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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1-5-29 17:10:23
龚民 发表于 2011-5-28 23:09
莫非52楼也“凌乱”?为何只断取了帖子最后半句来“发挥”?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6&from^^uid=1332194

      抓中心点,样样都抓都回就显得罗嗦,我不喜此风格。
     只抓自己心目中的“中心”,对别人的提问“视而不见”、“避而不答”,请谅解吧,盼铁成钢不喜欢,也不习惯这样的“讨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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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9 21:37:10
市场经济制度都不完善,何谈来改革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下分配制度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政  府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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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 11:36:37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至少是这样的公有制——已经彻底消灭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公有制,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生产资料已经不再具有“资本”性质的公有制,是生产资料(资本)已经不再是获取“利润”、不再是生产资料(资本)的所有者获取“收益”的工具的公有制。只有这样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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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 1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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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3 12:14:58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1 11:36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至少是这样的公有制——已经彻底消灭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公有制,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生产资料已经不再具有“资本”性质的公有制,是生产资料(资本)已经不再是获取“利润”、不再是生产资料(资本)的所有者获取“收益”的工具的公有制。只有这样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马克思主义所预测的确按劳分配并不神秘,从上述所列的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来看,也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么简单。

       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而不是某一个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一。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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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3 13:33:29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3 12:1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1 11:36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至少是这样的公有制——已经彻底消灭了私有制条件下的公有制,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生产资料已经不再具有“资本”性质的公有制,是生产资料(资本)已经不再是获取“利润”、不再是生产资料(资本)的所有者获取“收益”的工具的公有制。只有这样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是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马克思主义所预测的确按劳分配并不神秘,从上述所列的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来看,也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么简单。

       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而不是某一个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一。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支持先生观点,一些人把马克思所言的公有制当成了现实的所谓公有制,就很难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分配方式,人类社会制度不会永恒,分配方式也不会永恒,他们都朝着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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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3 15:27:03
盼铁成钢好友,我们的观点很相似,我完全支持你所说的按劳分配条件是“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我称之为完全公有制。但我还是不认同按劳分配理论的原因是劳动力的所有关系,即使其它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如果劳动力私有,那么生活资料就是私有,那么劳动者获得生活资料的方法只能是交换,那么商品生产必然存在,所以完全公有制是包括用于创造物质产品和创造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公有制。但是我认为,当劳动力公有适合于未来先进生产力时,是不可能存在多劳少劳的区别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每个劳动者只有劳动方法的差异而没有量的区别,所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说法是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的。按劳分配的必然结果就是平均价值分配。社会主义实践的几个国家都出现了平均分配,我认为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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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3:45:46
hohai_abc 发表于 2011-6-3 13:33
       ……
       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而不是某一个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基本必备的客观条件。但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之一。只有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实行按劳分配,但丝毫不意味着只要进入公有制,就必然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显然还远不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能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简单地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把“只有……才……”等同于“只要……就……”,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支持先生观点,一些人把马克思所言的公有制当成了现实的所谓公有制,就很难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的分配方式,人类社会制度不会永恒,分配方式也不会永恒,他们都朝着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很感谢这位网友对拙帖的关注和对盼铁成钢个人观点的支持!

【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有按劳分配的理想和愿望是件好事。但决不能在尚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搞所谓的按劳分配。
人民网强国社区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实践中又哪来存在为不为主呢?因此,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阶段,创立、实行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摘自主帖.


个人认为:


中国是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想和愿望原本是件好事。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能实行按劳分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的重大误解。

这种误解的直接后果就是不愿意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创立、实行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而是不顾现实条件,企图在现实中实行按劳分配,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按劳分配”——把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的现象解释为按劳分配,给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的东西安上了按劳分配的光环。


这种误解所导致的 不愿意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创立、实行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不顾现实条件,企图在现实中实行按劳分配 的现象,往轻处说,是懒惰——不愿意做艰苦探索的思想,是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很不负责任的态度,说重一点的话,就是已经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 事实求是,从实际出发这个“灵魂”。


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虽然在理论思想上有了创立新的分配制度重大突破——15大已经明确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但之所以在分配实践中,在创立能够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分配制度方面尚无新的建树,其中对按劳分配有重大误解,就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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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3:47:02
不是我说  什么分配制并不重要  关键是公平  严格按照这个制度来 不像现在这样子  说一套 做一套  就算选了别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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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4:47:00
jackloo 发表于 2011-6-3 15:27
盼铁成钢好友,我们的观点很相似,我完全支持你所说的按劳分配条件是“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我称之为完全公有制。但我还是不认同按劳分配理论的原因是劳动力的所有关系,即使其它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如果劳动力私有,那么生活资料就是私有,那么劳动者获得生活资料的方法只能是交换,那么商品生产必然存在,所以完全公有制是包括用于创造物质产品和创造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公有制。但是我认为,当劳动力公有适合于未来先进生产力时,是不可能存在多劳少劳的区别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每个劳动者只有劳动方法的差异而没有量的区别,所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说法是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的。按劳分配的必然结果就是平均价值分配。社会主义实践的几个国家都出现了平均分配,我认为原因就在于此。
jackloo好友:
是的,我们的确有很相似的观点,或许正是这个很相似,才使咱成为了好友呢,哈哈……,很感谢您对“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是按劳分配实现条件之一的完全支持。


我对前面所说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的理解是:这里的公有制,讲的依然是 生产资料 公有制。与您对按劳分配有专门的研究不同,我个人认为,未来之所以实行按劳分配,就是对个人劳动能力和付出的劳动量的差异的承认,也就是说,这里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并不是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公有制,按劳分配,也决不是平均分配。我甚至认为,按劳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就初次分配而言,在未来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里,同样存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到那时,由初次分配即按劳分配所带来的结果——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通过再分配进行适当的修正。

与您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之所以出现了分配中的平均分配现象,最重要的是在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条件下,没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建出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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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4 14:47:30
jackloo 发表于 2011-6-3 15:27
盼铁成钢好友,我们的观点很相似,我完全支持你所说的按劳分配条件是“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我称之为完全公有制。但我还是不认同按劳分配理论的原因是劳动力的所有关系,即使其它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如果劳动力私有,那么生活资料就是私有,那么劳动者获得生活资料的方法只能是交换,那么商品生产必然存在,所以完全公有制是包括用于创造物质产品和创造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公有制。但是我认为,当劳动力公有适合于未来先进生产力时,是不可能存在多劳少劳的区别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劳动,每个劳动者只有劳动方法的差异而没有量的区别,所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说法是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的。按劳分配的必然结果就是平均价值分配。社会主义实践的几个国家都出现了平均分配,我认为原因就在于此。
回jackloo好友:

是的,我们的确有很相似的观点,或许正是这个很相似,才使咱成为了好友呢,哈哈……您说对吗?

很感谢您对“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是按劳分配实现条件之一的完全支持。

我对前面所说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的理解是:这里的公有制,讲的依然是 生产资料 公有制。与您对按劳分配有专门的研究不同,我个人认为,未来之所以实行按劳分配,就是对个人劳动能力和付出的劳动量的差异的承认,也就是说,这里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并不是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公有制,按劳分配,也决不是平均分配。我甚至认为,按劳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就初次分配而言,在未来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里,同样存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到那时,由初次分配即按劳分配所带来的结果——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通过再分配进行适当的修正。

与您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在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之所以出现了分配中的平均分配现象,最重要的是在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条件下,没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建出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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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5 15:13:31
盼铁成钢好友,我们能否探讨一下您所说的“只包括生产资料而不包括劳动力”的公有制?在这种所有关系下,不是公有的劳动力价值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转移到新产品中,这时尽管生产资料公有,但新产品却不是完全公有的,因为它们包含了部分私有的劳动力价值,除非将这部分私有价值反还给劳动力价值所有者,剩余部分的新产品才是公有的。这时劳动者所私有的这部分价值,其载体或者是一般等价物,或者是该新产品,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劳动者不会生产出自己所需的全部生活资料,劳动者想要获得其他生活资料就只能用自己私有的价值去交换。所以商品生产就无法消亡。  所以我认为,商品生产消亡于劳动力的公有,不再是商品生产的公有制一定是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公有制。  所虑不周,还请盼铁成钢好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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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5 21:37:57
D00F 发表于 2011-5-23 20:34
本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应该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为主,提高劳动分配比重,再以按需分配为补充!
这样比较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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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6 14:28:26
jackloo 发表于 2011-6-5 15:13
盼铁成钢好友,我们能否探讨一下您所说的“只包括生产资料而不包括劳动力”的公有制?……
jackloo好友:


       如前所述,我对前面所说的“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的理解是:这里的公有制,讲的依然是 生产资料 公有制。意思是,我认为通常所说的“公有制”、“非公有制”,是且仅仅是就生产资料而言。我不把劳动力(劳动要素)当做生产资料来看待,也不把 生产资料 公有制 理解为包括劳动力也实行公有的公有制,并不是我提出了“只包括生产资料而不包括劳动力”的公有制。相应地,既无必要,也不存在对我所说的“只包括生产资料而不包括劳动力”的公有制  做什么探讨。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摘自66楼.


    我个人理解:按劳分配,只有在商品经济已经消亡”

的条件下才能实行,【

实行按劳分配,就是对个人劳动能力和付出的劳动量的差异的承认,按劳分配,也决不是平均分配。我甚至认为,按劳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就初次分配而言,在未来的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里,同样存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到那时,由初次分配即按劳分配所带来的结果——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通过再分配进行适当的修正。】——摘自74楼.


  我认为:
如果分配中存在您所提到的将新产品中的“私有价值反还给劳动力价值所有者”,存在劳动者需要通过“价值”“交换”去获得生活资料,那么,这种分配就还不是按劳分配;
如果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就不会再有您所提到的将新产品中的“私有价值返还给劳动力价值的所有者”、劳动者需要通过“价值”“交换”去获得生活资料  的 现象。


不是我不愿意与您探讨,【与您对按劳分配有专门的研究不同】——摘自74楼. 而是我更关注现实,注重的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该如何从实际出发,变革旧的分配制度,创立新的——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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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6 16:53:20
盼铁成钢好友,我觉得您说的完全没错,我也认同“商品生产已经消亡”后才能进行按劳分配,我上面说的内容就是试图说明,劳动力不公有,商品生产就无法消亡,所以按劳分配所依赖的公有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公有,劳动力也必须是公有。

       其实深入的想想,一切价值都源自于劳动,也就是源自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不公有,其他价值怎么可能是完全公有的呢?劳动力价值不公有,劳动者创造出来的新生产资料由怎么可能是全部公有的呢?

       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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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8 22:53:10
我不赞同“商品生产已经消亡”后才能进行按劳分配。
生产资料的公有与人人平等是决定性条件,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
按要素分配也可以是按劳分配,例如有某一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并且
银行提供资金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有能力就行,是一种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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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2 15:08:31
jackloo 发表于 2011-6-6 16:53
盼铁成钢好友,我觉得您说的完全没错,我也认同“商品生产已经消亡”后才能进行按劳分配,我上面说的内容就是试图说明,劳动力不公有,商品生产就无法消亡,所以按劳分配所依赖的公有制,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公有,劳动力也必须是公有。

       其实深入的想想,一切价值都源自于劳动,也就是源自于劳动力价值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不公有,其他价值怎么可能是完全公有的呢?劳动力价值不公有,劳动者创造出来的新生产资料由怎么可能是全部公有的呢?

       您说是不是?
jackloo 好友:


忙于生活琐事,最近没来照看帖子。谢谢您觉得我说的没错。

到目前为止,我对关于公有制、非公有制的个人理解是,这仅仅是针对生产资料而言。至于在将来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里,劳动力(您后面说的是劳动力价值)会不会也是“公有”。由于我没有专门研究,所以,不能和您进行深入讨论,也没有回答您说 是 或者 不是 的资格,希望您谅解。

从实践来看,在劳动力(您后面说的是劳动力价值)并未“公有”的情况下,已经产生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虽然程度还比较低)。这就是说,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产生和出现(虽然程度还比较低),但并不必然地以劳动力(您后面说的是劳动力价值)的"公有“为前提的。愿您的研究取得成果,能让人看到  劳动力(您后面说的是劳动力价值)的 “公有”  与  生产资料公有制 的必然联系。还希望您在研究、论述中能更严格区分 劳动力  与 劳动力价值 这两个不同概念(实际上您已经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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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2 16:46:45
前面已经说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工薪性支出,都属于成本支出,是购买劳动力的成本支出;劳动者获得工薪,根本就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而是出卖劳动力的劳动所得。

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性支出解释为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市场型按劳分配”),把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解释为按劳分配(市场型按劳分配)所得,都是对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
先从实际情况来看:

同样的核算方式,同是工薪支出,同是用工成本,同是以“计件、计时”等多种不同的考核方式发放,为啥公有制就叫按劳分配,非公有制就不能叫按劳分配?

都是劳动所得,相同的货币,一样的用途,为啥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是按劳分配所得,从非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同一个劳动者,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流动应该早已不新鲜了吧,同样的劳动所得,怎么会一会是按劳分配所得,一会又不是按劳分配所得了呢?

非经济早已有“半壁江山”之称,而且大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领域,也就是说,大部分劳动者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这样说来,岂不就是多数劳动者没有享受到按劳分配的待遇?对多数劳动者没有实行按劳分配,也能叫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

现行的公有制企业有不少已经成了上市企业,也就是说,公有制企业的资本已非纯公有。莫非这样的公有制企业支出的工薪,有一部分是按劳分配,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相应地,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一部分是按劳分配所得,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所得?如果是这样,请问,公有制企业在支付工薪时,是怎样区分按劳分配支出和非按劳分配支出的?再请问,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每一分钱中都既有按劳分配所得又有非按劳分配所得吗?

对“半壁江山”以上的劳动者不能实行按劳分配,另“半壁江山”的劳动者实行的也只有“部分是按劳分配”,即使这样的按劳分配是真正的按劳分配,也称得上“按劳分配为主”?

实际情况已经非常滑稽可笑了,理论上,就不需要再过多论证其是多么荒谬了。关于“工资”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有定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支出和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究竟是不是按劳分配,盼铁成钢郑重推荐大家看看中央党校陈文通教授的《关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特别是文章最后对所谓“市场型按劳分配”的论述。原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110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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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2 17:02:41
完全赞同,如获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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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2 18: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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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3 09:20:29
jackloo 发表于 2011-6-12 17:02
完全赞同,如获知音
感谢好友的赞同!谢谢您视为知音!

前帖是以实际情况诉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工薪性支出,都属于成本支出,是购买劳动力的成本支出;劳动者获得工薪,是出卖劳动力的劳动所得,根本就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性支出解释为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市场型按劳分配”),把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解释为按劳分配(市场型按劳分配)所得,都是对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

说明,搞好分配改革,还必须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薪”的认识,必须还“工薪”以本来面目;说明,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不能脱离实际,企图实行按劳分配,也不要把原本不是按劳分配的东西解释为所谓的按劳分配,只能从实际出发,努力创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分配制度。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予以点评赐教!不过,我也打算不再理会  假装看不懂,只摘取帖子中的某一句话来“讨论”的人的原本就已经自相矛盾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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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3 09:35:09
现在按劳分配,未来按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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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3 14:08:06
cnsdhe 发表于 2011-6-13 09:35
现在按劳分配,未来按需分配
谢谢您的关注、回复!

您的愿望是好的,想法也不错。问题在于必须弄清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是否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究竟能不能“现在实行按劳分配”?如果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那么您的“现在按劳分配,未来按需分配”就只能改成“将来按劳分配,将来的未来按需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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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37:28
【讨论讨论】:改革分配制度尚须解放思想、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   Post By:2011-8-26 15:26:45 [只看该作者]

背景材料:         

    【◇ 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有效地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人们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但近年来,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分配不公问题凸显出来。】——摘自 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1②.《劳有所得 干有所值 ——怎么解决分配不公》 2011年08月16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讨论发言:

    一. 这段文字,突出了“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的实际情况。

    二.发展和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课题。

    分配上,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这的确是一种进步。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年来,生产力的发展,财富的迅速增长源于“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个论断 ——1.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论断,和 2.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并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论断,揭示的是社会主义必须解决好的“两个课题”:

    1.发展的课题(“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做大“蛋糕”);

    2.分配的课题 (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好“蛋糕”)。
为解决好这“两个课题”,我们始终在努力探索。6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尤其是近30余年来的实践表明:

    发展的课题,我们解决得不错.发展的课题之所以解决得不错,关键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创新。

分配的课题之所以解决的还比较差,还很不尽如人意.分配的课题之所以解决的还比较差,还很不尽如人意,之所以“调控持续加力 分配不公仍凸显”,关键在于虽然打破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但并没有创立新的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分配制度。

    分配的课题解决的比较差、还很不尽人意,是妨碍发展的重要原因。“收入分配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时候。如果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必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摘自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几个问题》人民网 2010年04月01日09:25.

    把这些年来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财富的迅速增长归结为 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解决“分配课题”所取得的成就,显然过于勉强。

    三.“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刻不容缓 ,已经到了下“大力气”的时候了!

    要有重庆人那样的紧迫感:


    【解决差距的问题,不能等,等到问题多了,再想改,也改不动了

    薄熙来说,我们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马上有人讲,这当然好,但急不得,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要沉住气,慢慢来,要等到经济实力做大才能解决,现在还不是时候。总之,好是好,但先别办。还有人讲,抓“共同富裕”会影响效率,贫富差就是市场经济的内生动力,你共富了,就没动力了。还有人讲,低工资正是咱中国的比较优势,不能丢,否则会造成资本外流。甚至有人批判:你这是走“回头路”,是要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

    薄熙来说,尽管聪明人很多,帽子也很多,但解决差距的问题还是不能等,等到问题多了,再想改,也改不动了!即使下大决心,那时要付出的成本也会大得多!现在解决“三个差距”为时不晚,如果真正到了“两极分化”,那就没有“讨论”的余地了。“存在决定意识”,到那时候,有了10%或者20%的既得利益者,再加上他们属下的“精英”,你和谁去讨论这些问题?怎么去解决?其实,小平同志早在1992年,就谈到了走向共富的时间问题。他说:“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离2000年已过了10多年,确实到了应认真研究共同富裕的时候了。】——摘自新闻中心-中国网news.china.com.cn 时间: 2011-07-25

    四.我们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体?

    人民网强国论坛的一位网友对“按劳分配为主体”表示疑问:第5楼 [ 现代曹龟 ]:“说话首先要实事求是才有说服力,例如所谓按劳分配为主。。。这种说法明显不符合今天的实际情况吗,到底那个工厂,那个县,那个市是按劳分配为主的?举个例子看看”。

    这位网友的提问,明显认为现实中并不存在真正的按劳分配,这个提问虽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来的,实际上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理论问题——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

    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们,有按劳分配的理想和愿望是件好事。但现实中能否实行按劳分配,就不那么简单了。不是单凭主观愿望就可以实行的,也不是说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就能为主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所有阶段都能实行按劳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因而是一个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中,究竟应该实行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制度呢?

    在马克思看来,“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而“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并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最后这个条件,公社制度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是一个骗局。”

    正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公社”阶段还不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因而他并没有把公社作为实行按劳分配的政治形式来看待,而是将逐步完成经济改造,“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视为新生政权的一项实质性任务。

    中国虽然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还处于“以自由联合劳动的条件去取代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的“经济改造”阶段,在分配方面,还远没有完成“把劳动从垄断劳动者自己所创造的或是自然所赐予的劳动资料的那批人篡夺的权力(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这项实质性任务。因此,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无论是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还是把按劳分配强加于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不仅在理论上有悖于马克思主义,并且会对实践中社会主义造成重大伤害。

    看来, 解决好“经济改造”阶段分配——分蛋糕的课题,必须解放思想,要从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无论为不为主)的误区中解放出来,回到“经济改造”阶段的实际中来,按照马克思所说的“把劳动……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要求,创立与“经济改造”阶段相适应的能逐步“把劳动……解放出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能使劳动逐步从资本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使劳动成为富民劳动,让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分配方式、制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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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40:27
讨论讨论】】:改革分配制度尚须解放思想、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续)

      五.我们在按劳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长期以来,不少人总爱把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性支出解释为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所谓的“市场型按劳分配”),把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解释为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市场型按劳分配”)所得,实际上,这都是对马克思所预测的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无论是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的工薪性支出,都属于成本支出,是购买劳动力的成本支出;劳动者获得工薪,根本就不是什么按劳分配所得,而是出卖劳动力的劳动所得。

      从实际情况来看:

      同样的核算方式,同是工薪支出,同是用工成本,同是以“计件、计时”等多种不同的考核方式发放,为啥公有制就叫按劳分配,非公有制就不能叫按劳分配?

      都是劳动所得,相同的货币,一样的用途,为啥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是按劳分配所得,从非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就不是按劳分配所得?

      同一个劳动者,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流动应该早已不新鲜了吧,同样的劳动所得,怎么会一会是按劳分配所得,一会又不是按劳分配所得了呢?

      非经济早已有“半壁江山”之称,而且大都集中在“劳动密集型”领域,也就是说,大部分劳动者在非公经济领域就业,这样说来,岂不就是多数劳动者没有享受到按劳分配的待遇?对多数劳动者没有实行按劳分配,也能叫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

      现行的公有制企业有不少已经成了上市企业,也就是说,公有制企业的资本已非纯公有。莫非这样的公有制企业支出的工薪,有一部分是按劳分配,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相应地,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所获得的工薪,一部分是按劳分配所得,另一部分是非按劳分配所得?如果是这样,请问,公有制企业在支付工薪时,是怎样区分按劳分配支出和非按劳分配支出的?再请问,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每一分钱中都既有按劳分配所得又有非按劳分配所得吗?

      对“半壁江山”以上的劳动者不能实行按劳分配,另“半壁江山”的劳动者实行的也只有“部分是按劳分配”,即使这样的按劳分配是真正的按劳分配,也称得上“按劳分配为主”?

      实际情况表明,坚持了按劳分配为主的说法很难成立。

      关于“工资”的性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有定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工薪支出和劳动者从公有制企业获得的工薪,究竟是不是按劳分配,盼铁成钢郑重推荐大家看看中央党校陈文通教授的《关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特别是文章最后对所谓“市场型按劳分配”的论述。原文地址:http://bbs.qstheory.cn/bbs/thread-52124-1-1.html

      值得深思的是: 在按劳分配方面,我们是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在谈到分配时,总说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面对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吗?真的能实行按劳分配吗? 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我们亟须解放思想、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走出认识和企图在现实中实行按劳分配的误区?


      六.弱弱地提个问.

    【 按劳分配的实现条件:  根据马克思的设想,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有实行全社会范围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可能使全体劳动者能够平等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才能够消除由于生产条件占有的不同造成的劳动者在分配上的差别,使劳动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因素。


  2.经济社会条件要能够保证劳动者各尽所能,这些条件包括足够的生产资料可供投入生产,不仅保证人人就业,而且为劳动者选择职业提供充分的自由。


  3.商品经济已经消亡。在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


  4.社会可以统一对社会总产品做各项扣除。劳动者除了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逄锦聚等主编:《政治经济学》,第十一章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按劳分配要有一些前提条件”,而不是某一个前提条件。上述所说的四个条件,显然还不是“一些”前提条件的全部。


      那些企图在实际中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的人们,俺要弱弱地提个问: 前述的四个前提条件,现实中的中国都已经具备了吗?


      不说其他前提条件了,如何连前述的这四个前提条件尚不具备,那么,企图在一个并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条件—— 一个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处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说按劳分配为主,又何尝不是望梅止渴、画饼充饥、纸上谈兵?


      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变革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制度,但现实的目标不是其它实行按劳分配,而是从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的实际出发,创立与之相适应的、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优越性的、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让劳动、勤劳也能致富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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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6 19:47:05
【讨论讨论】】:改革分配制度尚须解放思想、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头”在等待“审核”,“(续)”却已经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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