0 14:47
不要扯就算,就是你说的:“把(某物 )变成归你所有”=“所有权转移”

而你这么说呢,犯了你自己指出 ...
首先呢,“把(某物 )变成归你所有”=“所有权转移”这是你写的而不是我写地....你写出来问我
我回答:是我说的,你又待如何
这是个典型IF条件判断句,逻辑上为两种可能:
1.“如果是我说....那么你会如何”
2.如果不是我说的....那么你又会如何

用vba来写是:
if a="是我说“ then
   b="你待####"
end if
   b="你又待####"

用python来写是:
if a="是我说"
   b=“你待####”
else:
   b=“你又待####”

用vc++来写是:
if(a=="是我说“)
{
b="你待####" ;
}
else
{
b="你又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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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0:20:32
jesusman 发表于 2021-11-10 18:01
首先呢,“把(某物 )变成归你所有”=“所有权转移”这是你写的而不是我写地....你写出来问我
我回答: ...
首先呢,“把(某物 )变成归你所有”=“所有权转移”这是你写的而不是我写地....你写出来问我
我回答:是我说的,你待如何
这是个典型IF条件判断句
-----------
哈哈哈,IF在哪儿啊?不要脸的杠精!

而且,你回答的是:是我说的,你待如何
偷偷加个“又”字!企图看起来有点儿像条件句!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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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0:49:48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0 17:42
那你就说“掌握”吧,不要扯什么“占有”了。
您要是能接受掌握这个词,那您就且把它看做掌握,如果有助于您理解我的观点的话。

在此处,在劳动概念中,“占有”是比“掌握”更为精确的。

事实上,您不反对采摘果子是劳动,我们的争论就已经可以停止了。

剩下的不过是节语文辩论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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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0:51:39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0:49
您要是能接受掌握这个词,那您就且把它看做掌握,如果有助于您理解我的观点的话。

在此处,在劳动概念 ...
事实上,您不反对采摘果子是劳动,我们的争论就已经可以停止了
----------
我不反对摘果子是劳动,我反对的是摘果子是占有,劳动是占有啊!

怎么可以停止呢?你还没认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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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0:53:1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0:49
您要是能接受掌握这个词,那您就且把它看做掌握,如果有助于您理解我的观点的话。

在此处,在劳动概念 ...
您要是能接受掌握这个词,那您就且把它看做掌握,如果有助于您理解我的观点的话。
-----
跟我能不能接受无关,你不要滥用概念!
劳动既不是占有,也不是神马掌握。
在此处,在劳动概念中,“占有”是比“掌握”更为精确的。
---------
光说没用,精确在哪儿啊?
奴隶摘果子劳动了,但并未占有果子!所以说劳动是占有纯属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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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1:09:57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0 17:41
您要说他将方向盘握在手里是占有方向盘,这没什么错。此刻他的确是占有着方向盘,方向盘在他的直接控制之 ...
您知道什么是“占用”么?···········占有并使用,叫做占用··············
————————————————————————————————————————

您的上帝视角玩得很溜,您要不是对剧情熟悉的话,您也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是大哥的。您这是在您自己的预设剧情下演戏。

      您应当把自已从剧情前提中摘出来,比如,您在街上随便看到两个陌生人,甲拿着大哥大,乙走在前面,请问乙和甲手上的大哥大什么关系?是甲占有大哥大,还是乙占有大哥大?

     您一直都是用您已经设置好的身份关系来看待问题,在您的设置里,我们试图去证明的东西,已经被您在命题中确定好位置了。就好像看电视的上帝视角一样,总觉得电视里的主角什么都不知道,像个蠢蛋。坏人都在另一个他看不到的房间密谋了,主角居然一点都不知道。好像导演知道的事情,主角都应该清楚一样。
      您都预设好大哥大是大哥的,然后再来问说拿着大哥大的小弟能不能占有大哥大,然后自问自答,他不能,为什么,剧情都告诉您是大哥的啦,那么当然不是小弟的啦··············但问题是,如果剧情中随便出现一个陌生人向这两人走来,您问他谁占有大哥大,他肯定回答你是拿着大哥大的人,毋庸置疑。因为他不认识他们,就只能凭借着他看到的事实来回答。他甚至会认定,大哥大是拿着它的人的。拿着大哥大的人,不仅是大哥大的占有者,还是他的所有者,陌生人基于面前的事实会直接做出这样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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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1:23:15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0 20:53
您要是能接受掌握这个词,那您就且把它看做掌握,如果有助于您理解我的观点的话。
-----
跟我能不能接受 ...
················
您承认摘果子的行为是劳动就行,您只要承认仅仅是直接从自然界分离出劳动对象的这个行为是劳动,那就没有问题。

您说那不叫占有,那就不叫占有,您爱用什么词来当做概念也随您,能理解这种行为是劳动就可以。语言上可以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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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2:05:00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0-14 13:01
关于劳动是不是价值的质疑,以关柏春表现最为典型,但他在最新的一篇文章中对劳动商品的解释也是苍白无 ...
“劳动是不是价值”这种措辞很滑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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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22:07:37
张建平 发表于 2021-11-10 22:05
“劳动是不是价值”这种措辞很滑稽吧
确实很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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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07:41:51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0 20:51
事实上,您不反对采摘果子是劳动,我们的争论就已经可以停止了
----------
我不反对摘果子是劳动,我反 ...
此条件判断句成立的触发条件是:在你证明“转移包子”时
你不证明你说的那破玩意儿,那自然就不算我说的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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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0:06:58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23
················
您承认摘果子的行为是劳动就行,您只要承认仅仅是直接从自然界分离出 ...
您说那不叫占有,那就不叫占有
------
那么就请你修改你的劳动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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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0:09:3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09
您知道什么是“占用”么?···········占有并使用,叫做占用··············
— ...
您的上帝视角玩得很溜,您要不是对剧情熟悉的话,您也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是大哥的。您这是在您自己的预设剧情下演戏。
----------
我即便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一定是大哥的,我也不敢断言它就是小弟的。、
总之,我不会认为:大哥大在谁的手里,这个大哥大就一定是谁的。

倒是有个傻帽,看见小弟手里拿个大哥大,就认为这个大哥大一定是小弟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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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0:12:14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0 21:09
您知道什么是“占用”么?···········占有并使用,叫做占用··············
— ...
但问题是,如果剧情中随便出现一个陌生人向这两人走来,您问他谁占有大哥大,他肯定回答你是拿着大哥大的人,毋庸置疑。因为他不认识他们,就只能凭借着他看到的事实来回答。他甚至会认定,大哥大是拿着它的人的。拿着大哥大的人,不仅是大哥大的占有者,还是他的所有者,陌生人基于面前的事实会直接做出这样的判断。
----------
我只能说,这个陌生人是个傻逼,哈哈哈

一个智商正常的陌生人只会说:这个大哥大到底是谁的,并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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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17:40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09
您的上帝视角玩得很溜,您要不是对剧情熟悉的话,您也不会认为小弟手上的大哥大是大哥的。您这是在您自己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这点没关系,但至少,别人手里拿着这个东西,就说明他现在占着这个东西,使用着或者管理着这个东西,这就够了。所有权是不是他的我们不考虑,我们就只考虑,他现在市这个东西的实际占有者,实际管理者。法律就是这样认定占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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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24:41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17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
恰恰相反,认为谁手里的东西就一定是谁的,这社会才混乱呢。
我趁你不注意,把你的手机拿在我手里,它就是我的了?哈哈哈

拜托有点儿基本的逻辑能力吧,连这种基本的东西都搞不清楚,我十分怀疑你连大学都没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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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25:40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17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
到底是谁犟啊,明明就是不能确定的事情啊!你非要把不能确定的事情说成确定,这才真的要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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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32:05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0:12
但问题是,如果剧情中随便出现一个陌生人向这两人走来,您问他谁占有大哥大,他肯定回答你是拿着大哥大的 ...
只有喜欢加剧情的人才会这样想。正常人不会轻易否定别人的占有,否则您对您所有身外之物的所有权都会一律受到别人的质疑。您喜欢别人质疑您的目光么?陌生人看着您,他很“正常”地想着“这个人身上穿着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衣服,拿着不知道是谁的手机,戴着不知道是谁的手表,身旁的那个异性和他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我们首先是善意推定说占有人是所有人。这是基于自己对自己占有物的所有的承认而衍生的基本逻辑:“因为我使用的都是我自己的,所以别人使用的也都是他自己的。”所以法律才有“善意取得”这样的法律规定。

只有在存在权利冲突时,我们才会去考虑所占有权与所有权的不相称问题。

当然,如果您依然混淆“占有”和“所有”的概念,那么您就看不懂在此处说明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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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6:56:50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6:24
您这是犟了,如果我们都认为别人手里拿的东西不一定是他的,那这个社会的关系就要发生混乱了,这就连基本 ...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有权证书了,还要专门有个机构给您出证书。第三方有善尽注意义务,但不能无理由的瞎怀疑。这是占有推定。

在别人抢您手机的场合,您是当事人,而且已经显示出权利冲突,自然要进行占有权与所有权的重新判定。依照您此处的描述,在法律上您属于非法占有他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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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11:33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56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 ...
关于抢手机的问题,我们讲一个法律上关于盗窃的认定,您就可以知道,摘果子的奴隶,在他未将果子转移给奴隶主之前,他到底是不是占有果子。即“摘果子”是否等于“占有果子”
“值得注意的是,占有之取得是否合法并非占有之构成要件,例如窃取他人动产,就该赃物而言,盗窃者亦属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构成直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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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28:04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56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 ...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有权证书了,还要专门有个机构给您出证书。第三方有善尽注意义务,但不能无理由的瞎怀疑。这是占有推定。
-----------
你这么愚蠢,早晚成为别人销赃的对象,然后被关进监狱。
告诉你记住了,要交易房产,汽车等物品,你还真就得提供所有权证书。

至于说价值低的物品的交易,你碰到一个陌生人,他要把他手里的手*卖给你,你就敢买?哈哈哈,孩子,你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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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31:31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32
只有喜欢加剧情的人才会这样想。正常人不会轻易否定别人的占有,否则您对您所有身外之物的所有权都会一律 ...
我可没有胡乱怀疑别人,一个人拿着手机,这个手*是他的也好,不是他的也罢,关我屁事啊,哈哈哈,我还用质疑的目光看人家?我吃饱了没事干吗?

但是,你要我断言这个手*一定是他的,我可那么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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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32:55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32
只有喜欢加剧情的人才会这样想。正常人不会轻易否定别人的占有,否则您对您所有身外之物的所有权都会一律 ...
你是不是有点***呀,一个人拿着手 *走过,我连看都不会看他一眼,还质疑目光?是不是他的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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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7:34:1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6:56
对于任意第三方而言,必须有占有者即是所有权人的观点,才能维护交易的正常进行。否则每次交易都要有个所 ...
你难道不知道,交易房产汽车,是需要所有权证书吗?
别人给你开过一辆汽车来卖给你,你就敢要?你是不是还没毕业呢?你了解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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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8:04:10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1 17:11
关于抢手机的问题,我们讲一个法律上关于盗窃的认定,您就可以知道,摘果子的奴隶,在他未将果子转移给奴 ...
你敢说你抢来的手机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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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20:03:46
价值属于发现价值并实现价值的人。

劳动是为了价值,但是不一定能实现价值。

某农民挖到钻石,因为知识有限,当玻璃扔了。被旁边的农民捡起,卖出好价钱。前者没有发现价值。

某人有了藏宝图,雇佣了一群人去挖宝。挖到宝贝后难道属于雇佣工人?

资本家发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利可图(生产成本低,效率高,销路好),他才会去组织,去实现。利润本就属于资本家。

企业中的人才为什么重要?因为他们是可能找到“藏宝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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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0:49:09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8:04
你敢说你抢来的手机就是你的?
您不能区分“占有”和“所有,所以您不懂为什么盗窃中的财物是成立非法占有。盗窃罪的定义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您却一直在讲说是谁的是谁的,是谁的那是“所有”,而不是“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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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0:53:06
clm0600 发表于 2021-11-11 17:34
你难道不知道,交易房产汽车,是需要所有权证书吗?
别人给你开过一辆汽车来卖给你,你就敢要?你是不是 ...
您怎么不说手机了呢?手机一样可以卖啊。他需要所有权证书么?
路边卖苹果的您找他要所有权证书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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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0:58:06
象鼻子 发表于 2021-11-11 20:03
价值属于发现价值并实现价值的人。

劳动是为了价值,但是不一定能实现价值。
农民挖钻石的故事中,您谈论的价值,事实上是“使用价值”,因为用途误认,才会当做“玻璃”扔掉。

藏宝图故事中,挖到的宝贝的所有权属于雇佣者,但原始取得的占有权是被雇佣者的,劳动也是由工人来实施的,正因为这样,某人才需花钱“雇佣”他们来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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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2:44:19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5 10:49
您不能区分“占有”和“所有,所以您不懂为什么盗窃中的财物是成立非法占有。盗窃罪的定义就是非法占有他 ...
这里讨论的是经济学,不要拿法律术语来蒙事儿。

再说了,小弟替大哥拿大哥大,总不能说小弟占有了大哥大。
你所谓“在谁手里握着就是谁占有”就是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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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5 12:47:07
youngsun259 发表于 2021-11-15 10:53
您怎么不说手机了呢?手机一样可以卖啊。他需要所有权证书么?
路边卖苹果的您找他要所有权证书了么?
我不会买路边的人卖的苹果手*的,这玩意不安全,我会到正规的地方去买。

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买没有证书的汽车呀,哈哈哈,你只要足够无知,或足够贪便宜不计后果,那你就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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