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税师的出现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复合型”、“创新型”、“新职业”、“新工种”。新工种和新职业从薪税师的确立时间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复合型又该怎样解释呢?哪些岗位职能的复合?跟随优路财经李老师来看一下。
薪税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发布,明确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下增设的新工种,明确了薪税师已正式入列国家职业工种目录。
可以看出,薪税师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下新工种,其岗位职能自然是包含人力方面的,但是较以往的人力资源内容又宽泛了很多,既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及财税基础知识,又能熟练进行企业薪酬体系的全流程设计,并能熟练掌握薪酬支付、薪税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及薪税费风险防范与管理。而人力资源管理师并没有这样的复合技能。
简单地说就是既有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内容,也有税务和薪税规划的内容。
更何况随着社保入税和新个税政策的实施,作为新时代的薪税师不但要掌握人力资源战略、薪酬管理等基础知识,还需要掌握个人所得税办理、社会保险合规、住房公积金等最新知识,做好薪税方案流程设计、薪税合规管理、薪税优惠政策的运用。可见这些内容是远超过以往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和税务师的综合职能。

其实从岗位职能这个层面上来看,薪税师的复合型已经可以体现出来了,但是这些岗位职能最终是要运用到企业发展中。薪税师复合型也在企业工作中体现出来。
以往企业的人力资源和财务是两个独立的部分,考勤、招聘或者是纳税、账目核算。这两个职位很难有深层次的接触。当企业面对薪酬改革和税务筹划时,双方都不能单独性的提出全面的计划的方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HR不懂税,财务不懂人资管理。面对这种局面,薪税师的复合型也体现了出来。
既然薪税师所掌握的岗位知识是两者的综合还要宽泛,对于薪税师来说,薪酬改革和税务筹划是其知识结构范围内的,做起来也很简单。更何况人力成本和税务成本是企业的一大笔开支,合理的降低人力成本,也在薪税师能力范围内。
总结以上两个方面就是,薪税师的复合型不仅体现在所掌握的岗位职能知识,也体现在一个新工种为企业解决原本两个岗位应该解决问题。这样看来,你觉得薪税师还是单一没有价值的新工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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